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用3年时间使企业工会增加8000家

2011年05月04日
海南将用3年时间使企业工会增加8000家,今年计划净增3000家以上。同时,没有完成“两个普遍”任务的企业将不得参加评先表彰。这是记者从4 月25日召开的海南省工会“两个普遍”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的。

海南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菁介绍,截至2010年底,海南工会会员发展到92万人,基层工会覆盖面由2009年的47.6%上升到63.9%,职工入会率由72.5%上升到79.3%。并推动4302家已建会企业通过平等协商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为42%。

据了解,海南省总目前已制订了“两个普遍”工作规划,即用3年时间实现全省企业工会总数达到17600家,企业工会会员净增9万人,企业职工入会率达85%;到2013年底,已建会企业80%以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基本实现已建会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今年,海南省企业工会组织计划净增3000家以上,企业工会会员净增3.5万人以上,已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60%以上,国有及其控股企业达到70%以上。

海南将非公经济作为组建的重点领域,把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作为会员发展的重点对象,把游离于工会之外的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和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吸纳到工会中来。同时,最大限度地实现工会组织在出租车、旅行社、中介组织、物流、商贸等现代服务业、中小非公企业以及城乡基层的全覆盖。在工资集体协商方面,要以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为重点,按照“先易后难,先大后小”的原则,分类指导推进。

文章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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