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奴事件中弘扬主旋律

2007年06月19日

    黑奴事件曝光,许多中国人出离愤怒,纷纷表示震惊。这震惊,和中央保持了一致,所以,言论的管理监督者也允许网民发言按规定进行震惊。

    我看到黑奴的信息后,开始没震惊,现在还是不震惊。分析我这看似落后或麻木思想的原因,大致上有四个:其一,这事我早就知道,十几年前就知道,我还知道不只是山西黑窑有黑奴、童奴,其他地方和矿井、工厂都有黑奴(所谓“山西黑奴”称谓并不正确,正确的叫法该是“中国奴工”);其二,对许多事我早震惊过了,并且我思考且将思考结论融入了平时的文章中;其三,我不负责震惊,没资格震惊,我不处在震惊的位置上,另外,即使我自己稀里糊涂地非正常死亡也不会引起谁震惊,对其他事情我还震惊个屁啊;其四,我的记忆还没丧失,就这事让我震惊还不够格。

   网民们就顾震惊了,忘了坚持主旋律。这回我要广大网民对著干,顶风而上,在黑奴事件中唱响主旋律。这个主旋律就是一以贯之的感谢和宽容----感谢公权公仆等强势人群,宽容公权公仆等强势人群。

    山西民风依然淳朴,尤其是山西官员的素质并不比任何地区的官员素质低。全国各地念得是同一本经,接受的一样的三代八荣的教育,一个模式培养考核任用干部,有哪个人掌握山西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低的证据?敢站出来、摆出来吗?山西黑窑周边的百姓、官吏,亲眼目睹那些黑奴的生活状况并没觉得非人、非正常,难道这不是一种难得的和谐吗?广大的别有用心和不明真相的人,以此为据诋毁群众觉悟和官员素质,完全无视方针政策、政治教育犹如春风化雨深入人心的事实----殊不知,泰山障目不见一叶,也是一种严重的思想方法错误,这种错误同样会形成立场问题、政治问题。

    所谓黑窑主的素质也不是特别低,我看他们和强迫我这个“老奴”买断的行长是一样的意识和素质。黑窑主、黑矿主、黑场主,他们真的黑吗?就凭这几年、十几年的这桩事就黑了吗?他们其实是和普通人一样的人,他们这件事的性质,不过是在追求利益最大化。对国家人员交保护费的,向国家交税的,和身边官吏形成和保持亲密关系的这些“黑主”,根本就是权力的盟友和基石,和国企官员一样,他们都仗势国家的暴力。人家光明正大地做事,所作所为都被国家看在眼里,怎么个黑法?保护伞都是红的,没变过颜色,他们怎么可能是黑的呢?说人家黑,分明是诬陷。

   他们做先富起来的表率有什么不对吗?没有他们先富起来还谈得上繁荣昌盛、发展成就吗?他们不讲政治挂帅了,改经济中心了,这有什么不合适吗?你说他们侵犯了他人权利是犯罪,这也不对。我们的官员和理论家早就指出过:发展必须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什么是牺牲懂不懂?牺牲最高境界就是死,牺牲是光荣的,为经济发展而牺牲一些人,明明写在我们的旗帜上。“你的名字比我的生命更重要”,经济发展比我的生命更重要,作为祖国的“农民工”,难道不该有这点起码的觉悟吗?

    效率优先,懂不懂?不是人权优先而是效率优先,一定要看清!为什么将“效率和公平”并列比较和选择,这绝不是反逻辑反常识的无厘头行为,而是基於中国特情的、基於现实力量对比的英明理论。因为在我们国家,有人可以随意安排哪些人牺牲、哪些人致富,以及规定哪些人的牺牲程度和富裕、和谐程度。这是一个高效的体制,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如果不是这样,就不会存在选择公平和效率两者的问题了。而这次黑奴事件,有可能影响“效率优先”光辉思想的形象和声誉,为了进一步申明和弘扬效率优先思想,黎明创作了一条标语,并建议将这条首创标语贴遍城乡大街小巷:效率优先,人权靠边!

    所谓的黑窑主,应该对黑奴赔偿吗?我认为,如果赔偿就大错特错了。如上所说,牺牲一部分人是必须的,但还有一条更重要的、涉及原则性问题的理由,那就是:绝不能让这些黑窑主比公权的形象更高大,他们没有任何理由走在国家前面,充当正当赔偿的先锋队。要知道,以国家名义和政治的理由,集中起一部分未犯罪人员强制劳动的情况,多年来发生过无数次,其规模之大、死人之多,虽千百“黑窑主”万般疯狂也难及万一。如果在这种背景下要他们赔偿到位,那就历史性地将他们钉在历史的光荣柱上了。我们凭什么要赋予这些黑窑主如此的光彩、光荣呢?我要指出:哪些认为黑窑主们的觉悟高於公仆觉悟的观点,完全是错误的,也是非常危险的。

    中国黑奴的产生,有其必然性!既有必然性,还咋呼什么!

    凡是通人气的人都知道,亲人失散再聚首,乃人生极大幸福也。人生难得这样的机遇。而在短短几天内,就有数以百计的家庭享受了找到亲人的极大幸福,只有盛世才能发生这样的奇迹啊!

    没有客观冷静的心态,是许多同志不客观冷静的根源,向我学习就不会这样了。我就自以为自己是被奴役的,是奴。有这心态垫底,什么都能对付了。我认为,如果人在这里活了十八年还以为自己是个自由民,蠢猪一头而已。

    对奴役本质,对奴隶特徵,对通往奴役之路,我们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清楚的人。

    本来,一般人中,有“黑奴”和“白奴”之分,“地上奴”和“地下奴”之分,“要奴”和“边沿奴”之分,“富奴”和“穷奴”之分,明白奴和和糊涂奴之分。。。。做些个这样的区分还是客观的,但是,如果以自由人身份对另一些奴的遭遇大发感慨,那就矫情甚至“假冒”了。

   不要因“奴”不好听而不认可这个身份。我们都曾在强大势力面前长跪不起,我们都曾经为保持一点形式上的尊严而选择为奴的方式。比起大清那些张口闭口自称“奴才”的大臣,你我不如吧?就连春风得意的出有车食有鱼的相当级别的“三陪干部”都是奴,你我心理有什么不平衡的理由呢?

    所有已知的腐败,都不是最严重的腐败;从一潭臭水的任何地方,提取不到一瓶纯净水;没有最黑,只有更黑----这些个信息学、物理学、社会学的简单道理,在多年前我就科普了么,怎么还有这么多人大惊小怪呢?

    要学会自慰。中央之所以震惊,是因为中央不知道有黑奴这情况。你看,我知道中央所不知道的,这是多高的水平啊!这样的“信息不对称”说明信息对公众而言是多么开放多么畅通啊!地方政府和公安系统,由於常和黑社会打交道,他们也和我一样早就知道有黑奴,但他们出於为中央分忧的责任感,长期以来就是不对中央汇报,这说明干部很尽心,群众也特别能担待。毋庸置疑,社会,还是很和谐的,当我写这篇文章弘扬主旋律的时候,无意中看到的一个帖子深深打动了我:天津街头出现动人一幕:一只善良的流浪狗护送一只小刺猬过马路。

                     2007年6月17日于河南濮阳

来源:凯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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