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性不足,外企建了工会又如何?

2006年08月11日

7月29日,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晋江店工会成立,据报道,这是全球最大连锁零售商在中国的首个工会组织。
  “这是一个好的开端,我们相信沃尔玛会有更多的店成立工会。”全国总工会法律部部长郭军向记者表示,作爲“全球第一大企业”,沃尔玛成立工会,“对其他外企工会的成立将起到推动作用,全总计划在今年年内将外企在华设工会的比率提高到60%”(《中国经济周刊》8月7日)
  对於这个“历史性突破”,笔者以爲实际意义非常有限。外企建了工会又如何?我们知道,国有企业大都建有工会,那又怎麽样呢?在这些国企中,工会就像一个福利性组织,逢年过节给困难户送点温暖,空闲的时候组织大家搞搞活动。职工利益一旦受到损害,工会就成了一个多余的角色。比如现在国有资産流失那麽严重,下岗工人的权益经常受损,谁又曾从中看到过工会的影子?
  前段时间,“工会主席维权被炒”一案曾在媒体闹得沸沸扬扬。北京某公司工会主席唐晓东,因爲多次爲争取和保护职工利益出面与企业进行交涉,最终被公司“找渣”开除。当时,北京市总工会除了对此表示“遗憾”、声称“支援当事人走法律程式”外,竟然别无他法。唐晓东的诉讼请求最终因爲“不在受理范围之内”而被驳回。若这事发生在工会组织发达的国家,工会成员如此受辱,我想,只需总工会一声令下,这个公司立刻就会全面瘫痪。
  沃尔玛现在成立的这个工会,我想,只是一种妥协的结果,是在向舆论低头。中国工会的这种“刚性”不足,决定了“工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仍只会是一个摆设!
  我国《工会法》中说工会是独立的社会团体,是职工利益的代言人,事实上呢,许多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会组织与其他行政部门合署办公的现象屡见不鲜。工会要维护职工权益,这就不可避免要跟公司领导“硬碰硬”;可是,另一方面,经费又主要来源於本公司,工会主席自己还得接受公司董事的领导。“跟人家唱对台戏,还要拿人家的钱”,这正是我们整个工会体制的尴尬。
  可以想象,沃尔玛等外资企业即使有了工会,在当前的大环境下,也只能像内次企业一样,“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既然工会工作人员自己的腰都直不起来,存在随时被“下岗”的可能性,又凭什麽去撑职工的腰?
  企业工会的权力来源――各种“总工会”是一种彻底的“官办工会”。对政府和企业的过分依赖、以及财政支出的缺乏,使得这些总工会不得不要向“经济增长”妥协。据报道,全国总工会计划在年内要将外企在华设工会的比率提高到60%,2007年提高到80%。对於这些数位、指标,我想,并没有太大意义。如果工会的刚性得不到加强,即使100%又如何?一旦职工权益遭遇损害,工会还是只能“眼睁睁看著”。
2006年08月08日  正义网  作者: 彭兴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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