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主义下思维方法下的人民民主权利框架

2007年12月24日

人民有权质疑让人民越过越差的政府

——唯物主义下思维方法下的人民民主权利框架

    作为一名2001年6月执行“买断政策”的中国第一批油田下岗职工,我遵循“本分做人”的家教传统,当年履行完手续后回到了我原本已熟悉的深圳。其后截止今天的近七年里,不管是创业失败,还是接二连三的职业冲突撞击,我都没有就“下岗”一事回去找过原单位。而是循著新的发现、思考和内心渴望,走上了一条聚焦“社会本质”与“变革真理”的调研之路。於此,我2003年起以深圳、温州和北京等地为基点,陆续深入社会所的做的“私有化经济区域调研”、“摆摊商贩们的生存状态调查”、“娱乐业健康度调查”、“改制转轨正义性和科学性调查”和“三农问题状况调查”等课项的调研究,可以说是明证。

    有网友曾对我说“彭人自古豪爽”,我是不是天生豪爽我不知道,但自从进入社会后我一直坚持著“光明磊落”的行事风格,即便2000年进入网路世界到现在的近八年里,怀揣各类目的的“反对”及“恶意中伤”陆续袭来我也没退缩。所以,不管热爱投机、钻营与破坏的“两面派”打算怎么对我,置身於当下个体困境和环境恶化日趋凸显的时代里,直面必须根植於“生涯反省”的时代思考与探望使命,我还是要或故我或自觉地再次选择诚实。

  我是98年开始“停薪留职”去深圳的(97年曾请假去西安学习行销策划半年),原因是对私欲引起的贪腐、官僚和二流子习气感到绝望。所以,2001年被通知回来履行“协议买断”手续,看到现场(原工人俱乐部)黑压压的一片,我二话没说就签了字。过程中,我是平静的,仅仅在听说我们单位是“整体买断”时稍微“莫名地”震惊了一下。诚实地说,我那时的冷静不是因为清醒与理智,也不是因为我对未来信心多么的“十足”,而是因为没有把自己看成石油工人群体中的一员,没有把自己的命运与为“一年工龄多少钱”而热烈争议的工人兄弟们联系在一起——这些,也许就是我对其后几年千里之外陆续发生的“下岗工人大规模游行活动”事件,一直没有去刻意关心(就更别谈参与了)的原因了吧。

    直面我曾参与的所有现实,我必须承认:工人阶级的可贵性在於阶级感情的朴实和热烈,以及胸怀的宽广。对於我这个曾从感情上背叛(最起码是漠视)过工人阶级的年轻人(此前我没有公开过自己的内心世界,外界或有感觉或不知情),05年末回油田照顾重病的养母期间所邂逅的昔日工友同事们,他们依然大多对我抱持著十分的真诚和热情。他们直率和生动地向我展示了他们“十分艰难”的生活现实,“十分迷惘、惊慌与悔恨”的情感真实,对过去集体工作与生活“万分火热”的向往,以及我离开那6年间发生的一次次游行场景,包括其中的官员嘴脸和借助武警、流氓等国家机器的种种手段——最终则致使我的情感产生了巨大的震撼,一种与自己利益无关但又肯定包含自己命运色彩的心灵撞击。

    所以,我这名在阶级感情、政治敏感和社会责任意识上都曾落后过的工人,现在不得不就“下岗工人”和“改制工人”说话了,为了我万分熟悉目前时刻为他们著急的工人兄弟们,也为了弥补自己过去所犯的糊涂和过失。

  因为是活生生的事实而必须承认,过去的几年及现在,有不少以“政府工作人员”面目出现的人,对人民张口就是罚款、拘留、恐吓,有的甚至还抬手打人。这实在太无法无天了,它们明明是披著“政府代表”外衣的阶级敌人,却占著“政府官员的编制”,十有八九是官僚们的裙带成员,又或者是花钱买进体制内的。他们都忘了自己是从哪里出来的了,忘了是谁养活它们的了,以为自己是石头里蹦出来的孙猴子,以为自己的优厚俸禄是天上掉下来的。如果这样的人也代表政府,如果政府中都是这样的人,我们还要这样的政府做什么——我们养条狗,不是还知道帮我们看家吗?

  因为是活生生的事实而必须承认,过去的几年及现在,有不少代表著“政府”的机构,想尽一切办法蒙骗老百姓,骗工人的工作岗位让他们下岗,骗农民的土地让他们流亡城市或成为新地主的长工,骗女性同胞的身体让他们成为性奴,骗选民的签字让他们成为奴才——总之,一切都是个骗,而且还张口就是“我可没逼你们,是你们自愿的”,看起来像是在做一次“公正的生意”。可你是人民用血汗钱奉养的“公仆”啊,你有什么资格跟人民做生意呢,要知道你们干下的所有“生意行为”,都是违反宪法的头等大罪呢!

  不能不承认,过去的几年及现在,有不少掌握著权力和国家资源的人,走路三步一摇两步一晃,大大咧咧地带著一些所谓的“主流精英”,到哪里都牛烘烘地寻找奴才般的笑脸,大笔一挥就把国家资源贱卖给了外国人——这些人的表面身份是“政府高级官员”,实际上是卖国贼。你的权力和国家资源属於人民,你怎么能为了贪图个人私利就把人民赋予的权力滥用了,把人民的财产贱卖了呢?国家是人民的国家,没有人民的同意你凭什么代表国家啊!象你这样的卖国贼是要被公审和杀头才对的噢!

  所以,今起之后的每时每刻,任何一名监狱外的公民,现在都因既有权利又有义务而理当奉劝上述“政府代表们”:赶快改正你们的错误,废除你们以前的所有生意行为,赶快向人民认罪,要知道“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义务是帮人民想办法,让人民越过越好——你让人民越过越差了,你就是失职,因此而中饱私囊或让亲戚朋友拿了不该拿的钱,或者是伤害了人民的情感侵占了人民的利益,就是犯罪!而你犯了罪,不管是贪污腐化、淩辱工人阶级还是卖厂卖国,我们就有权利和义务贴你的大字报,杀你的头!如你死不悔改想动用国家机器反抗我们的正当权利和义务履行之举,我们就要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有明确规定:国家是人民的国家,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就是干活的劳动者。为人民著想的政府是好政府,不为人民著想的政府是坏政府。好政府人民有义务拥戴,坏政府人民有权利也有义务联合起来质疑它。民意大过天,再大的官也是人民公仆,都得听人民的,谁想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拉屎拉尿,人民就有权利起来公开审判它,处置它!

来源: 猫眼看人  【凯迪网路】 http://www.kd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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