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建工会仍须谨防“花瓶化”

2006年08月11日

8月5日晚11时,31名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分店的员工,自发组织成立了该店工会委员会。这是沃尔玛公司的员工在中国自发成立的第三个工会组织。此前,沃尔玛晋江分店和深圳湖景店员工分别在7月底和8月初成立了各自的工会组织。(8月7日《中国青年报》)
  沃尔玛引发的链式反应正在形成,这似乎印证了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法律部部长郭军此前透露的一条消息。郭军7月31日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全总计划在今年年内将外企在华设工会的比率提高到60%”——事实上,在今年3月底的一次会议上,全总就表示,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上海的代表曾表示,2006年外资企业建会率将达到60%,2007年达到80%。浙江提出到年底达到80%。
  沃尔玛曾经是拒建工会的“钉子户”,如今在中国工人维权意识逐渐啓蒙的大背景下,开始接受工人权益组织,可以说“是一种历史性的突破”。全总及时提出了60%的建会目标,无疑是一种“趁热打铁”的行爲,意在掀起一波在外企建工会的热潮。但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目前在国内设有工会的外企仅占总数的25%左右(一说33%),从25%到60%,需要各地工会爲这个“指标”而努力。对此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
  目前在国内,工会在此方面发挥的作用还不突出。今天,国企工会的身份仍很复杂,辅助性行政管理机构、后勤服务部门、国家领导企业的仲介组织等等,多重角色兼而有之。全总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曾说,在很多国企里,虽然工会人员编制极少,却是最“悠闲”的部门之一,工作主要停留於组织一些活动,“唱唱跳跳,发发戏票”,“开会搬凳子,打球吹哨子”。 在此,工会已经严重“花瓶化”。
  而在私营企业里,工会组建难已成爲近年来困扰工会组织工作的一大难点问题。变化大、职工流动快的私营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组建工会艰难。由於相当部分的私营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还处於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业主们认爲自己在企业有绝对的“自主权”,更不愿意因上缴工会经费等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利益”。同时,在中国整体劳动力过剩、就业不充分的背景下,个人在企业面前毫无疑问是弱者,组建工会在企业主眼里更是“大逆不道”的行爲。
  在市场经济发育成熟的国家,工会拥有很高的地位,可以在劳资谈判中代表劳方提出工资要求。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跨国巨头们在这种“本土化”方面经验非常丰富,在仅有的组建了工会的企业中,“花瓶化”现象也十分严重。前段时间,世界500强企业富士康位於深圳的工厂屡遭媒体炮轰,成爲一些媒体笔下的“血汗工厂”。
苹果电脑畅销的iPod随身听大部分都是这里月工资还不到400元的工人生産的,他们每天工作15个小时,靠加班费维持最基本的生活。虽然该企业设有工会,却如同蒸发了一样,没有爲维护职工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按照现代主流经济学理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结构必须要有一个由政府、企业(资方)、工会三方互动、相互制约的协调机制。组建工会不是目的,而是要在企业和职工之间建立一种利益博弈的机制。目前我国内资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的不可谓不多,但工会组织“花瓶化”倾向流毒甚广。全总提出从25%到60%的目标,将会有更多的外企工会建立起来,如何避免其重蹈“花瓶化”的覆辙,将是我们面临的课题。
2006年08月08日  新华网  作者: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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