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5【内蒙古日报】讨薪之路还要走多远?

2011年01月25日
新春佳节在即,在人们兴高采烈地购物或酝酿旅游之时,却还有另外一个群体在为讨薪而烦恼。他们就是农民工。各地经济建设轰轰烈烈,大批农民工为它做 出了极大贡献。可是,每每万家团圆之际,却是他们中的一些人最为辛酸之时。日前,记者再次来到这个群体及相关人员之中,试图看一看,农民工的讨薪之路还要走多远。

讨薪之路


2011年1月10日,来自四川巴中的杨秀雪等农民工在呼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焦急地等待着,等待着劳务分包公司老板李春东送来拖欠他们的工资。可是,他们又一次失望了,老板又一次爽约了。

呼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维权中心的主任梁利平无奈地摊着双手说:“就是这种,答应得好好的,到时候就不来了。”

杨秀雪告诉记者,他从2010年6月领着一些工人在李春东分包的工地做钢筋成型和绑扎裙楼的活,按照合同,主体封顶一个月后一次性付清工人工资。可该工程在2010年10月20日封顶后,工人们并没有如期领到工资,有15人被拖欠工资达29万多元之多。多次讨要,对方非但不给,杨秀雪还在一次言语不合时挨了打。说到这里,这位女儿已17岁的父亲声音哽咽了。

杨秀雪说,因为是领工的,好多工人都问他要工钱,可他哪有钱呢!天太冷,工地上已经住不成了,在讨欠薪的这段时间,他们每人每天光招待所的住宿 费就得花40元。

马上就要过年了,杨秀雪惦记着家中年迈的双亲,可因为不知何时能拿到工钱,他和妻子到现在连回家的车票都没敢定。

2010年12月,在呼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协调下,杨秀雪他们先行讨回了5万元工钱,并约定:剩下的24万元在2010年12月31日下午3 点以前付15万元,剩余9万元待双方核定完后再定。可是,按照约定的日期整整过去了10天,到1月10日仍然是泥牛入海。直至1月17日,李春东才一次性地拿出了23万元工钱。尽管一路艰辛,杨秀雪还是高兴地说,可以订票回家了。

与讨薪比较成功的杨秀雪等人相比,来自河北任丘的李介一就没那么幸运了。2008年10月,在与甲方于石桩签订了金桥佳园1号楼外墙保温施工合 同之后,李介一领着几个工人进入工地开始干活。到2008年11月,由于甲方付款不到位导致停工时,他们已施工3500平方米,之后双方商定过几个月付清 乙方人工费共计49000元。

可是直到2010年12月,在呼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协调下,承诺该月22日至23日支付30000元欠薪的甲方依然是只打雷不下雨。

李介一无奈地说,这30000元是他带的那几个工人的工资,剩下的是他自己的工钱,只要把这30000元付了,剩下自己的那点工钱他也不准备要 了,太难了。明年他想回老家种地去,不来呼市打工了。

1月18日,记者从呼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了解到,答应在2011年1月17日付欠薪的甲方因为实在没钱,再次承诺将在2011年1月20日先给李介一10000元,余下的20000元在腊月二十八再给。

这让人不由地想起一首歌词:去年今天你就没出现我从早晨等到天漆黑可能的理由想到了极限。

谁之过?

干活给钱,天经地义!获得劳动报酬是受宪法保护的人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可为何每年还有那么多的农民工被欠薪呢?

呼市信访局等多部门综合分析认为,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的原因首先是一些地区盲目引进开发和建设单位,忽略对引进企业信誉度和实力的确认,结果是开发建设单位前期投资不足,工资层层拖欠。

其次是许多工程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而政府监管部门检查、监控、处理、制止不到位,不及时,甚至失控,进而导致拖欠工资行为的发生。 一个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建设,需要政府多个部门把关,而这些部门“各管一段”、各自为政,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主体,再加上处理问题缺乏协调,给不守规矩的开 发建设企业提供了违规的可乘之机,同时也造成了开发建设企业办手续难、资金周转周期长、并以此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再有就是企业准入门槛低。开发建设企业注册资金仅需1000—3000万元,而要开发建设一个项目少则需要数亿元资金,多则几十亿元。开发建设单位资金先天不足,根本就无力按合同支付各类款项。

还有就是合同不规范。许多建设项目,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畸形儿”,或是欺诈性合同,越是“强势”权利越多,越是“弱势”义务越多,建设单位垫 资金建设或受到开发单位控制,结果受害的是农民工。

恶意拖欠、层层转包、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不到位及农民工缺乏自我保护和政策法律意识淡薄,都是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原因。

给力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中心副主任史方说,现在在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整体情况是呈下降趋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建立,虽然不是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最好办法,但却是非常有效的。2010年全区共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55102.455万元,涉及工程项目2185个;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2329.15万元,涉及工程项目705个;使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646.5万元支付了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涉及工程项目24个。

史方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在今后一定阶段内还会存在,但在管理模式逐步完善的情况下会逐渐减少。他说,建立劳务分包制度,规定用工企业必须与劳务分包公司签订合同,而不是与作为自然人的包工头签订合同,将会从根本上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梁利平则认为,今年与去年相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没有什么大的改变。在现阶段,建立各相关部门联动机制是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的有效办法。像呼市今年,在解决该问题时,除了工会、劳动监察、房产等部门,建委也开始介入,这在建筑领域力度就不一样了,很见效。

如2010年5月至11月,来自河南、河北、甘肃、江苏等地的180余名农民工在呼和浩特巴彦热源厂做主体结构工程,发包方呼和浩特市富泰热力 无故不履行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356万元,呼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多次协调,最后在其主管单位市建委的协助下,180名农民工于12月7日、8日分两次领到工资150万元、206万元,在两节前顺利踏上返乡路。

记者了解到,2010年自治区总工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帮助23448名农牧民工追讨欠薪6919.94万元。截止2010年12月15日,呼市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12351”热线共接待职工维权、法律援助6000余件次,为职工、农牧民工免费受理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拒缴社会保险金、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等各类争议问题79余件次,涉及职工、农牧民工391名,为农牧民工讨薪765.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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