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沃尔玛成立工会的积极意义

2006年08月21日
近日,媒体纷纷报道:沃尔玛福建晋江店成立了工会。出席该工会成立大会的全总副主席徐德明高度评价:该工会的成立充分体现了中国《工会法》的强大威力,体现了中国工会的力量所在,体现了沃尔玛员工的追求和愿望,是中国工会史上的一件大事。
爲什麽一家基层工会的建立蕴藏著如此重要的意义?要回答这一问题,必须把握这一事件的相关背景。
首先,衆所周知,沃尔玛公司反对工会的企业文化由来已久,其已故创始人沃尔顿认爲,工会是一种分裂势力,会使公司丧失竞争力。目前,沃尔玛在全球10多个国家拥有4300多家分店,雇员总数超过160万人,除因收购原因在日本、英国等国的分店有工会组织活动外,绝大部分分店包括美国本土,都没有一个工会组织。此次沃尔玛能够容忍在中国的分店成立工会,是沃尔玛与工会关系历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这不仅反映出沃尔玛对中国未来庞大市场的看好,也反映出其对中国工会与法律的理解和尊重。
其次,近年来,外资企业在中国发展很快,已经成爲中国劳动力的主要雇主之一,但是据全国人大等机构的检查发现,各地外资企业建会率大多较低,不仅直接损害工人的结社权利,并爲工人的其他权利的保障埋下了隐患。在这当中,一些大型跨国公司抵制建立工会的表现,影响更差。2004年10月,全总公开批评一些大型外资企业抵制建立工会,沃尔玛名列榜首。时隔近2年之后,第一家沃尔玛工会终於建立起来。从全总的副主席亲自出席一家基层工会的成立大会,可见全总对这一胜利的格外看重和期待。
第三,虽然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企业劳动者有权自愿建立工会,但长期以来,由於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行政化工会模式的影响,我们的一些上级工会组织,总是习惯于找企业法人建立工会,认爲建立工会与企业职工个人无关。这种建会模式已经影响到工会职能的有效发挥。此次沃尔玛职工自愿申请和建立工会,将成爲我国职工自主组织工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一个成功范例,是我国工会体制实践创新的一个重要成果。它印证了温总理在今年两会之后记者招待会上掷地有声的话:在中国,工会是工人自己的组织,不是由雇主建立的。
当然,无论对沃尔玛等外资企业工人,还是对整个工会制度而言,工会的建立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摆在面前的还有许多更大的挑战,例如,如何克服不少工会存在的“花瓶工会”现象,让工会真正发挥作用?如何避免“老板工会”或者“造反工会”的负面形象,在促进企业发展和加大职工维权之间取得平衡?如何巩固已有成果,防止雇主在职工建会问题上的“反攻倒算”?诸多问题都需要我们的企业、工会、职工和社会各界去学习,去摸索。
2006年8月8日   光明观察  作者:杨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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