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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黄春秋 第六期--“带病提拔”症结何在作者:谷 翔
“带病提拔”这个词,是近些年才出现的一个新辞汇。它的意思并不是说提拔了身体不健康的人,而是指提拔了在德才方面都有问题,甚至有严重问题的人。比如,对一些贪腐分子(即有病患者)不仅未能按党纪国法予以查处,反而提拔升迁,予以重用了。
“带病提拔”这个辞汇好像几年前首先出现在中共中央组织部一份关於对干部提拔任用的管理条例的文件中。这是因为近些年来,随著党内和社会上贪污腐败风气的蔓延发展,“买官”“卖官”的市场也在党内党外出现了。这种市场,对我党一贯以来“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选拔干部的标准,产生了极大冲击。许多地方或许多单位,在对任用干部的选拔上虽也履行了考察、调查、公示乃至民意测评等程式,但几乎成了形式,只是作作样子。而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并非被考察者的“德”或“才”条件如何,而是他们能给对提拔有直接或间接有决定权的人,提供多少钞票或多大经济利益!这就是“买官”和“卖官”。这样一来,想当官或想升官者,不论他们的德和才的条件是否够格,甚至是个严重的贪腐分子,即患有严重的“疾病”者,往往也会照常被任用,被提拔,甚至破格重用!因此,近些年来,党中央、中组部在许多会议上,在许多文件中,都把杜绝和严防“带病重用”,作为一个必须严肃对待的重大令人意外的恶性蔓延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尽管近些年来,党中央、中组部以及国家人事部门,对严防“带病提拔”问题,下了很大决心,三令五申,而“带病提拔”的现象,不仅没有减少,却反而发展得更严重了;不仅基层有,上层乃至高层也有;不仅企事业单位有,党政机关也有;不仅经济或文化系统有,司法、纪检系统也有。
笔者近十年中走得比较多的一个省,有人提供了该省的一个不完全的数字,近十年来,这个省先后被提拔的地(市)和厅局以上领导干部近三百名,其中有经济问题、有生活作风问题(主要是包二奶)的竟占到一半以上!其中,由於为省上大官(包括其亲属子女)牟私利作出过贡献并还在继续作贡献的就有近百人!还有一个特徵是:不论是一个地区还是一个单位,只要主要领导(特别是一把手)是个贪官或是个掌握人事大权的贪官,那这个单位选拔任用干部的实际标准就是贪腐能力如何,是对他牟私利的虔诚度如何,等等。凡是这些地区或单位的贪官不是成“伙”就是成“窝”;凡是这些地区或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能也变了:由对贪腐行为的监督变成了庇护,变成了保护伞。我所熟悉的那个省在前几年的情况就是这样,省委的组织纪检部门,宣传系统的省报、广播电视单位,省司法系统的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以及信访部门等等,几乎多数被省的“一把手”的亲信所掌控,以致於这位“一把手”十年来在这个省所做的大量严重违法乱纪的行为,被封锁得几乎滴水不漏,难以向上反映,以致於这位“一把手”敢於在调离该省前夕,同他的一位也将调离的“志同道合”的组织部长一起,私自突击提拔了40多名德才条件差而能效忠他们的人,成为厅局级的“高干”。此事虽在该省引起公愤,但由於通往北京的资讯管道,皆被“一把手”的亲信所把持,无法向上反映。而且,在被这些贪官把持的地区,经他们多年经营,不仅腐败者互相利用互相保护的机制己经形成,而且党风社会风气也向著有利於贪腐势力阶层转变。