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主人, 谁是公仆 —— 谈鞍钢退休工人争取合理回迁的行动

2001年10月02日

相信绝大多数中国人应该不会忘记,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宣告,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52年来,到底是中国人民站起来了,还是只有毛泽东等少数几位中共领袖站起来了,在此我们不做讨论。我们今天想说的是,辽宁省鞍山市鞍钢集团公司几十名七、八十岁的退休老工人,於毛泽东宣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的52年后,确确实实的在集团总部大白楼前泪流满面的对著中共鞍钢领导层跪下了。

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八月初,鞍钢集团决定拆迁铁东区炼铁厂对炉三白楼,共涉及一千一百户。本来,出於经济效益考虑在总共八万四千平方米建筑面积中划出一部份作为商品房出售并没有甚么不妥,但是,公司偏偏在三白楼区域选了两处好地段,计划为一千一百户中的两百户干部专门盖六栋干部住宅楼,而这六栋干部楼一共占了回迁总面积的二分之一。剩下的二分之一,还要建车场、车库、活动站、农贸大厅和商业网点等公共设施,最后,把普通工人家庭的回迁面积挤占的所剩无几。就工人们掌握的情况,在六栋干部楼里,最小的单位面积为130平方米,也就是说,占动迁户不到五分之一的200户干部家庭,将来回迁后将占去比900多户普通工人家庭还要大的多的住房面积。面对这种严重不公平,鞍钢工人们也只是希望按现有住房面积和间隔回迁,也就是希望回迁后保持原有的两间间隔。但是,鞍钢为了保证干部住房面积最大化,居然不顾大部份工人家庭一家三代同堂的居住现实,拒绝与工人协商,使得绝大部份工人家庭回迁后将从两室住房变成一室,老少三代人便无法居住了。不但如此,鞍钢从8月1号宣布拆迁至今,仍然没有按照拆迁法规与动迁的工人家庭签订任何拆迁协议书。

在这种情况下,900多户工人家庭决定团结起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两个月以来,以退休老工人为主,工人们分头天天到市政府、市拆迁办,市人大、鞍钢集团公司总部等部门集体上访,但都不得要领。以致几十名退休老工人在万般无奈之下,悲愤的跪在鞍钢总公司大白楼前。

如果鞍钢的工人们有机会听到我的谈话的话,我想跟大家谈以下几点:

一是,宪法一日不改,我们工人阶级就还是国家的领导阶级,也就是国家的主人,无论是企业领导还是政府领导,他们都是人民的公仆。国家主人给公仆下跪,这是我们工人阶级的奇耻大辱,绝不可再做;

二是,有效期至今年11月1日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在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补偿形式和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第十三条规定:协议订立后,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送拆迁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八条规定: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入区位差的地段,应适当增加安置面积。第三十一条规定:拆迁人应付给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擅自提高或者降低补偿、安置标准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拆迁,并可处以罚款。

如果大家谘询律师的话,应该还有许多其它法律法规适用於你们的案子。请大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三是,面对不公正和领导干部营私舞弊侵害工人合法权利的行为,有些年轻人容易急火攻心表现冲动,并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冲突。有些心怀不良的干部盼著发生冲突,这样他们便可以宣布事件的性质变了,并以此分化工人的团结力量。请记住,要安抚年轻人,要始终团结、理性的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

52年前,中国共产党在全中国人民的广泛支持下打败了当时一昧包庇纵容贪官污吏而不管百姓死活的国民党政府,可52年后,一群七、八十岁走投无路的退休工人,却在共产党指派的工厂领导们的办公室门外下跪求见。

我相信,中国之大,走投无路的绝不只鞍钢工人。难道历史真的要重演吗?

在此,我呼吁所有从中央到地方拥有相关职能和影响力的部门和公仆们,在你们的职权范围内尽职尽责,从每个个案入手,纠正各级政府官员和企业领导者的违法行为。再有,在你们合家团圆欢度中秋之际,在你们举杯庆祝掌权52周年之际,别忘了,全国各地像鞍钢工人一样遭到不公平对待的工人何止成百上千万,他们挣扎著求生,却叫天不灵叫地不应。难道你们真的感受不到来自地底的火就要冲出地面了吗?


 

韩东方

2001年10月2日


 

谁是公仆, 谁是主人 -- 谈鞍钢退休工人争取合理回迁的行动(续篇)

返回页首

本网站使用cookie来收集有关您计算机的信息。

请参阅中国劳工通讯的「隐私政策」以准确了解我们向网站用户及电子报订阅者收集何种信息, 我们如何使用这些信息,以及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虑,如何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