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22
我这里说的“两手”很普通,类似于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看得见的手”(政府管理调控)与“看不见的手”(市场自我调节)两种。再说什么叫“新社会阶层”。“新社会阶层”的提法并非“蓬门今始为君开”。网上一搜,《求是》杂志2003年第23期有文评述《新的社会阶层在我国崛起》。显然,“新的社会阶层”出现是改革开放合乎逻辑的发展结果;也是“三个代表”理论提出后浮上传媒平台的词语。
不以为然的网友说:“什么新社会阶层,无非就是消失了一段时间的资本家又回来了”;“什么新社会阶层,直说就是私营经济阶层。爲什么总是发明一些莫名其妙的新词语?”此言差矣。“新社会阶层”不仅指“资本家”,也不只包括小本谋生的个体经营者,还包括外企和民企的“白领”,还包括王朔、余华这些无“单位”的自由职业者。
据9月12日的报道《统战部定义新社会阶层加强非中共人士培养任用》,中共中央统战部负责人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组成。目前全国私营企业有450万家,投资人1100万,自由职业者约有1000万。相关统计显示,新的社会阶层以及从业人员人数已超过1.5亿,约占总人口的11.5%,掌握或管理著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使用著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直接或间接地贡献著全国近1/3的税收。这个“新阶层”队伍之庞大、能量之宏大真不可小觑。
一般地说,一个概念所指的对象(外延)越广泛越复杂,它的内涵就越难界定和概括。但是,这就像我们单位来了一个“新同事”,不论你对他的了解深浅,能否说得清,他的“新”来是一个不可否认的客观存在。
这个“新社会阶层”既新又旧。说旧,是因为这些职业在“旧社会”早就有了,不过他们可能叫“买办”、“拿摩温”、“西崽”、“小业主”等等。说新,一是“重新”的新,经过了上世纪50年代的“三大改造”,这些职业是改革开放以后重生的;二是旧时从事这些职业的人在全社会所占的比例远没有今日大,这个阶层发展壮大是中国走现代化道路不可逆转的新趋势。
从执政党的立场考虑,这样做是完全必要的。从积极角度讲,执政党要广揽各路英雄为我所用,才能补充新鲜血液团结一切爱国者建设好国家。从消极角度讲,新的社会阶层既已长大,必有他们的利益诉求,政治上其实也有个“能量不灭”的规律,像苏秦张仪范睢韩信这样的能人,你不给他们用武之地,他们就会另找舞台,乃至成为敌人,搅黄你的宏图大计。
培养和任用包括新社会阶层人士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是执政党当下的统战政策。党外人士现在对这一点也不必有什么疑虑了。虽然“统战”一词被改革开放前多年的“左氏”败坏了名声,使一些人一想到自己是“统战对象”就不舒服,它曾意味著不是自己人,只是“同路人”,只是暂时有利用价值,说不定哪天就要被改造被斗争;但是今非昔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等基本理论已深入人心,非公经济人士、自由职业者至少在100年内不用担心被打入社会的另类。
然而,正是有这样的社会背景,争当“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乃至直接谋官的党外人士、新社会阶层人士日渐多起来。他们之中难免良莠不齐,以不正当手段得之并利用政治资本谋私利、滥作威福的例子,这些年揭露了不少;刘涌之类红黑通吃的“代表”、“委员”各地都可能出现。
所以,新社会阶层人士代表的培养和产生,不仅要靠执政党(具体的就是统战部门)用“看得见的手”(多好的词,如果“看得见”也意味著公开化、透明化)来做,还要靠新社会阶层自发地产生。前者相当于计划调控,后者相当于市场的自我组织,由看不见的手来操作。
“看不见的手”培养新社会阶层领袖人才、代表人士,前提不言自明,即充分地发展社会自治。让商会之类民间组织、社区组织在参与行业、社团、社会活动中锻炼人才;“物竞天择”,自会有真正的“代表人士”冒出来,为建设和谐社会所用。
(资料来源:南方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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