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秉持独立性方能避免“影子化”
对於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而言,或许外企的工会组织建设一直是其心头的痛,因爲仅有25%左右的在华外企设有工会组织。而最近知名跨国公司沃尔玛在国内三家分店的工会组织相继诞生,使全总大受鼓舞,并且宣布计划在今年年内将外企工会成立比率提高到60%,2007年提高到80%。 此前,沃尔玛除了因爲收购原有企业而在日本、英国等国的分店有工会组织外,包括美国本土在内的绝大部分分店都没有工会组织。因此,沃尔玛同意在中国的分店成立工会,确实是该公司与工会关系历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也是工会组织数年艰苦努力的重要成果。
然而,从更深层次来看,如果把沃尔玛成立工会放置於中国工会体制建设完善的大背景之下,或许其标志性意义就要有所折扣了。
所谓“在商言商”,沃尔玛从坚决拒绝建立工会,到现在态度的转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对中国市场的强烈依赖。面对“拒建工会”可能引发的不良市场后果,沃尔玛也不得不选择了让步。
而从有关工会组织成立后的具体效果来看,有媒体甚至直接戏称其爲“影子工会”:比如在沃尔玛的福建晋江分店,虽然工会会员按照章程投票选举了第一届工会委员,但很多受访的员工却对此事“不甚清楚”;此外,虽然名义上成立了工会,但是沃尔玛至今仍未按照《工会法》要求,缴纳员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会费。
或许这些问题只是工会组织自我完善中的小疾,可以随著时间而化解。但是以沃尔玛爲代表的外资企业对於员工福利制度与现行工会制度的观念沟壑,则就必须通过深化工会体制的改革来化解。导致一些外企迟迟不愿选择工会的深层次原因是“工会无爲论”———在他们眼里,工会的职责只是代公司名义发放福利,而这一职责,企业完全可以自行代劳。
从拒建工会,到组建实际效果不强的“影子工会”,沃尔玛的现实情况折射出的是工会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艰巨性。我们认爲,计划经济时代沿袭下来的工会组织模式必须改革,工会的性质和功能也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而重新定位。
首先,作爲改革的突破口,工会组织的独立性建设当是重要的制度取向。全球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工会之所以能够在平衡社会各阶层力量对比、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缓解劳资矛盾等方面发挥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关键也是在於其独立运作机制。2003年9月通过的新《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定爲“工会的基本职责”,其根本目的就是使工会从以政治团体爲主转变爲以职业团体爲主,以期发挥工会组织畅通劳资沟通、辅助企业正常运转的第三方力量。
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要求,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下,工会的运作应当独立於企业的管理、独立於地方行政权力,以客观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对於这一改革方向,工会组织尚需在经费来源自主化、基层工会直选等方面予以落实。
其次,从具体职责范畴来看,鉴於中国业已形成利益多元化的社会格局,工会组织应该力求放下形式化的空壳,紧密联系一线员工,不仅是微小福利形式的关怀,而应当在推动政府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关注弱势群体、建设科学维权路径等诸多重要性制度建设方面做出切实的工作。
第三,工会组织建设也应当适应国际经济发展的需要,改变传统的工作手段和方式,与国际接轨。我国已经批准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作爲工会组织,应当在遵循《公约》中关於工会组织相关规定的同时,也要保证中国工会自身的独立性与社会主义特色。
从长远来看,工会组织的独立运作、切实维护员工的利益才是其根本效用之所在,也是吸引更多游离於工会组织之外的企业加入的重要砝码。否则,即便外企成立工会数量比例再高,空壳化的“影子工会”也仅仅是一种自我炫耀的空中楼阁。
2006年8月8日 东方早报 马红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