为响应"国际反疲劳死日2002",香港交通运输业职工联合会在10月14日由中环汇丰银行总行,游行至政府总部。要求实行行业工时管制和最低工资,藉以增加就业机会。工会代表亦於10月15日,即“国际反疲劳死日”当日到达油麻地货物起卸区,向货车及货柜车司机派发传单刊物,同时进行一项工时调查。工会呼吁司机加入工会,向工会举报无良雇主,争取改善工作条件。
行业调查显示 超过50%司机日做12小时或以上
“国际运输工人联盟”香港成员“香港交通运输业职工联合会”较早前进行行业调查,结果显示在310名受访司机之中,有170名是每日工作12小时或以上,占全部受访司机的53.4%。
另外,结果亦显示司机平均每日的工作时间为11.7小时,与去年同类型调查比较平均增加了1.2小时。这正正显示司机的工时有增加的趋势。〔附件一〕
其实,运输行业普遍长工时,时有司机因工作劳累,以致发生交通意外,甚至造成伤亡(10月10日凌晨4时在元朗新田公路发生的货柜车相撞意外便是一个疲劳驾驶而引致意外型例子)。同时,过长工时亦令他们失去正常的家庭生活,对身体健康亦有影响。
“有人做死、有人饿死”的畸形现象
现时,香港的失业率达到7.7%,其中运输业是重灾区,而政府更估计到年底失业率将会达到8%。在四月份本会曾向162位货运业司机进行调查,结果发现有25%的受访者失业,显示货运业司机失业问题严重。
另一方面,当货运业司机面对严重失业问题的同时,在职的司机则面对严重的超时工作问题。本会今次调查则显示在职货车及货柜车司机平均每日工作12.5小时(较总平均每日工时11.7小时更长),其中有69%的货车及货柜车司机每日工作12小时或以上。
这种情况正正揭示了运输业“有人做死、有人饿死”畸形现象,而在访问过程中都不断有司机向工会表示现时要由两人做三人的工作。
工作时间超长,争取合理工资、合理工时、增加就业
司机的薪酬多数多劳多得,按所运输数目多寡来计算。但行业内薪酬和运费一直遏低,逼使司机在低薪酬的情况下,务求赚得较充裕的薪水而不断工作。调查结果亦显示有52.5%的受访司机是因为想赚取更多薪酬糊口而增加工作时间。
另外,行业内充斥无良雇主,令司机们时刻面对饭碗危机,不敢抗拒低薪、长工时、无假期的工作待遇,唯雇主命是从,不断地劳动。
既然工时超长是因为薪酬和运费偏低,所以,纠正此情况就必需提高整个行业的薪酬。争取合理工资、合理工时,除了可以令司机有更多休息时间之外,亦令到行业内有更多就业机会,纾缓失业情况。
工会发言人表示,联合国《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作时间早有规定〔附件二〕,而香港的邻近国家及地区亦有法例管制工作时间〔附件三〕,反之香港在保障劳工方面则显得非常落后。调查亦显示有62.9%的受访司机是赞成管制工时。
工会的呼吁及对政府的要求
因应以上情况,工会表示日后将继续搜集司机们对於工资和工时的期望,不断向公众和政府反映,争取市民的同情和改变政府的劳工政策,扭转长工时、低工资的风气。最后,他们向政府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如下:
- 制订运输行业工资保障及工时限制政策,增加就业机会。
- 劳工处加强监察雇主,起诉违反劳工法例,不给予员工休假者。
- 立法管制工时。
- 恢复集体谈判权,提高劳工的议价力量,以取得合理工资。
- 制订最低工资法例,保障行业工资水平。
世界各地工会向应“国际反疲劳死日”
“国际运输工人联盟”是国际性的工会联合会,现有成员工会533个,涵盖超过136个国家,会员超过五百五十万人。
“国际运输工人联盟”有鉴於各国交通运输劳工普遍工时过长,造成工业意外,便於1996年起发动上百个国家的成员工会参加“国际反疲劳死日”行动,争取合理工时,以符合《国际劳工公约》之标准。今年已是第六次举行的国际行动日,而在去年全世界各地超过25万“国际运输工人联盟”的会员参加行动日。今年,与香港一道响应“国际反疲劳死日”的联盟还包括来自尼泊尔、日本、挪威、德、法、西班牙、巴西、澳、南非等世界各地多个成员团体。
中国劳工通讯
2002年10月31日
资料来源自:
- 香港交通运输职工联合会2002年10月13日声明
- 《苹果日报》2002年10月14日新闻报导
受访者工种及人数
工种 | 人数 |
货柜车 | 156 |
货车 | 31 |
混凝土车 | 31 |
客货车 | 26 |
专利小巴 | 20 |
旅巴 | 4 |
的士 | 24 |
私小、小巴、褓母车 | 18 |
合共310人 |
受访者资料统计
每星期工作日数 | 5.3天 |
平均每天工作时数 | 11.7小时 |
为了赚取更多薪酬而增加工作时间 | 164人(52.5%) |
平均每月总收入 | $13362 |
理想每月总收入 | $16870 |
理想中每日工作时数 | 9.3小时 |
同意立法限制最高工时 | 195人(62.9%) |
每日工作时数
小时 | 人数(%) |
8以下 | 4(1.3%) |
8 | 19(6.1%) |
9 | 24(7.7%) |
10 | 73(23.5%) |
11 | 10(3.2%) |
12 | 72(23.2%) |
13 | 14(4.5%) |
14 | 40(12.9%) |
15 | 11(3.5%) |
16 | 20(5.1%) |
17 | 1(0.3%) |
18 | 8(2.6%) |
18以上 | 4(1.3%) |
N/A | 10(3.2%) |
其中170人每日工作12小时或以上,占总受访者53.4%!(返回)
附件二:根据“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在1979年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第153章,规定:
- 司机应当在每连续四小时不断驾驶后获得休息。
- 司机每天最多驾驶时间不可超过9小时。
- 司机每星期最多驾驶时间不可超过48小时。
- 司机每天必须有最少连续8小时的休息时间。
(返回)
雇员权益 | 中国 | 台湾 | 新加坡 | 南韩 | 马来西亚 | 日本 |
标准工时 | 每日8小时 | 每日8小时 每两周84小时 | 每日8小时 每周44小时 | 每日8小时 每周44小时 | 每日8小时 每周48小时 | 每日8小时 每周40小时 |
超时限制 | 每日3小时 每月36小时 | 男: 每日3小时 每月46小时 女: 每日2小时 每月24小时 | 每日工作不超过12小时,每月72小时 | 每周12小时 | 每日工作不超过12小时,每月104小时 | 没有规定 |
超时薪酬 | 超时:150% 休息日:200% 假日:300% | 2小时:133% 以后:167% 假日:200% | 150% | 150% | 超时:150% 休息日:200% 假日:300% | 超时:125% 假日: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