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在资本家手里,政府拿什么给企业职工“涨工资”?

2007年05月24日

新华网今天(5月20日)转载《了望新闻周刊》的文章,“把住涨工资的共享风向标”,文章敍述道:“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表示,要采取五项措施,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收入,促进劳资和谐。包括推动落实最低工资指导制度、实行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建立劳动定额标准管理体制等。”,然后欢呼“这一重大政策对广大普通劳动者是个好消息。中国的经济发展成果,只有落实到普通劳动者这些‘沉默的大多数’身上,才能体现出‘共享’这一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观,才能实现公平正义这一社会建设的根本目标。”

听起来很温暖,看上去很美。

很温暖是因为终於有政府的声音出来说“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了,以往,人们印象更深的恐怕是两会又在讨论公务员“加薪”,然后眼巴巴看著公务员的收入又上窜了一截,人们印象还深的是,国有企业的“老总”、“高管”的工资又跟国际“惯例”实现“接轨”了,动辄年薪数十万、数百万,人们印象最深的是,某房地产巨头的私营企业又成功“上市”圈钱了,中国的某“首富”又诞生了。

很美是因为目前的分配差距太大了,工资分布图景太“丑陋”了,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5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3.2808万元,但64.1%的职工年均工资没有达到平均工资,以北京,而其中,保安服务业的年平均工资只有800元。在刚刚过去的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高收入者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数据中,北京的数据是25.5万人,财富的高度集中化可见一斑。按照广东的统计数据,到2006年,广东GDP增长14.1%,接近2.6万亿元,约占全国的1/8。财税总收入达到5117亿元,约占全国的1/7,但是,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仅8.6%,远远低於GDP和财政收入增速,此处,还要注明这个“城镇居民”并不包括外来农民工。

但是,说给企业第一线职工“涨工资”,草民以为政府的声音显得“弱”,显得底气“不足”,为什么呢,因为“按要素分配”。过去,公务员、企业、社会在工资制度上“吃大锅饭”,政府一说“涨工资”,有政府机关的,企业也“参照执行”,但那是一条“死路”,调头了,改市场了,公务员们也不受“拖累”了,各人涨各人的,公务员的收入因此就上去了、稳定了。对於广大劳动阶层,关键的生产资料“要素”说了不算,只有“劳动”一项拿得出手,而劳动在各种“要素”中是最“无足轻重”的。按照主流的说法,一切要市场说了算,“要素”的拥有者有话语权,政府一是不会直接“拿钱”给普通职工,因为不符合“市场规律”,二是恐怕也没有这个财力。

但政府说是用“政策”,用“规则”,一是推动落实最低工资指导制度;二是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三是加强政府监管和服务;四是加强对企业劳动定额和工时等劳动标准的管理工作;五是推动落实艰苦岗位津贴制度。

草民看了这些“措施”,觉得不乐观,第一,草民觉得这些措施与社会经济结构的现实差距太大,似乎还在用管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思路管理社会全体职工的工资,但要知道,根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数据,国有企业加集体企业只占全国企业总量的不到17%,绝大多数企业是私营企业。第二,根据最近几年国家在经济领域采取的调控行动看,企业、特别是私有企业对国家“不利於”自身的政策的软硬抗拒,以至於达不到国家预期目的,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比如,其一、你落实“最低工资指导制度”,资本家就顺水推舟,只发“最低”水平,你奈其何;其二、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谈何容易,谁来“推动”?如何“推动”;其三、政府的监管与服务从“小政府”的角度看,根本对於无数的大小血汗工厂就是杯水车薪;其四、定时、定额对私营企业简直是“天方夜谭”;其五、“艰苦岗位津贴制度”在国有企业,比如国有煤矿、高温、高空等岗位历来就有,不知道何时被“废除”了,资本家企业就难说了。

总之,国有企业的“接轨”不改变,私营企业的钱又在资本家手里,政府怎样给普通职工“涨工资”呢。

来源:新华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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