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9日,天津市武清区法利莱装配式建筑公司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工人郭强在拆卸维修厢式房屋期间从高处堕下,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胸椎骨折、高位截瘫。事发之后,法利来公司既不依法支付工伤费、工人工资,也没有帮郭强申请工伤认定。
武清区应急管理局已调查此事并于十月初在网上公开调查报告,又在外界致电了解详情时详细回应外界的询问和建议;武清区工会也属于调查组成员之一。但时隔四个月,工会仍然在状况之外。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既不了解发生在本辖区的这起安全事故,也不愿意主动联系工伤工人家属协助维权并代表郭强申请工伤认定。相比应急局的依法履责,工会代表工人维权的主动性仍有欠缺。
郭强由2020年4月经友人介绍开始到法利莱装配式建筑(天津)有限公司工作,负责简易房的拆卸和安装工作。6月29日下午3点多时,郭强在拆卸打包箱式房期间,为撕掉房子的胶带,用汽车起重机吊高自己,期间不慎从汽车起重机的吊带掉落,送往武清区人民医院救治,医院诊断为胸椎、颅骨骨折、脑疝、昏迷、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肺挫伤,经治理已脱离危险期,但一直住在医院疗养。9月底,郭强家属在天涯网站发帖,表示自事故发生三个月以来,公司从未派人探望,也不赔偿医疗费、饭费、看护费用,更加不发郭强的工资,而公司为逃避责任还变更了法人股权和更改了地址。郭强家属要求,法利莱公司应支付郭强合共四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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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局调查后对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但对工人诉求爱莫能助
武清区应急管理局值班室工作人员及举报电话处工作人员小张在10月20日分别接受了中国劳工通讯(CLB)主任韩东方的采访。对于当天CLB提出的若干问题及建议,武清区应急管理局更以书面方式于10月28日详细答复CLB。
6月29日事发当天,武清应急局已通过120急救电话了解到此次工伤事故,并于次日开始事故调查,及后将调查报告在网上公开。局方将此事件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法利莱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安装、拆卸活动房屋,此次工人是在拆卸箱式房期间出事,但公司从来没有按照规定制定箱式房装卸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报告显示,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灵红没有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没有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公司整体安全培训不到位,作业工人缺乏足够劳动保护、也没有人及时排查和消除这些安全生产隐患,最终导致悲剧发生、郭强重伤。
武清区应急局最后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5万元人民币、对刘灵红处以罚款1.215万元。同时建议,法利莱公司应加强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对于拆卸工作要派专人到现场管理,督促作业人员戴好劳保用品,防止同类事件发生。也建议下朱庄街道应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排查隐患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范。
值得肯定的是,武清区应急局对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毫不含糊,也能尽职尽责详细回应采访。第一位接听电话的值班室工作人员虽然不清楚此次事故,但当听到CLB反映天津市应急局安全生产信息栏上没有这次事故(后来武清区应急局书面答复CLB,此调查报告是在武清区政府网站上公布),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没有的话,那就是涉及到瞒报。”他还建议工人应举报此事,“6月29日到现在,这个企业不报,那个人的话他应该是举报啊或者什么的”,并提议应尽快联系应急局的举报电话,“打市里的举报电话也行,打我们区里的也行。然后他们接完之后呢应该报领导批,批完之后,看看批到哪儿。是批到事故那边,还是批到哪,应该会有调查。”
我们随后联系到举报电话处工作人员小张,小张很了解此次事件,表示应急局已介入并完成事故调查,调查报告也经过了审批,区里都知道。不过,小张也明确表示,应急局的职能只是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出具事故报告。至于受伤工人郭强的伤情与诉求,例如支付工资、医药费、工伤认定等等,应急局表示这不是他们职能范围,建议工人可以联系人社局或走法律渠道。
武清区工会在状况之外 等待工伤工人主动上门求助
尽管武清区总工会也是此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成员,但当CLB于同日采访武清区总工会时,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并不知晓此事,武清区工会也并没有介入和代表受伤工人申请工伤认定。