诸如:“贪官有能耐有本事”、“举报者是傻子”、“被打击报复是自找的”等等这类混淆是非的流言蜚语,在这个省的许多地方颇为流行。就在这个省的一个省辖市,原来的一个先任市长后是市委书记的人,受到该市一位副局级的共产党员的举报,虽由於得到中央一位领导同志的支持,而受到省纪检委的调查,发现该市委书记的问题确实严重,正准备采取进一步审查措施时,该省的一把手竟公然出面阻挡,把这个面目真相已暴露的贪官,搞成省一级的领导干部!於是,这个贪官又继续把那位举报者的官职免了。然而,这位铁骨铮铮的共产党员,继续坚持举报,终於中纪委出面调查,现已把这个贪官送交司法机关。按道理,原市委书记的贪腐罪责被查处后,因举报而被错误撤职的副局长的职务应该恢复,却迟迟无人过问,直到中纪委有人出面说话了,才勉强同意恢复。可是却不想让他回原单位,提出的理由竟然是“爱举报的人是不安定因素”;更令人可气又可笑的是,这位举报者官复原职后即送市委党校学习,学员们一致推选他当学习班长,可是党校领导竟不敢同意,理由是“不敢重用爱举报的人”。
透过视窗看究竟
这个视窗,就是那个省的一个城市。这个城市,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到今年初的十几年时间里,出现了一位“从小贪到大贪,从小官到大官”的被“带病提拔”的著名人物:他是从中央机关的一个副处长的岗位上,下放到这个城市中心的一个区当区委书记的。他在这次下放后的工作安排中,初显了他善於钻营的能耐。不长的时间,他就与当地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八大金刚”结为团伙,滥用职权,以“国企改革”的名义把国有资产无偿交给那帮团伙去糟蹋,自己也私吞了四百多万巨资。就在这位区委书记贪腐“政绩”堪称显赫的时候,却被晋升为市委常委、副市长了。就在他晋升后不久,他当区委书记时一手提拔的一个区检察长的杀妻案发生了,而且还进一步暴露了这个区检察长的官位是花15万元向这位贪官买来的。就在这位人物贪贿嫖赌等新问题不断暴露的同时,还暴露了一起令人发指的事件:还在他当区委书记期间,区法院一司法人员向省上写信举报区法院院长和区委书记贪赃枉法的问题,他竟然勒令区公检法机关把写举报信者打入冤狱,对此新闻媒体通过调查,在公开和内部报导中都先后揭露曝光了,中央领导也要求对事件主要责任人“严肃查处”,可是“查处”的结果,他却又被晋升为市长、市委书记!
这位贪腐分子的“带病提拔”并未到此为止。就在这个贪官从小贪到大贪,其官位也随之从区委书记到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之后,手中权力愈来愈大了,胡作非为的胆量也愈来愈大了:他不但要求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必须以高薪聘用他的老婆当法律顾问(年收入达数百万元),而且他还可以不顾企业职工的死活,强行把一个又一个好端端的可以持续生产的工厂,让他的“八大金刚”和他的老婆,勾结开发商,拆厂建房搞房地产;他甚至还把价值近两亿的一个区的党政机关的房产和数十亩土地,仅以五千来万元的低价“转让”给中央一位部级官员的儿子搞开发,转手就让那位公子赚到过亿巨资。也许就是这些堪称已是大贪官的 “新政绩”,又让他的官位晋升了一大步:在全国各省换届前,他竟成了那个省的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此消息一传出,那个省就像发生了大地震!反对声、责駡声响彻全省。尽管如此,这位大贪官,只是到了另一个省,还是当上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院长!
这样一个可以说已经“病入膏肓”的贪腐分子,不仅是一般的“带病提拔”,而是“病”愈重,提拔得愈快,“病”愈大,晋升的官位愈高,为什么?问题究竟在哪里?还是透过这个视窗来看看吧!
