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和现在:工人农民都没有权力
如果从1978年底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算起,中国的“经济改革”已经进行了二十多年。在此之前,中国是计划经济,我们是在国营或集体企业干活,或者在农村人民公社里种地。那时没有老板,只有拿工资的单位领导。这些领导当时也压制工人,工人也没有什么地位。但,那是一种政治和社会的压制,其压制的内容和方式与今天不一样。对当时的单位领导来说,企业生产、销售什么、按什么价格买卖、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都由国家规定,企业赚不赚钱、有没有利润,都是不太重要的事,反正单位领导都是工资固定的工薪阶层。因此,我们工人当时和那些干部、企业领导并没有“我们挣得多,他们就挣得少”这样的经济利益对立。在当时,如果工人得罪了领导,他可能会失去钳工、电工等这样好的工种,很难升级,或者,会记档案、扣发奖金、分不到好的住房等,但,无论如何,领导没有权力随意开除我们,没有权力取消我们的公费医疗和工资、退休金。
在这里,我们拿现在和过去比较,是要说明中国社会现在的变化,是要说明我们工人、农民等各个行业的劳工在今天所遇到的严峻问题,而不是想简单地说过去的毛泽东时代比现在好。现在,我们知道,由於种种原因,很多人对毛泽东时代,甚至对“文化大革命”时代十分留恋。他们说,那时的干部没有今天这么腐败,工人、农民的地位比现在高,大家的工作都有保障,还有公费医疗等......尤其令人痛快的,是在搞运动时,可以造企业和政府领导的反,贴他们的大字报,好好出口窝囊气。
这些人说的是事实。特别是当时的城里人,工作有保障,有公费医疗,教育也几乎是免费的。这些,当时还不觉得有什么宝贵,现在回想,简直像童话一样美好。然而,只是事实的一个方面。我们不能因为今天不好,不能因为时间一长,就忘了、就否定我们工人、农民在毛泽东时代也是受压迫者这个事实。那时,报纸广播和各个会议上整天都宣传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整天都宣传什么“要坚定不移地依靠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但在实际上呢?那时的共产党依靠的只是工人、农民中最听它话的那一小部分人。工人、农民和其他的劳动者,作为整体,在国家事务中、在企业中,完全没有权力。工作有保障,享受公费医疗的,也只是在国营企、事业单位里工作的正式工。大多数农民、城市集体企业职工,还有在国营企业工作的临时工,却没有这些权利。工人的月工资,农民一年积累下的工分值,多数只能维持最低的,最基本的劳动力再生的生理需要。那时普遍的贫困,今天三十岁以上的人仍然是刻骨铭心。政府、企业领导和农村的公社、大队干部对工人农民的日常生活,思想行为,乃至於对情感,私生活的细节,都实行今天难以置信的控制。在没完没了的政治运动中,谁要是不老老实实地听党和企业领导、公社、大队干部的话,一夜之间就会由所谓“领导阶级”的一员变成罪犯一般的“反革命”。
不要作“领导阶级”,要作自己的主人
为什么当时会这样?为什么我们工人当了那么长时间的“纸上的领导阶级”?很清楚,也就是因为中国的劳工没有自己的组织。准确地说,是因为我们过於相信政党和政客,曾经将我们工人的命运几乎是完全地交给了共产党,交给了政府,幻想中共这个政党,中国政府可以永远代表我们劳工的利益。毛泽东时代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中国劳工再也不能指望别人来替自己争取,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即使这个“别人”是政府,即使它是一个在开始时有良好意愿的政党,来替自己争取,维护自己的权益了。自己的疼痛只有自己最清楚,自己的权利只有靠自己的斗争来争取和维护。
即使只站在中国工人农民等劳工的角度去评价毛泽东和他的时代,也仍是个太复杂的问题,我们不能在这里展开。但,有一点应该明确,我们批评今天令人痛苦的现实,鼓动独立的工会运动,不意味著我们主张回到同样使中国劳动者痛苦的过去。我们要的是在中国的今天创造新的历史:中国的劳动者要有自己的组织,我们不要做什么指挥其他阶层,甚至消灭其他阶层的“领导阶级”,但我们也不要做任何其他阶层,任何政党的奴隶或工具。也不要做仅靠别人同情施舍的所谓“弱势群体”。我们只要做一个能公开表达自己的意愿,维护自己利益的自觉的社会集团;在与其他社会阶层和社会集团的关系上,我们也只要求做一个平等、独立、有组织的社会对话与合作伙伴。
