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江云昨天 [9月19日] 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时透露,广州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於今年6月27日获省政府正式批准,按照市政府报告,力争10月份左右在企业正式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补助项目,今冬明春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医改工作任务,明年逐步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并启动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基本完成第一阶段的医改任务。
按照江云昨天的报告,即将全面实施的《广州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具体政策包括七大方面:
1. 单位按工资总额8%缴费,个人缴纳本人工资2%;2. 用人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则缴纳本人工资的2%。用人单位缴纳比例数低於上海市的10%和北京市的9%,这是广州市医改方案迟迟未能出台的主要原因;
3. 有退休人员的单位,还要按退休人员人数乘以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5%一次性缴纳退休人员过渡性医疗保险金。这主要是考虑广州地区医疗消费水平较高,按照以支定收的原则,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需求而定的。个人缴纳部份由单位每月代扣代缴;
4. 单位缴费暂按总体水平52.9%划入个人账户;
5. 个人账户除个人缴费的2%之外,单位缴费暂按总体水平的52.9%划入个人账户。具体先按每年100元基础金划到每个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然后按年龄分四个档次再次划入:不满35周岁的职工划入本人工资的1%,35-45周岁划入2%,45周岁至退休前划入2.8%,退休人员按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1%划入,体现了对老职工和退休人员的照顾。预计本市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年均有858元左右;
6. 今年最高支付限额7.58万元;
7. 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按照不同级别医院,支付80%-90%的医疗费用,其余部份由个人支付,退休人员自付比例为在职职工的70%。起付标准分医院级别按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10%确定。具体为:一级医院4%(759元);二级医院6% (1138元);三级医院10%( 1897元)。今年的最高支付限额约为7.58万元。
超额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适当解决
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的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适当解决。企业职工参加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缴费率为上年市职工平均工资0.26%,即个人每月缴4.1元,主要解决一个年度内个人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费用超出封顶线7.58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解决90%至95%超 "封顶" 的费用,一年累计最高支付约15万元,相当於把 "封顶线" 提高到24万元左右。
补充医疗保险可减轻职工自付负担
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减轻职工个人自付费用的负担。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设计了住院、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和个人账户补充保险等四个项目。目前住院补充保险缴费为每年151元/人;门诊慢性病补充保险缴费为246元/人;门诊特定项目补充保险缴费为75元/人;个人账户补充资金每年为113元/人。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职工,年内二次以上住院时,其起付标准可以降低1/4-1/2;按比例自付的医疗费用由补充保险基金再给予70%的支付,使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的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从80%-90%,分别提高到94%-97%;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等老年慢性病起付标准以上的门诊费用,70%由补充保险基金支付,年累计最高支付额为4.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
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普通国家公务员的医疗补助项目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基本相同,以落实国家关於不降低公务员合理医疗保障水平的政策精神。
就医买药任选定点医院药店
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选择任何定点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中医医疗机构就医。门诊病人看完病后,可以在医院药房取药,也可持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
南方日报200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