中国工人出版社不久前出版了一本《检察官手册》,是一位资深检察官长期从事反贪腐斗争经验的总结和论述。他在这本著作中提出了我国近些年来虽然反贪腐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但有一些地区由於权力失控,由於对权力的监督体制失效,使贪腐势力得到恶性发展,从而变成了贪污腐败的灾区或重灾区。而在这些灾区或重灾区,一个突出的象徵就是“买官”“卖官”的市场几乎公开化了,“带病提拔”比比皆是。这些现象在我长期考察的那个省和那个城市,几乎全都存在。不过最突出的有以下几点:其一,上层领导大权为“一把手”为首的贪官团伙所把持;其二,对权力的监督体制已基本失效或失灵;其三,贪腐势力互相保护互相支援的网路机制也已基本形成。在这里,不仅“带病提拔”比比皆是,而且到了“无病难提”、“无钱难上”的严重地步。 具体分析这个城市那个区委书记“小贪变大贪”的案例,有这样几个直接原因:一是,当事者善於钻营,他从北京某高级机关下放前,就巴结上了一个亲如父子式的高官,他正是依靠这个高官,在自己因犯错而下放的情况下,谋得了一个区委书记的好官位;而且还靠这位高官疏通了同省上“一把手”的关系。二是,对省上 “一把手”的拉拢卓有成效:他一面抓住与“一把手”的“老校友”关系作文章,一面滥用职权,利用城市财政的资金、人力、技术等资源,到“一把手”的家乡,为“一把手”的弟弟搞项目,办企业。三是,他又利用北京那个高官,为庇护“一把手”及其团伙的违法乱纪的贪腐行为出力服务;四是,不断滥用手中的权力,把过亿的国有资产奉送给北京高官的儿子,让那个高官也分享了他的贪腐成果;这样,这个贪官,就把北京高官和省上的“一把手”拉上自己的船,成了“一荣俱荣, 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了。这样,这位贪官,就给自己打造了两把特别有力的保护伞:一把是对官位有决定晋升大权的“当地的一把手”,另一把是北京高官。正是在这两把“保护伞”的保护下,这个贪官,才能在小贪变大贪的同时,也由小官成了大官,由一个县处级的区委书记,仅仅十年左右时间,就成了亿万富翁,同时也成了一个副省级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院长了。
失去监督的权力真可怕
应该说,不论党内党外,大多数党员和干部群众,对包括“带病提拔”在内的贪污腐败行为是恨之入骨的。也应该说,近若干年来,我们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也取得了很大成就,像成克杰、胡长清、田凤山、王武龙等“带病提拔”起来的大贪官,一个一个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查处之后,最近,那个显赫一时的上海大贪官陈良宇,在当区长、秘书长、副市长直到市长、市委书记时期的贪腐行为都按党纪国法清算查处了。但是也不得不面对的是,眼下,我们党内外的贪污腐败情况仍然十分严重,在干部选拔中的买官、卖官、“带病提拔”情况也还十分严重。何故?简单地说,就是近些年来,许多地方党内党外的监督体制被大大削弱了,甚至失效了,失灵了!就以我们所透视的那个城市为例,那个市的纪检书记就是几年前花几十万元向省上那个“一把手”买来的;那些公检法司法机关和报刊电台等舆论机关的许多当权者,也都在贪腐势力的严密掌控之下。几年前,一个媒体记者通过秘密采访调查,揭露了那个区委书记打击迫害反腐斗士的情况和一个区检察长杀妻案的实情之后,省市领导是如何面对的呢?他们首先,一面通令全市各地区各单位,一律不准接待媒体记者采访,一面又让公安系统严禁中央某媒体入境,严禁干部群众外出上访,等等。随后,凡在这次反揭露、反监督中庇护贪腐分子有功者,几乎都得到了提拔。
