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大庆石油管理局约3000名职工因不满局方单方面撕毁买断工龄协议,冲进管理局大楼进行抗议。到3月4日,参与行动的工人达到5万多人。随后的几天,也有数万工人上街。工人们打著“我们不要再上当受骗!”、“还我工作!”等标语,并呼喊“坚持胜利!”的口号。
据了解,抗议的工人们组织自己的临时工会“大庆石油管理局买断工龄职工临时工会委员会”,并且选举了工会代表。
当我们就大庆工人的抗议活动和工人自己组织工会的行动一事和黑龙江省总工会联系时,这个工会的组织部却明确表示,工人的做法是不能接受的,是违法的。按照现有的工会章程,工会应该是由上级工会下去协助组织,总工会不能接受工人以这种方式自组工会。
而大庆石油管理局工会负责人则对《中国劳工通讯》表示,这些工人从买断工龄开始就已经不是工人了,根本不能组织工会。
《中国劳工通讯》不能接受大庆石油管理局工会和黑龙江省总工会的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这表明,这些工会不但完全不能代表工人的利益,而且是站在工人运动的对立面。
《中国劳工通讯》尤其注意到,面对人山人海的抗议工人,政府不但派出了武警,而且还调来了附近驻扎的解放军坦克团。
《中国劳工通讯》正在密切注视这一事态的发展,并就大庆石油管理局买断工龄工人行动起来维护自身权利的行动,呼吁中国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工会法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现在,大庆石油管理局的工人组织起的“大庆石油管理局买断工龄职工临时工会委员会”(以下称“临时工会”),并进行了临时工会的选举,是完全合法的,是以集体谈判的方式解决这次大庆工人的抗争所必须的。因此,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下属的黑龙江省总工会和大庆石油管理局工会,应该与工人自己组织起来的“临时工会”进行合作,共同与大庆石油管理局进行谈判,以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不应该视工人自己组织起来的“临时工会”为非法组织,更不应该协助政府迫害甚至镇压“临时工会”。
《中国劳工通讯》和国际工会运动,将密切关注“临时工会”今后的发展情况。
我们认为,包括大庆石油工人在内的中国石油工人,与煤矿、纺织、钢铁、汽车制造、铁路等各行各业工人一样,在近年来的企业改制过程中都受到过不同程度的损害。我们相信,大庆石油工人组织起来依法争取自身合法权利的行动,将是中国工人未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一种普遍方式。中国正在走向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下,工人组织起来维护和争取自身合法权利,不但是合法的,也是使社会冲突能以合理,和平的方式解决所必不可少的,是有利於社会稳定的。
因此,我们也要求中国中央政府,黑龙江省政府以及大庆市政府:
- 尊重中国宪法赋予中国工人的自由结社权,尊重中国工会法规定的工人自愿组织工会权,不得对“临时工会”的工人领袖实施任何政治的和经济的迫害;
- 就“临时工会”代表8万多买断工龄工人所提出的要求,应该通过谈判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 我们相信,目前为止实施买断工龄的企业中,从来没有由工人信任和选举产生的工会出面,就买断工龄的条件与企业进行过谈判,买断工龄都是政府或企业提出方案,工人只有接受和不接受的选择,有些地方的工人甚至连不接受的选择权都没有。工人在企业的各种改革、改制的做法中,由於没有工会代表自己的利益,工人的权益受到严重的伤害,也加深了社会危机。因此《中国劳工通讯》要求,在今后的企业改革和改制过程中,必须给工人一个有效的参与渠道,也就是说,要真正允许工人选举工会,民主地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只有这样的的工会和职代会代表职工参与企业改革,才能最大程度的避免企业改革中出现的不公正。
- 没有大庆石油工人五、六十年代抛家舍业的石油会战,中国就摆脱不了贫油的处境,就没有今天中国的经济基础。大庆工人对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贡献是巨大的、历史性的,也曾经是不计报酬的。因此无论是否买断了工龄,政府对於大庆工人,特别是老、弱、病的工人的工作和生活,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中国劳工通讯》
200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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