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的暂住证

2002年12月17日
广东外来工多,外来工的新闻也多,对最近披露的省内某些地方外来工暂住证管理方面的种种丑陋,相信任何脑子正常的人看了都会觉得非常荒唐,甚至愤怒。

本报前天报导,一名从湖南来广州打工的青年农民,没有暂住证丢了命(到底是他杀还是失足坠崖,工友和治安队说法不一);本报日前还有报导说,一个四川妹到东莞打工,因暂时未领到暂住证,竟被查证的治安员打成脑震荡。编辑编发稿件,恐怕也只是想“仗义”一把而已,但做梦也没想到,这些稿子犹如信息原子弹,连锁反应惊人,数不清的来电来信传真蜂拥而至,内容多数是更加令人匪夷所思的“暂住证遭遇”,其痛苦难堪之处,实在难以尽述。来信的并不仅仅限於外来工,也有不少本地人和企业投资者,他们对一些地方目前在暂住证管理方面存在的种种弊端,表现出一种难以遏止的愤怒和无奈。有的对传媒敢於披露此事感激莫名,竟直呼“《羊城晚报》万岁”。

反响如此强烈,其实并不是传媒厉害,只能说明确实出了问题。说到底其实就是有些地方的管理者对外来工合法权益存在漠视和歧视。实际上,姑且不论暂住证制度是否符合社会进步的理想,也不说多少钱办一个证才合法,就算面对广东2000多万外来工的现实,确实有需要采取措施加以管理和适当收费,也应该首先强调必须把外来工当成具有平等人格的人看待。因为他们大多数是通过合法流动来到广东打工的,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完全没有理由粗暴对待他们,完全没有理由因为他们中间可能存在的不安定因素,就把他们统统当成潜在的罪犯,完全没有理由因为他们相对软弱可欺就当成可以任意索取的摇钱树。只有按这种观念实施的管理制度,外来工才会理解和接受。如果不是这样,潜意识里总把外来工当贼办,管理制度再科学合理,执行起来也会离了谱,结果南辕北辙,还弄得民怨沸腾。

不受监督的权力一定会产生腐败,暂住证管理其实同样如此。那些查证的乡镇治安队不是官,但权力大得吓死人,想查就查,想抓就抓,想罚就罚,随意性之大,几乎到了“无法无天”的境界,其实看起来很多时候查证只是借口,捞钱才是目的,否则很难解释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不如当地发的暂住证这种荒唐事。他们查证据说是有当地有关部门授权的,本来授了权就应该对授权产生的后果负责,应该进行有效监督,现在到了如此滥用权力的地步,其实已经是货真价实的职务腐败行为,授权的部门如果不是纵容,起码对那些迹近流氓的行径也是监督不力,难辞其咎。这种状况一天不改变,外来工的权益一天得不到保障,也损害了当地政府的形像,影响了广东的投资环境,损害了群众对国家的信任。

对外来工们的遭遇,光有愤怒和同情显然不够。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外来打工人口也最多,现在是结束这种荒唐的管理状况的时候了。迅速采取措施解决目前存在的管理问题,探索真正保障外来工权益的管理体制,形成善待他们的社会氛围,广东责无旁贷。这是外来工们的期待,也应该是所有正直的广东人的期待。

羊城晚报2002-12-17
作者: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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