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矿井“安全房间”带来的啓示

2006年02月12日
据《新京报》等媒体31日报道: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一家碳酸钾矿井29日发生火灾,70名矿工一度被困井下。目前已有65人脱险,剩余矿工也将陆续被转移到地面。当地时间29日淩晨3点,该碳酸钾矿井地下一公里处发生火灾。火焰从井道的聚乙烯管道中喷出,同时有毒的浓烟也开始迅速蔓延。接到火灾的警报后,正在矿下作业的70名矿工立即逃到“安全房间”(又称“避险站”)——这是一处有充分空间的可密闭房间,里面备有氧气、食物和水,足够避难的矿工们在其中停留36小时。
    矿井突发灾难,火光四射、浓烟滚滚,而这两点对人生命的危害都是极其巨大的,若不迅速采取有效举措,瞬间就可能被置於死地。而截至目前,被困的70名矿工绝大多数人都已经安全得救,令人欣慰。矿工们能顺利脱险,除了地面人员及时救助外,“安全房间”可谓功不可没。
    遇到了突发事件,矿工们没有惊惶失措,而是迅速向“安全房间”转移。这说明其受到过科学系统的安全培训,掌握了足够的自救常识,紧急时刻能从容不迫。而“安全房间”的巨大功效更是令人赞叹,在井下如此复杂的环境下,其能够确保躲避者能有36小时的“安全”,这就爲救援赢得了宝贵的时间。试想一下,若是矿工们“慌不择路”,就很可能遭遇不测;再试想一下,就算矿工们懂得自救,倘若没有设施齐全的“安全房间”,恐怕也是凶多吉少。
    这起发生在发达国家的矿难事件带给我们许多啓迪。毋庸置疑,我国是世界上的矿难高发国,无论是发生率还是死亡率都一直居高不下,甚至比一些发达国家高出百倍之多。很多矿工们都没有经过严格培训就匆匆开始作业,甚至是头天来的,次日就扛著镐头下井了,自救能力可想而知。当然板子不能打到矿工身上,有关方面根本没有担负其培训职责,这就是对矿工生命的漠视。
    而我们的矿井下更是缺少类似“安全房间”这样的保障设施,甚至很多矿井连最起码的安全条件都不具备。“安全房间”想必造价不菲,这对矿主来说无疑是笔巨大开支,但一旦发生事故,其起到的作用是金钱所无法衡量的。在发达国家里,对矿井有著极其严格的监管法规,倘若安全投入不足,将被处於重罚。如据资料介绍,美国《联邦矿业安全与健康法案》规定,不按安全检查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蓄意违反法案而出现伤亡事故;提前泄露安全资讯;检查人员出具误导性的错误报告、矿业设备供应者提供不安全设备等情况下,都可能被判处罚款和有期徒刑等等。在如此严管之下,谁也不敢在安全投入上缺斤少两,这自然能给矿工撑起“保护伞”。而我国重特大矿难不断,尽管原因复杂,但最终的调查结果却是惊人相似:矿主利欲熏心,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有关职能部门玩忽职守,甚至“官矿勾结”,该管的不管,该关的不关。导致隐患重重,最终酿成大祸。
    当然,发达国家遏制矿难事故的经验还有很多,但归根结底还是“以人爲本”,矿工生命安全高於一切,投入大、管理严,这样就能将事故发生几率降低到最低。
2006年01月31日  新华网  作者:朱慧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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