我们把郭强的工伤案例引介给武清区工会,希望工会能够联系家属,尽快了解事故详情并出面帮工人维权。但工会首先对此次事故的信息来源表示怀疑,“您现在的信息的这个来源以及真实性这些东西,我们没有办法认定。我们不能说从网上看见一个信息,我们工会就直接去联系他。这样子的话那我们,这个应该不是我们正常的工作流程,对不对。”
当我们提出把郭强妻子的电话给工会,工会可以主动打个电话就了解详情时,工会多次拒绝这个提议,反过来要求工人或家属主动联系工会表达诉求。对于工会而言,如果不是通过自己的渠道(也就是所谓“有效的信息来源”)了解到的事故,工会就不愿意主动多走一步去了解。
“如果他要是说他从基层工会,然后一层一层反映过来的,或者是他自己本人过来找的我们,那我们义不容辞,我们肯定是要把这件事情弄清楚了,然后怎么做的。但是现在的话,就是说我们从微博上了解到一个信息,然后我们就主动联系他。那这样子的话,相当于其实这个信息量非常之大。我们不可能微博上都挨个都联系一遍。”
后来工会又表示,“我们直接跟他联系,这样子的话也给人力也会造成负担,我们是这样考虑的。”
此外,CLB想了解法利莱公司有没有成立工会,如果没有公司工会、那么武清区总工会有没有履责督促企业建会,但工作人员以第三方的身份将我们的问题挡回来。
“如果说涉及相关的话,比如说跟您切身,您是职工本人,那我们可以进行一下研判,然后给您一下解答。但是现在相当于您是一个第三方,您知道吧,所以就是我们可能不太方便跟您这边透露。”
CLB想联系负责工会组建工作的业务部室自行询问,但办公室工作人员仍然表示,“即使您问的话,我现在就是说还是想把您拦一步。因为您现在的话,您要真的想了解跟进这件事情,我希望您能给我们来一个正式的公文函。”
工会人员最后答应可以把这次事故记录下来并进行内部了解,“你可以告诉,就是都知会我们。我们会在后台,就是我们业务部室这边我们会进行一下详细的了解。”工会也记录了郭强的病床号及郭强妻子的电话,但同时强调还是要家属主动联系工会才行。“如果她需要我们帮助的话,您可以让她跟我们进行一下联系,您看行吗?您可以把她电话告诉我,我记一下没问题。”
2018年,天津市曾经出台《天津市武清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但其中的成员单位竟然没有工会。工会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的重要一环,理应被明确职责和接受监督。就此,CLB建议武清区总工会应主动要求把工会加入综合应急预案成员单位。此外,我们也建议工会应该绕开“依靠企业主动建会才能成立工会”的老路子,加重“建筑工人以个人身份直接申请入会”的新路子。对于我们的这些建议,武清区工会均表示已记录。
不过,工会当时已提出,“但是具体的进展情况,或者是他是否建会啊,就是您想问的这些事情,我们可能不会跟您反馈。”尽管我们同样留下了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但截至到发稿时,我们也没有收到武清区总工会的任何回复。
工会应履责监督安全生产 主动代表工伤工友维权
中国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以行政为大,应急管理局作为政府部门,身兼管理和监督的多项职能。但从这次事故可见,武清区应急局反应被动,只能在事发之后调查原因并出具行政处罚,对于一线工人如郭强的诉求、对于如何确保法利莱这样的企业下一次不再发生安全事故,却限于政府部门的职责范围不可能有作为。而这种被动反应的模式造成了“事后追责-问责-再等待事故发生”的循环,却无法预防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实际上,工会作为职工的利益代表者,有更大权利和责任主动介入工伤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工会在一年内可以代表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也规定了工会负有监督安全生产的职责。如果工会不履责,应对工会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工会缺位的情况由来已久。CLB于2019年发布的建筑行业报告中,纪录了37起建筑业工人案例,当中包括工亡、工伤、欠薪等。过往大家的关注点常常是在政府部门又发了新的法规、执法部门又予以新的处罚给企业,但建筑行业的事故仍然常年发生,工人工伤从未断绝。究其原因,工会作为组织一线工人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代表被侵权的工人去维权的重要角色,一直缺位和未能履责。当不少建筑业工伤问题无法在官僚行政系统得到有效解决,工人走上法律途径又是漫长征途时,工会本该出面代表这些工人维权。
最近半年,各地工会针对新就业形态工人出台了新的政策,例如北京工会推出十条措施要求工会主动走出去,尤其是积极到工人的工作场所,认真倾听职工群众呼声,为工人争取最大利益。最新当选武清区总工会主席的殷学武也表示,要推进“十四五”发展目标,宏扬习近平提过的“三种精神”,特别是,“要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牢固树立职工利益无小事的工作观念,更多关心关注困难职工、一线职工等群体,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工会各项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职工群众心坎上。”CLB期望,工人郭强的工伤索赔事件,可以作为武清区总工会主动走出去代表工人利益、以钉钉子精神帮助工人维权从而做好工会代表工作的一次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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