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0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即将於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关系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按照条例规定,即便是个体工商户的一名雇工,但只要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像广东、湖北等地,已经把带薪休假纳入新版劳动合同。但也发现,很多地方还没有考虑出台带薪休假的实施细则。
“2008年起,真的可以年年享受带薪休假吗?”面对劳动力市场供过於求的现实,很多职工心存疑虑,尤其是一些中小规模私营企业的职工,“有假不敢休”成为一种普遍心态。
带薪休假要冒“风险”?
声音
“正常休假都无法保证,还想带薪休假?休假回来恐怕饭碗都丢了。我们是干一天活,拿一天工资,老板哪里会让我休假还给发工资?每年也就盼望著能在春节多休息几天。”
———浙江一家私营服装厂工人张春晓
张春晓所在的这家服装加工企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主要出口,生产旺季订单多,加班加点是常事。以前,张春晓甚至都没有听说过带薪休假。“现在虽然有了规定,但如果企业不主动安排,我也不会主动向老板提出要求。因为那样的结果,恐怕就是在"带薪休假"和"饭碗"之间做选择题,太不划算了……”
现象
相当多私营企业的职工抱著和张春晓同样的顾虑。一个多月前,《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公开徵求建议时,就有很多人担心,就目前劳动者就业环境来说,带薪休假可能在相当多的私营企业那里演变为“没有休假”。一方面,老板为了追求更多利润,很难主动情愿让职工带薪休假。另一方面,目前,劳动力在市场上处在买方市场的情况下,能找到工作已属不易,劳动者在很大程度上不敢冒著丢掉饭碗的风险和老板较真。
透析
10多年前,尽管《劳动法》规定了“带薪休假”,但由於不具可操作性,带薪休假对大多数职工还是一个陌生词。要带薪休假,就可能丢掉饭碗———面临如此风险,谁还会考虑带薪休假?各地应该积极出台实施细则,让各类经济组织的职工享受带薪休假成为一种常态,不能让私营企业成带薪休假的执行盲区。
农民工带多少“薪”休假?
声音
“我是一名农民工,每天上班实行计件工资制,如果单位安排带薪休假,薪怎么算?带多少薪呢?不休假的话,企业又该按照多少薪给予补偿?”
———北京一家搬家公司司机贾小光
贾小光来自四川,他在这家搬家公司已经工作2年多了。搬家公司的职工流动性强,一般干一年左右就不干了。说起带薪休假,他兴奋地告诉记者:“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我们农民工也享有带薪休假。国庆日、春节等长假,正是我们搬家公司忙的时候。如果公司真能安排带薪休假,我们就能自由安排时间回家看看。”
现象
在以农民工为主的很多企业,多数实行计件工资,多劳多得。《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规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同时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对此,很多农民工反映,如果他们不休假,企业该以什么样的工资标准给他们补偿呢?如果不给予补偿,有关部门又会按照什么标准执行呢?
透析
这些问题不解决,农民工就会被排除在带薪休假范围外。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不仅要把“带薪休假”原则性地写进劳动合同,而且要写实。在已经推行集体合同的行业或企业,有关部门在集体协商中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带多少薪”,能够保证不休假的农民工拿到合理的现金补偿。
现金补偿成潮流?
声音
“我们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带薪休假了,只给基本工资,没有效益工资和奖金,那才是大头呢,所以很少有人愿意"带薪休假"。如果这个现象不变,我们更愿意把带薪休假当成是多了一份补贴。”
———北京某国有企业工人张菲
因为公司把带薪休假与月薪、奖金、年终分红等现金报酬联系在一起,张菲也很少带薪休假。她认真看了即将实施的《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指著上面的规定说,“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她在想,今后企业会不会改变以往的做法呢。
现象
企业规避带薪休假的招数不会比规避《劳动合同法》少。目前企业对“工资”的含意可搞出不同明目来,基本工资可以制定得很低,以此来让职工不敢休假。
此前,新华网就带薪休假进行的调查显示,选择不休假的占到了70.62%。同时来自另外一家权威媒体的调查显示,73.0%的人从未休过年休假。
透析
当加班成为一种“企业文化”的时候,其负作用正在迅速显现。目前,曾经徘徊在日本的过劳死阴影正在逼近中国职场。“过劳”是对劳动力、生产力的伤害和透支。相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可以激发工薪阶层的创造力,增强他们的幸福感,成为社会极其宝贵的持续发展“内在潜力”。如果带薪休假都变成了补贴或补偿,带薪休假的意义就失去了。所以,在一些实施细则里,必须强调带薪休假的天数,不能因为“薪低”,普遍被企业买下来。
据说,在巴西,很多企业愿意在自愿基础上高薪换得员工的假期,员工也比较乐意“出售假期”增加收入。不过,巴西《劳动法》中明确要求员工每年至少要把假期的1/3用於休息。
“安排好工作”成藉口?
声音
“有一年夏天,我想带孩子出门旅游,试探著向部门经理要求带薪休假,对方脸色一沉,"你要休假,好啊,手头的那摊活儿交给谁?"”
———山西某市煤矿集团职工赵竞
赵竞是这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她说,《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出台前,公司就有带薪休假的规定,员工手册里写的清清楚楚。可她在公司里工作4年了,很少发现有人主动提带薪休假的事。“一个萝卜一个坑,部门领导说了,如果让你们轮流去休假,这些空缺谁来补?”
现象
《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出台前,根据《劳动法》规定,不少地方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一些大型国有企业都规定了带薪休假制度。但执行情况并不乐观。就在很多外资企业普遍把带薪休假当成一种激励制度,当成吸引人才、凝聚人才的制胜法宝,每年都安排职工带薪休假,其他一些企业却把“工作安排不开”当成了不执行带薪休假的“藉口”,休假在很多情况下被打了折扣,甚至“牺牲”掉了通常也意识不到。
透析
鼓励带薪休假是一种趋势,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职工缺乏带薪休假的底气,虽然跟人员编制紧张、就业压力大和更重视现金报酬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单位不积极支援。带薪休假,不是“集体放假”,而是轮流安排职工休假,只要有心,单位肯定能够安排得过来,一个单位一年甚至数年都不能安排单位职工轮流休几天假,无论如何也是难以置信的。因此,各地出台细则,要在“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充分”上做文章,促使企业提高带薪休假意识,最大程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权。(成露) (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