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对以下“暴露”文章,如有违法之处,自己承担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决不推诿!共上法庭!!
对於腐败、违法、犯罪事件——(1)预防,(2)暴露,(3)坚决依法惩处!!
事情发生在北京市丰台区--社区居委会群众自治组织选举工作试点单位:太平桥街道办事处。
本人在无意中被社区居民推选为居民代表。
出於居民们的意见---原居委会主任、书记对该楼居民办事不力和欺骗。本人被社区居民推选为居民代表后,尊重居民们的意愿:因为本人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做群众工作,故自荐为社区居委会主任。
其实,是否当选,并不重要,只要能推动居委会的工作,也是本人意愿之一。但是,随之而来的欺骗连篇---更让人无法接受的还有污辱。在“依法治国”,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的今天,连一个小小的居委会都敢和街道办事处的某些工作人员,如此“胆大枉法”!!这是在北京,尚且如此“试点”!!结果将会是什么样!!
在社区居委会门口的大黑版上:充分发扬民主,依法严格选举。
选举过程:
(1)居委会主任、书记自己说的:“找了两位代表,商量出选举委员会---书记是主任,居委会主任当副主任,加上三位离退休老人(有的本人在半个月后才知道)。”当时张贴的选举委员会第一号公告称:经居民会议决定的,其实根本就没有开会!
(2)当挨门登记时,她们用诱导、哄骗的方法,让居民投主任们预想的人选当代表。当居民问为什么不开会选代表时?二人称:居民太落后,开会没人参加——(这就是她们几年的工作成绩!)。此做法在该楼两次都遭到居民们的质询和反对!无奈之下,只好进行第三次“票箱”投票选举,当场唱票。本人是三名被选代表之一。
她们还哄骗居民:居委会主任是上级招聘的,副主任(书记是副主任)这次都不重选了,只补选委员,帮忙跑个腿的。
(3)上午报名表已经上交到太平桥街道办事处,在当天傍晚,另一位根本没有报名的人,突然接到通知:让其报名。随后发生的一切证明,让此人压在本人的前面充数,是个装饰品。最后也被“合理”的选掉了!——太漂亮了!!
(4)经笔试、口试时,本人均得到较满意的评论。但是结果却是倒数第一!而这位50多岁的女书记,从进考场,到出考场,一共用了33分钟!!却考了几乎满分!如果让我“抄”的话,时间都太紧了。在等待口试前,我(12号)和女书记(11号)在考场外,闲聊居委会的工作,老百姓的心态,工作方法,社会问题等。女书记自己说:“你懂的真多,有些居委会的工作,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处理好,经济的事,更不懂。”
结果---本人笔试、口试后的总分在12个人中排名倒数第一,几乎是女书记总分的一半。
口试的主考官:太平桥街道办事处特派“钦差”大人。
(5)在第一次不足三十分钟的代表会议上,在所有代表都不同意,一致反对的情况下,(原因:对参选人既不认识,又不了解,无法投票。而且参选人又没有表态、承诺。)在居委会主任和书记的强令下:每两名代表填写一张选票,并且要写上代表自己的名字。还要按主任已经写好的“成绩单”顺序排列,自上而下添写,要写足九个人名。提名共计是十二人,本人是第十二名。结果,可想而知了。---此计真妙!!
还有更妙的---添完选票的代表就让走了,没有当场唱票、计票。事后证明,他(她)们确实做了手脚!会后,当这位“钦差”大人被问到选举程式不合法时,“钦差”大人回答说:“你还不知道,咱们政府就这样。”
(6)在第二次二十分钟的代表会议上宣布,以考试、投票都是倒数第一为名,选举委员会决定:取消了我的被选举资格。并且不让我在会议上宣读本人的“自荐计划书”。
最后选举委员会宣布:居委会主任、书记列为正式候选人,退出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自己找了两位加入。
我已经被“枪毙”了,没有“威胁”了,可以放心了!!也该退出了!
(7)在第三次的代表会议上,因为每次会议上,根本没有代表发言的机会。所以一开始我便要求发言,才说两句话,竟几次差点被太平桥街道办事处特派“钦差”大人强行将我拽出会场。并且大声训斥。
我真、真的不明白,我有那么可怕吗?连句话都不让说!!你们到底怕什么!!莫非有见不得阳光的事情!!
