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农民的代言人

2003年02月09日

潘多拉<br><br>这次春节回老家,听到了一个“农民代言人”的故事。他姓高,是一个退休的中学教师,妻子是农民,家里也有土地。起先,他帮助农民写状纸、打官司,分文不收,后来找的人越来越多,影响也越来越大,农民为了表示感谢,送他一只鸡、一瓶酒,他也不好一概拒绝。去年底,他所在的镇要修一条公路,县里本来有拨款,镇政府还要农民每人交30元钱,有100多户农民顶ぴ不交,集体委托高老师做代理,准备打一场民告官官司。镇政府领导大为震怒,当即以高老师收取了农民300多元活动经费为由,给他扣上一顶“诈骗”的罪名,要将他从重从快“绳之以法”……听说事情引起了当地人大的重视,媒体也出面给高老师助威,镇政府方才未敢轻举妄动。<br>   <br>针对镇政府罗织的罪名,一些农民愤愤不平:高老师是农民的代言人,打电话、复印材料、坐车到县城出庭,哪一样不花钱,总不能让他自己掏腰包吧,我们凑点活动经费交给他,他怎么就成诈骗了?另有农民说:别说高老师没有诈骗,就是真的被他诈骗了,也要比被镇政府诈骗强!农民的话说到这个份儿上,我想任何人也不能怀疑高老师的“农民代言人”身份了。<br>   <br>代言人者,代表某方面、阶级、集团、群体发言的人是也。在现代社会,有两种机构/职业设置可称最典型的代言人。一种是政府(当然指的是称职的政府),担负ぴ为社会提供治安、环保、国防、基础设施、基础教育等公共产品的责任,说政府代表大多数公民的公共利益,是大多数公民的代言人,当不为过。另一种是律师(当然指的是称职的律师),接受诉讼当事人的委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尽力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是某一个或一些公民的代言人。政府为绝大多数公民代言,收取了巨额税收作为“活动经费”;律师为一个或一些公民代言,收取了数目不等的律师费作为“活动经费”。无论税收还是律师费,都不仅仅是供代言“活动”之用,同时还是代言人――政府和律师――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政府和律师的收费行为合理合法的,没有“诈骗”的嫌疑。与之相比,高老师不过收了100多户农民凑上的300多元活动经费,兴许连活动都不够,更不用说从中牟利,却被镇政府定性为“诈骗”,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的。<br>   <br>高老师的妻子是农民,家里也有土地,按照镇政府的“政策”,他家至少也要交30元钱。他自己也相当于一个农民,他为农民代言,实际上也是在为自己代言。如果农民的利益与他的利益无关痛痒,如果他也像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那样,把为农民代言当成一项可以收费的服务,他收取的活动经费应当更多,否则就不能进行生产与扩大再生产。从自身的利益所在,可以将代言人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像政府和律师那样,为他人提供“代言服务”,从中获取一定的收益;另一种是像高老师那样,不收或只是象徵性地收取被代言者的“活动经费”,因为他已经把自身的利益与被代言者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被代言者的收益也就是代言人的收益。农民宁愿冒著被“诈骗”的危险,也要推举出一个“第二种代言人”来与此前的“第一种代言人”(镇政府)打官司,这种选择是很能说明问题的。<br>   <br>有人将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原党委书记李昌平与四川省仁寿县谢安乡农民张德安进行比较。2000年,李昌平痛感“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愤而上书国务院总理,得到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在湖北引发了一场为时一个半月的急风骤雨式的农村改革,但农民负担很快出现大幅度反弹。张德安从1992年开始,带领村民自发学习、宣传有关政策法规,依法抵制县里的不合理摊派,农民负担大大减轻,持续10年均处於全县最低水平。同样是农民代言人,李昌平因触动了上下级的既得利益而被孤立,只好中途当了逃兵,辞官外出打工,后来受到媒体追捧,撰写畅销书《我向总理说实话》,到北京当记者,应邀出访印度;张德安则“依然生活在那片贫穷而熟悉的土地上,与村民们一起,默默无闻地继续为减负和增收努力”,“李昌平没有、也不可能像农民张德安那样带领群众自发学习中央文件和有关法规,斗智斗勇、辗转周旋……他不敢发动群众,他的行为是有明确底线的。”(西乌拉帕:《李昌平为什么失败》,《南风窗》2002年5月<上>)这里所谓李昌平的“底线”,就是说他虽然是农民代言人,但毕竟是乡党委书记,他的利益所在,并非像农民张德安那样深深根植于农民之中。他以前在乡党委书记的位置上为棋盘乡的农民代言,现在则以作家、记者、名人的身份为更多的农民代言,但他毕竟不是农民的一员,为农民代言只是他参与社会的方式,所以他无法像农民张德安那样,始终与被代言的农民相依为命,荣辱与共。李昌平更接近于前面分析的第一代言人,张德安则属於第二种代言人,相较之下,第二种代言更内在,更深厚,因而更有力,更可靠。<br>   <br>“当人民合法地集会而成为主权者共同体的那个时刻……最渺小的公民的身份便和最高级行政官的身份是同样地神圣不可侵犯,因为在被代表的人已经出现的地方,就不能再有什么代表了。”(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22页)是的,在被代言的农民已经合法地、自发地组织起来,并从他们自己的成员中推选出一个又一个张德安、高老师作为代言人的那个时刻,能够最全面、最彻底地代表农民发言的人就只能是张德安、高老师,而不会是李昌平、潘多拉,不会是别的什么书记、县长、律师、作家或名人。<br><br>2003年02月09日<br>搜狐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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