新的利益冲突已经形成
在毛泽东时代成为历史后,我们看看今天的现实吧。经过二十来年的“经济改革”后,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社会、我们工作或曾经工作过的企业单位,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现在,这些企业或者是私营,或者是外资、合资企业,即使是国营企业,也因为股份制的实行和承包,性质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那些企业领导对生产、销售和财务会计等方面,有了越来越大的权力。尤其是对我们工人,他们和私人、外资、合资企业的老板一样,有了完全的支配权。他们可以任意解雇职工,可以决定工人的工资福利,甚至可以买卖企业的资产和企业本身。特别要提到的是,由於这些企业领导可以支配几乎全部企业,由此,如果职工的工资福利越少,他们能支配的财富就越多。总之,现在不论是国营、集体,还是私营、外资、合资企业,都是老板在支配企业。他们和我们工人形成了“我们挣得多,他们得到的就少”,“他们的权力越大,我们的生活就越没保障”这样的利益冲突关系。
本来,这种利益冲突关系是可以调和的。如果企业管理得好,老板尊重职工的基本权益,那么,企业发展了,有了好的效益,利益分配合理,对劳资双方都有好处。但,问题是,工人没有组织就没有地位和力量,老板因此根本就不尊重工人的基本权益。工人没有独立的、有组织的利益代表,利益冲突关系就无法调和。这些老板且不说尊重职工了,他们简直就不把工人当人看。所以,这些年来,我们工人的状况急剧恶化。失业、下岗的越来越多,拖欠工资和退休金现象越来越严重,工作条件越来越糟糕,职业病急剧增加......尤其严重的是,导致大量工友死伤的矿山爆炸、火灾、毒气泄漏、食物中毒等工伤事故,越来越频繁。
特别要指出的,随著社会风气的败坏,贪污腐败越来越严重,很多企业老板和政府官员勾结在一起,形成了互相依赖、互相利用的、特别贪婪的一伙。有的企业领导和老板打著“股份制改革”的旗号,强迫职工购买企业的所谓“股份”。一年,甚至几个月后,他们和政府官员串通好,突然宣布企业倒闭。职工不但没有了被拖欠的工资,大半辈子的积蓄,或东拼西凑借来的钱,就这么一下子,全进了这些老板和当官的口袋!还有的企业领导背著职工,干脆就把一个好端端的国营企业,包括地皮、设备,甚至职工宿舍,低价给卖掉了!职工在一夜之间,不但没有了工作,没有公费医疗,连住房都没有了!
凭什么民工就是下等人!
还有我们这些离开农村到城里打工的民工们,命运尤其悲惨。在家乡活不下去,不得不到城镇的厂矿里打工。在那ù堙A就因为我们是农村来的,就因为我们没有城市户口,常常要受老板多一层的压榨。特别是那些在玩具厂、鞋厂等行业的女工,一天工作常常在12,甚至14个小时以上,周末也得工作。工资低,劳动强度大,劳动环境恶劣,每年因职业病或工伤事故而死亡、伤残者不计其数。那些在煤矿和鞭炮厂爆炸事故中死伤的,多数是我们民工兄弟。出了厂矿门到社会上,民工们又常常被公安、城管等部门欺负和敲诈。除此之外,民工的孩子们上学也特别困难,部分有权势的人不但在现实中摧残民工,而且正在毁掉他们的未来,使被压榨的人世世代代被压榨。
2003年春节前,一位好心的新华社记者就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作了调查。调查的结果超出了人们的想像:有百分之七十的民工工资被拖欠。这份调查报告还揭露,除了不到百分之十被拖欠工资的民工利用法律手段讨回自己的工资外,绝大多数的民工只能是反复要求老板发还被拖欠的工资。一些报纸也报导了民工找老板追讨拖欠工资的结果:很多民工竟遭到老板或老板雇用的打手的殴打。有的民工在绝望中往自己身上浇汽油,抱住老板,要与老板在火中同归於尽!
说来令人心酸。每年春节前,别人都喜气洋洋地忙著置办年货,而我们民工呢?却总是提心吊胆,忧心忡忡:老板会不会发还拖欠的工资?他不给工资怎么办?我们拿什么回家过年?每年春节前都有很多工友在绝望中爬上高楼或吊车,以自杀,以死相威胁来讨回自己的工资。
政府也是偏心眼
而且,不只是老板,现在的政府政策,也不把我们工人当人对待。就在我们失业下岗,或者今天有工作,不知明天会如何的时候,政府的“改革”把学校、医院都改成商业性的盈利机构。这在西方的资本主义社会也是少见的!公费医疗是早已取消了,义务教育也是名存实亡。更叫人难以忍受的,是学校、医院收费越来越高,一个孩子的学费就得花我们几个月、一年,甚至几年的工资,得一场病就可能倾家荡产。这,不但是把我们往死路上逼,而且,我们孩子们的前途,也可能被断送了!