大量事实表明,贪腐势力与反腐败正义力量之间的较量斗争,其焦点集中在加强监督与反对监督上。而反监督的目标,一是严控舆论媒体的采访报导,特别是严控揭露性、批评性的报导;另一是想方设法削弱甚至企图瓦解反贪纪检机关的监督力度,甚至收买和拉拢反贪纪检的办案调查人员。这些,在那个省,都相继发生过数次,而且拉拢乃至收买的物件竟是北京的一个高层纪检机关!看来贪腐势力坚持搞“带病提拔”的用意,显然是为了不断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不断扩大自己的阵地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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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2008-07-03 网易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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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黄春秋 第六期--“带病提拔”症结何在作者:谷 翔
“带病提拔”这个词,是近些年才出现的一个新辞汇。它的意思并不是说提拔了身体不健康的人,而是指提拔了在德才方面都有问题,甚至有严重问题的人。比如,对一些贪腐分子(即有病患者)不仅未能按党纪国法予以查处,反而提拔升迁,予以重用了。
“带病提拔”这个辞汇好像几年前首先出现在中共中央组织部一份关於对干部提拔任用的管理条例的文件中。这是因为近些年来,随著党内和社会上贪污腐败风气的蔓延发展,“买官”“卖官”的市场也在党内党外出现了。这种市场,对我党一贯以来“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选拔干部的标准,产生了极大冲击。许多地方或许多单位,在对任用干部的选拔上虽也履行了考察、调查、公示乃至民意测评等程式,但几乎成了形式,只是作作样子。而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并非被考察者的“德”或“才”条件如何,而是他们能给对提拔有直接或间接有决定权的人,提供多少钞票或多大经济利益!这就是“买官”和“卖官”。这样一来,想当官或想升官者,不论他们的德和才的条件是否够格,甚至是个严重的贪腐分子,即患有严重的“疾病”者,往往也会照常被任用,被提拔,甚至破格重用!因此,近些年来,党中央、中组部在许多会议上,在许多文件中,都把杜绝和严防“带病重用”,作为一个必须严肃对待的重大令人意外的恶性蔓延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尽管近些年来,党中央、中组部以及国家人事部门,对严防“带病提拔”问题,下了很大决心,三令五申,而“带病提拔”的现象,不仅没有减少,却反而发展得更严重了;不仅基层有,上层乃至高层也有;不仅企事业单位有,党政机关也有;不仅经济或文化系统有,司法、纪检系统也有。
笔者近十年中走得比较多的一个省,有人提供了该省的一个不完全的数字,近十年来,这个省先后被提拔的地(市)和厅局以上领导干部近三百名,其中有经济问题、有生活作风问题(主要是包二奶)的竟占到一半以上!其中,由於为省上大官(包括其亲属子女)牟私利作出过贡献并还在继续作贡献的就有近百人!还有一个特徵是:不论是一个地区还是一个单位,只要主要领导(特别是一把手)是个贪官或是个掌握人事大权的贪官,那这个单位选拔任用干部的实际标准就是贪腐能力如何,是对他牟私利的虔诚度如何,等等。凡是这些地区或单位的贪官不是成“伙”就是成“窝”;凡是这些地区或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能也变了:由对贪腐行为的监督变成了庇护,变成了保护伞。我所熟悉的那个省在前几年的情况就是这样,省委的组织纪检部门,宣传系统的省报、广播电视单位,省司法系统的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以及信访部门等等,几乎多数被省的“一把手”的亲信所掌控,以致於这位“一把手”十年来在这个省所做的大量严重违法乱纪的行为,被封锁得几乎滴水不漏,难以向上反映,以致於这位“一把手”敢於在调离该省前夕,同他的一位也将调离的“志同道合”的组织部长一起,私自突击提拔了40多名德才条件差而能效忠他们的人,成为厅局级的“高干”。