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秘书长致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的信

2003年01月10日

<p>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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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我代表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写信给您,以表达对姚福信、肖云良的深切关注。他们是辽阳铁合金厂工人持续了四年的反对腐败和企业破产行动的工人代表,被控以颠覆国家政权罪。中华全国总工会本应支持这些工人,在他们与企业领导的法律诉讼中帮助他们,然而,中华全国总工会却抛弃了他们,听任这些工人遭受无视工人最基本权利的体制的侵害。姑且不谈对这些工人的帮助,中华全总现在是在加入迫害他们,在制造针对这些工人的没有根据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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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国际劳工界被您的副主席和第一书记张俊九先生的谈话所震吓。在11月11日中共16大的记者招待会上,他宣称,辽阳的工人代表姚福信被逮捕,“是因为他违反了中国的法律,烧毁汽车,而不是因为组织工人运动。”在第90届国际劳工大会(2002年6月)期间,我们也听到中华全总的代表在国际劳工组织工人组的会议上作了同样的讲话。然而,经过对辽阳市、辽阳公安局和辽阳司法部门官员的了解,他们中没有任何人指控工人的抗争中有暴力行为,工人们及其家庭成员也明确否认姚福信等人有损坏公共财产的暴力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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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中华全国总工会最高负责人和其有关的地方负责人在此事上的分歧更说明问题。辽阳总工会的苏主席说:“那是造谣。姚福信没有烧汽车的行为。”当中华全国总工会如此远离具体的现实时,它如何能声称它代表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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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在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工人组去年六月的选举中,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候选人当选为副理事。然而,面对中国工人□□他们甚至是您的组织的成员□□争取权利的抗争时,您的组织不但不替他们说话,不去保护他们以免受迫害,反而加害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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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作为新当选的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的成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应该保证国际劳工组织的劳工条约能在中国实践。以辽阳为例,辽阳的工人们只是行使了他们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的权利,这些权利已被国际劳工组织的劳工条约第87条和98条所规定和保证。中华全国总工会本应作为工人的代表进行干预以保护工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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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您和您的组织现在面对<<著着>>一个更为重大的责任,这就是,保护中国工人的权利,并显示出那些国际公认的劳工权利在中国,就像在世界各地一样应该受到尊重。我们敦促中华全国总工会承担起这些责任,并像一个代表和保护其成员权利的真正工会一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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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最后我谨向您通告,昨天我已致信给江泽民主席,我等待<<著着>>中华全国总工会代表辽阳被逮捕的工人采取迅速而有效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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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  您诚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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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秘书长
<br><br>盖-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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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200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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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font color=006666><a href=http://big5.china-labour.org.hk/big5/article.adp?article_id=2157&gt;大庆及辽阳工人抗争新闻和文章</a></font>
<br><br><font color=006666><a href=http://big5.china-labour.org.hk/big5/article.adp?article_id=2159&gt;大庆及辽阳工人抗争的国际回应</a></font>
<br><br><font color=006666><a href=
<br>http://big5.china-labour.org.hk/big5/article.adp?article_id=2161&gt;大庆及辽阳工人抗争访谈录</a></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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