按居民们的反映:居委会在该楼的工作,以应付了事。私自将该楼“老年活动站”出租。区长下命令以后,也不改正,居委会书记还出口骂人!
居民们要噪音费,居委会主任、书记几次都请不来,反而说:“不管,管不了!”
没办法,居民们只好自己选代表,本人是主要代表之一,自己买有关法律书籍,按照“依法办事”!的原则,经过多次交涉,有惊无险,事情终於办成了。
关於“自荐计划书”,在会议前,应太平桥街道办事处负责选举工作的副主任之约,已提前当面详细告之。副主任说:“我个人基本同意你的想法,挺全面的。我提两点,第一、政府的支持。第二、整体运作。本来,主任也要来听一听,临时有事没来。你再想一想,还要考虑到万一不同意怎么办?”我回答:“如果不同意,对试点工作起到激励作用也很好!”副主任问:“你进居委会,能和原来工作的同志们共同工作,搞好团结合作吗?”我回答:“当然行,团结、稳定是必须的!”——会见时间一共45分钟。
以上是整个社区居委会群众自治组织选举“试点”工作的全过程。我不想去评论它——在社会上造成的后果会是什么!!老百姓会怎么想!!正在召开的“十六”大的伟大意义和作用呢!!
而且,全部选举的过程和做法,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条款。
“武大郎居委会”在欺骗中诞生了!
附:“自荐计划书”
(1)自我介绍:王永茂,卫生防疫专业,主管---卫生防疫、传染病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1990年回北京后,任房管干部。
(2)工作目标:时间两年,达到社区居民满意,上级鉴定后认可。一年内在丰台区出名,两年内力争北京市榜上有名。然后让位。原因---面临奥运,不懂英语。
(3)为保证言而有信:请求公正以下内容,自断后路。
每月除要基本工资外,余款的一半交给街道办事处监督,另一半交给居民代表委员会。到年底评议。在拿到评论所得钱款后,按每月拿出300元(全年3600元),100元--鼓励少年学生积极上进。100元--帮助老人,鼓励家庭和睦。100元--帮助困难家庭,鼓励其自立、自强!
自己努力做社区ù媬n极向上的,互助、文明、安全氛围的领头人!
(4)工作内容:除完成法定的社区工作--宣传宪法、法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绿化,协助公安部门搞好外来人口管理,社会治安,整治周边环境,公益事业,调解工作,家庭、妇女工作,青少年全面教育等问题。
其中以宣传宪法、法律,社会治安,调解工作,青少年全面教育问题为重中之重!
(5)成立“松散型”经济组织:鉴於社区福利、体育、娱乐的需要,下岗、失业、就业人员等社会问题。成立此组织,立足於社区、服务与百姓。该赢利部分,全部归社区居委会。这样既解决了资金不足,帮助困难户,又协助下岗、失业人员找到了生活立足点,使其自立、自强。使社会稳定更加巩固!
“松散型”经济组织的具体内容,暂时保密。
(6)介绍老字型大小:是成立於清朝“同治”初年的老字型大小,其信誉响亮京城。在“协和”医院初建时,是主要的供应商号。解放战争时期,做为共产党地下交通站。父亲(国民党员)和共产党地下交通员在一九四七年十一月被国民党“中统”特别行动组,在“军统”特务的指引下,在半夜ù堙A被秘密抓捕!父亲忍受拷打,后又托人,花巨款,二人成功出狱。共产党地下交通站未受任何损失,并且一直坚持到解放。此事有原“北平”警察局的原始材料、此事件当事人--“伙计”(共产党员),现在仍健在的老离休干部为证!
此事件的功劳,已经两次经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的严格审查后,所认定!!
我无偿的投入注册资金,和已注册的老字型大小专利,全部暂借社区居委会。作为“松散型”经济组织的支柱,以求发展。
(7)财务公开上ù晼A以示: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制度。并成为居民代表审查小组具体监督。每1-2个月对居民代表会汇报工作一次,听取意见,批评,挂出意见箱,不论居民的意见其正确与否,均要到门到户给予说明。
本人除睡觉时间外,所有时间均对居民开放,随叫随到。
致
礼!
王永茂
wang2706@sina.com
电话:010--6349-5006
2003-03-08
猫眼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