此事虽在该省引起公愤,但由於通往北京的资讯管道,皆被“一把手”的亲信所把持,无法向上反映。而且,在被这些贪官把持的地区,经他们多年经营,不仅腐败者互相利用互相保护的机制己经形成,而且党风社会风气也向著有利於贪腐势力阶层转变。诸如:“贪官有能耐有本事”、“举报者是傻子”、“被打击报复是自找的”等等这类混淆是非的流言蜚语,在这个省的许多地方颇为流行。就在这个省的一个省辖市,原来的一个先任市长后是市委书记的人,受到该市一位副局级的共产党员的举报,虽由於得到中央一位领导同志的支持,而受到省纪检委的调查,发现该市委书记的问题确实严重,正准备采取进一步审查措施时,该省的一把手竟公然出面阻挡,把这个面目真相已暴露的贪官,搞成省一级的领导干部!於是,这个贪官又继续把那位举报者的官职免了。然而,这位铁骨铮铮的共产党员,继续坚持举报,终於中纪委出面调查,现已把这个贪官送交司法机关。按道理,原市委书记的贪腐罪责被查处后,因举报而被错误撤职的副局长的职务应该恢复,却迟迟无人过问,直到中纪委有人出面说话了,才勉强同意恢复。可是却不想让他回原单位,提出的理由竟然是“爱举报的人是不安定因素”;更令人可气又可笑的是,这位举报者官复原职后即送市委党校学习,学员们一致推选他当学习班长,可是党校领导竟不敢同意,理由是“不敢重用爱举报的人”。
透过视窗看究竟
这个视窗,就是那个省的一个城市。这个城市,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到今年初的十几年时间里,出现了一位“从小贪到大贪,从小官到大官”的被“带病提拔”的著名人物:他是从中央机关的一个副处长的岗位上,下放到这个城市中心的一个区当区委书记的。他在这次下放后的工作安排中,初显了他善於钻营的能耐。不长的时间,他就与当地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八大金刚”结为团伙,滥用职权,以“国企改革”的名义把国有资产无偿交给那帮团伙去糟蹋,自己也私吞了四百多万巨资。就在这位区委书记贪腐“政绩”堪称显赫的时候,却被晋升为市委常委、副市长了。就在他晋升后不久,他当区委书记时一手提拔的一个区检察长的杀妻案发生了,而且还进一步暴露了这个区检察长的官位是花15万元向这位贪官买来的。就在这位人物贪贿嫖赌等新问题不断暴露的同时,还暴露了一起令人发指的事件:还在他当区委书记期间,区法院一司法人员向省上写信举报区法院院长和区委书记贪赃枉法的问题,他竟然勒令区公检法机关把写举报信者打入冤狱,对此新闻媒体通过调查,在公开和内部报导中都先后揭露曝光了,中央领导也要求对事件主要责任人“严肃查处”,可是“查处”的结果,他却又被晋升为市长、市委书记!
这位贪腐分子的“带病提拔”并未到此为止。就在这个贪官从小贪到大贪,其官位也随之从区委书记到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之后,手中权力愈来愈大了,胡作非为的胆量也愈来愈大了:他不但要求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必须以高薪聘用他的老婆当法律顾问(年收入达数百万元),而且他还可以不顾企业职工的死活,强行把一个又一个好端端的可以持续生产的工厂,让他的“八大金刚”和他的老婆,勾结开发商,拆厂建房搞房地产;他甚至还把价值近两亿的一个区的党政机关的房产和数十亩土地,仅以五千来万元的低价“转让”给中央一位部级官员的儿子搞开发,转手就让那位公子赚到过亿巨资。也许就是这些堪称已是大贪官的 “新政绩”,又让他的官位晋升了一大步:在全国各省换届前,他竟成了那个省的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此消息一传出,那个省就像发生了大地震!反对声、责駡声响彻全省。尽管如此,这位大贪官,只是到了另一个省,还是当上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院长!
这样一个可以说已经“病入膏肓”的贪腐分子,不仅是一般的“带病提拔”,而是“病”愈重,提拔得愈快,“病”愈大,晋升的官位愈高,为什么?问题究竟在哪里?还是透过这个视窗来看看吧!
