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根据《经济学人》文章 Out brothers, out!翻译
伴随着中国经济增长放缓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了寻找更廉价的劳动力而迁出中国,焦虑和愤怒的中国工人们变得越来越不合作。根据总部位于香港的劳工机构中国劳工通讯的统计,2014年中国工人的罢工数量达1300多起,是2013年的两倍。而2014年第四季度的罢工数量甚至是2013年同期的三倍,这些罢工包括工厂工人的罢工、出租车司机罢工和为要求更好待遇而遍布全国的教师罢工。
面对这些罢工,当局往往以高压回应:抓捕劳工维权人士和打压独立劳工机构。但在中国部分地区,政府也开始给予官方工会更多的权力,让它们向企业管理层施压。虽然在中国政府往往站在企业老板一方,但它们也开始看到安抚工人的需要。
独立工会在中国是不被允许的。工会组织必须从属于官方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宪法将工人形容为“中国的领导阶级”,但官方工会却常常站在企业管理层一方。由于担心官方工会的缺位会导致独立劳工机构发展,官方近几年有意加强了工会组织建设,尤其是在私营企业中的工会组建,但这些工会往往形同摆设、很少采取真正的维权行动。
今年一月开始施行的《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可能会改变这一现状。中国的大量劳动密集型制造业都落户于广东,许多罢工也在广东发生(见下图)。而新的条例规定了工人们的集体谈判权,通过工人代表工人们就可以与企业管理层就劳动合同进行集体谈判。条例中虽然使用了在中文语境中更温和的词汇——“集体协商”,但这并不碍于让官方工会拥有更大的权力去和管理层周旋。在过去,官方工会的权力仅限于组织一些文娱活动,让工人们保持顺服。
孟晗原先是广州一所医院的保安,他表示对新的规定表示欢迎。他曾因组织工人罢工要求更好的待遇而被判入狱9个月,去年5月获释。“中国的工会根本不属于工人,”孟晗抱怨说。根据新的规定,孟晗和像他一样的劳务派遣工将享有和正式员工一样的待遇(劳务派遣工的收入常常比正式员工少很多)。在条例中,这被称做“同工同酬”。
广东省出台新规的目标并不是为了强化工人权利,而是防止工人们的抗议行动转向与政府对抗。中山大学的教师黄巧燕说,许多在广东设厂的香港商人非常反对新的条例,他们担心这会带来用人成本的加大。在农民工短缺的情况下,工人们的薪水已经涨的很快。但这次政府并没有像以往那样,将这些商人的诉求太当回事。在广东省“腾笼换鸟”的政策之下,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提高,一批低端高污染的产业将面临淘汰,而新的规定也有助于实现这个目标。
新的条例也对企业雇主作出了一些让步。条例起草者放弃了之前要求对阻止工人尝试集体谈判的公司进行罚款,以及禁止解雇因厂方拒绝谈判而罢工的工人的规定。条例规定,进行集体谈判必须要取得公司一半以上工人的支持,而这个门槛曾被设在三分之一或更少。
新的条例同时有效弱化了自发形成的工人组织在广东罢工活动中的地位,工人们必须通过中华全国总工会提出自己的诉求。
但纽约大学的教授 Aaron Halegua 说,全总系统在处理劳资纠纷中虽然获得了更多的权力,但同时也承担了更高的风险。他认为,工人们会向官方工会进一步施压,以让他们更好地为工人维权;一旦工会没有处理好纠纷,工人们会像抗议老板一样抗议工会。新的条例对工人罢工仍有着严格规定,但是孟先生也从中看到了改变的希望。他说,不久之前很多人都不敢提到“罢工”这个词,他说:“现在这个词常常被提到,这也算是有一些进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