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愿代“低素质人口”和东莞市政府打场官司?

2008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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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将施行,上海律师协会会长刘正东接受晨报专访时,对新《律师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并表示新《律师法》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同时,也将切实保护需要法律服务物件的合法权益。(5月30日《新闻晨报》)

        我们很高兴地感受著国家的政治文明建设正在沿著现代法制国家的方向前行,法治制度的建设首先要有法可依,然后是执法必严,最后是违法必纠。在有法可依方面,近几年来新的法律陆续出台,不适应新形势的法律不断得到修订,新的立法需求不断被人们提出,新的立法计画也在适时启动。在执法必严方面,总书记胡锦涛多次强调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其中依法执政的思想得到全社会的一直认同和好评。在违法必纠方面,我们会感受到两方面的力量在推动,一是法官依法断案这是传统的纠正违法行为,二是律师们除了依法辩护服务物件外还自己提起很多人们想为而不能为的离奇诉讼官司,直接推动了全社会“违法必纠”的法治进程,动人的例子非常多暂不需枚举。

        现在有一桩疑似违法执政行为需要有人提起诉讼,就是广东省东莞市将要参照个人所得税徵收办法,改革出租屋徵收税费的相关政策,把税费多少与租住人员多少捆绑起来,以提高出租屋租住和经营成本的经济手段推动新莞人“卷铺盖滚蛋”。有人说在禁摩、禁电、禁猪之后,东莞开始禁人了,东莞户籍人口不足200万,总人口却高达1200万,东莞提出要将人口由现有的1200万拦腰“控制”到600万,方法是让房屋出租者承担更多的税收,出租者自然会将这些成本转嫁给租房者,让外来人口最终租不起房子,同时政府竟然要通过提高企业经营成本来实现迫使“企业用工数要减少”的目标,并且称这些已经为东莞经济建设立下汗马功劳的“外来人口”为“低素质人口”。

        如此无情无义的执政手段已经成为天下奇闻让大众不寒而栗,公认这样的执政行为既不合情也不合理,那么是不是合法呢?是不是符合总书记要求的“依法执政”呢?这很需要广大律师们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即将施行的宽松环境里展示自己的才能。我们虽然也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但是这需要法律行家们来操起法律显微镜,检视广东省东莞市关於“低素质人口”的言论是否违法?关於通过提高企业经营成本来迫使“企业用工数要减少”的策略是否违法?关於让房屋出租者承担更多的税收,促使出租者将成本转嫁给租房者直至外来人口最终租不起房子“卷铺盖滚蛋”是否违法?

        总之,谁愿代“低素质人口”和东莞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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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2008年05月31日     红网

作者    :    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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