中国工人出版社不久前出版了一本《检察官手册》,是一位资深检察官长期从事反贪腐斗争经验的总结和论述。他在这本著作中提出了我国近些年来虽然反贪腐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但有一些地区由於权力失控,由於对权力的监督体制失效,使贪腐势力得到恶性发展,从而变成了贪污腐败的灾区或重灾区。而在这些灾区或重灾区,一个突出的象徵就是“买官”“卖官”的市场几乎公开化了,“带病提拔”比比皆是。这些现象在我长期考察的那个省和那个城市,几乎全都存在。不过最突出的有以下几点:其一,上层领导大权为“一把手”为首的贪官团伙所把持;其二,对权力的监督体制已基本失效或失灵;其三,贪腐势力互相保护互相支援的网路机制也已基本形成。在这里,不仅“带病提拔”比比皆是,而且到了“无病难提”、“无钱难上”的严重地步。 具体分析这个城市那个区委书记“小贪变大贪”的案例,有这样几个直接原因:一是,当事者善於钻营,他从北京某高级机关下放前,就巴结上了一个亲如父子式的高官,他正是依靠这个高官,在自己因犯错而下放的情况下,谋得了一个区委书记的好官位;而且还靠这位高官疏通了同省上“一把手”的关系。二是,对省上 “一把手”的拉拢卓有成效:他一面抓住与“一把手”的“老校友”关系作文章,一面滥用职权,利用城市财政的资金、人力、技术等资源,到“一把手”的家乡,为“一把手”的弟弟搞项目,办企业。三是,他又利用北京那个高官,为庇护“一把手”及其团伙的违法乱纪的贪腐行为出力服务;四是,不断滥用手中的权力,把过亿的国有资产奉送给北京高官的儿子,让那个高官也分享了他的贪腐成果;这样,这个贪官,就把北京高官和省上的“一把手”拉上自己的船,成了“一荣俱荣, 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了。这样,这位贪官,就给自己打造了两把特别有力的保护伞:一把是对官位有决定晋升大权的“当地的一把手”,另一把是北京高官。正是在这两把“保护伞”的保护下,这个贪官,才能在小贪变大贪的同时,也由小官成了大官,由一个县处级的区委书记,仅仅十年左右时间,就成了亿万富翁,同时也成了一个副省级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院长了。
失去监督的权力真可怕
应该说,不论党内党外,大多数党员和干部群众,对包括“带病提拔”在内的贪污腐败行为是恨之入骨的。也应该说,近若干年来,我们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也取得了很大成就,像成克杰、胡长清、田凤山、王武龙等“带病提拔”起来的大贪官,一个一个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查处之后,最近,那个显赫一时的上海大贪官陈良宇,在当区长、秘书长、副市长直到市长、市委书记时期的贪腐行为都按党纪国法清算查处了。但是也不得不面对的是,眼下,我们党内外的贪污腐败情况仍然十分严重,在干部选拔中的买官、卖官、“带病提拔”情况也还十分严重。何故?简单地说,就是近些年来,许多地方党内党外的监督体制被大大削弱了,甚至失效了,失灵了!就以我们所透视的那个城市为例,那个市的纪检书记就是几年前花几十万元向省上那个“一把手”买来的;那些公检法司法机关和报刊电台等舆论机关的许多当权者,也都在贪腐势力的严密掌控之下。几年前,一个媒体记者通过秘密采访调查,揭露了那个区委书记打击迫害反腐斗士的情况和一个区检察长杀妻案的实情之后,省市领导是如何面对的呢?他们首先,一面通令全市各地区各单位,一律不准接待媒体记者采访,一面又让公安系统严禁中央某媒体入境,严禁干部群众外出上访,等等。随后,凡在这次反揭露、反监督中庇护贪腐分子有功者,几乎都得到了提拔。
大量事实表明,贪腐势力与反腐败正义力量之间的较量斗争,其焦点集中在加强监督与反对监督上。而反监督的目标,一是严控舆论媒体的采访报导,特别是严控揭露性、批评性的报导;另一是想方设法削弱甚至企图瓦解反贪纪检机关的监督力度,甚至收买和拉拢反贪纪检的办案调查人员。这些,在那个省,都相继发生过数次,而且拉拢乃至收买的物件竟是北京的一个高层纪检机关!看来贪腐势力坚持搞“带病提拔”的用意,显然是为了不断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不断扩大自己的阵地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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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2008-07-03 网易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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