事实很明显,改革二十年来,确实有一大批人富裕了,他们的日子过好了。可我们工人呢?我们的地位越来越低,越来越被人瞧不起,日子越过越艰难。过去经受政治上的压迫一点也没减轻,现在又加上了经济上的压迫和社会的歧视。
我们要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这些老板、官员把我们工人不当人?为什么他们可以这样胡作非为?原来,道理很简单,这就是,我们没有组织起来!我们只是单个人。我们没有团结,没有团结就没有反抗的力量,没有反抗的力量就受人欺负,就被人瞧不起!
“改革”前没有老板,我们和当时的企业领导一样,都不是单个人,是党、政府、单位这架大机器上的一个零件。现在,党、政府、国家发展私人、外资企业,让企业独立,不但不管我们了,还一屁股坐到老板那边。我们因此变成了没有力量的单个人。如果我们不团结起来,不自己管自己,不把自己的命运捏在自己手上,我们就会永远被人欺负下去,永远被人瞧不起!反之,如果我们工人、民工团结起来,组织起来了,成立了自己的工会组织,就能共同抗争,力量就大,老板就不敢再随便欺负我们了,政府官员也不敢只是替老板说话。而对社会来说,老板有钱,政府官员有权,而我们工人因团结而有力量,这就是一种力量的平衡。这会使各方不得不考虑对方的利益,社会才可能合理,经济才可能稳定、和谐地发展。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工人要有自己的组织,要有独立工会的最简单的道理。
官方刊物发表倡导独立工会的文章
一家属於中国新闻社的刊物 《新闻周刊》 在其最近出版的第22期中,发表了署名为“武汉陈旺”的读者来信,其标题为《工会的尴尬缺席》。它也能在具影响的“中国新闻社”网站的“新闻周刊”栏目里看到。
在这封信里,陈旺明确地提出了独立工会的重要,他说:“显然,乞求企业主发慈悲或者要求政府职能部门尽职尽责都很有难度。一盘散沙的打工者们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依法组织强有力的、独立的工会组织,参与到这场与企业主的直接斗争甚至争夺政府支援的努力中去。”
这封信著重提到震惊全国的广东东莞安加鞋厂女工中毒事件。在这家鞋厂,老板完全不顾工人的死活,让工人长期在有剧毒的环境工作,导致数十名女工瘫痪,或失去工作,生活自理的能力。信中说:现在,“安加鞋厂负责人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下,同意提供治疗、支付工资、支付赔偿。但是,比较一下安加鞋厂在事前的态度却让人觉得很不是滋味。根据规定,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安加鞋厂一厂二楼车间没有通风渠道和抽风机,加温隔层处也没有排气管道,有毒、无毒作业场所混在同一车间内。员工所戴的胶手套和棉手套都不符合要求。事实上,厂方也不可能不知道这种做法已经给很多打工者带来了巨大的身体伤害,但在事件被披露之前,他们却装聋作哑。
正如安加事件所反映的那样,打工者们大多来自偏远省区的农村地区,对自身的权益懵懂无知,企业主也往往把他们当成无知怯弱的赚钱机器,置打工者的合法权益乃至身家性命安全於不顾。显然,乞求企业主发慈悲或者要求政府职能部门尽职尽责都很有难度。一盘散沙的打工者们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依法组织强有力的、独立的工会组织,参与到这场与企业主的直接斗争甚至争夺政府支援的努力中去。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工会,从去年年初就大张旗鼓地开始了,但是我们从安加事件中看到的却是工会自始自终的尴尬缺席。我想如果安加鞋厂职工成立了健全独立的工会,如果这个工会能够依法有效行使职责,这场悲剧就应当能够避免,受到伤害的职工就不会在这个时候,以这种方式得到救济安抚。”
这封信最后说:“安加事件只不过是劳动者合法权益被漠视的一个缩影。事实上,在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里工作的工人,特别是大批外来打工者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十分严重。已经有媒体报导说,在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正在开始建立,但是工会建立后,如何能够有效运转,充分发挥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作用,仍是需要研究的课题。”
(网上原文:http://www.chinanewsweek.com.cn/2002-08-12/1/249.html,中国劳工通讯2002年8月17日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