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余户低保户停发津贴

2006年05月17日
《重庆晨报》周六报道,重庆百余低保户使用奢侈品等被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
报道指,重庆渝中区民政局低保工作督察组在3至4月首次对该区对对该区低保户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了督察,竟发现有人购买电脑上网、使用高档手机、在家喂养宠物等。例如,在一王姓低保户家中,工作人员发现其床头搁置了一个某品牌超薄型手机,经检查发现,其手机为王所有。享受城市最低保障还购买高档手机,督察组决定停发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渝中区民政局透露,有一次到王家坡街道检查,督察组工作人员还未进低保户的家门,便听见了狗叫声,进门后便发现一只宠物狗,被查实后就停发了其低保金。同样在王家坡街道,督察员走进一低保户家中发现其家中还购买了电脑,并安装了网路专线,督察组当场决定停发该户低保。
据了解,为加强低保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渝中区民政局专门成立低保工作督察组。局长贾学海表示,督察组深入王家坡、化龙桥、较场口、南纪门等街道的低保户家中调查发现,使用手机、房屋出租、新购高档家电以及饲养宠物的低保户还不少,有百余户。督察组按规定对他们进行了处理,将其清退出低保行列。
有关办法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况的,不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电话费月支出超过40元(人民币,下同);水电器费月人均支出超过30元;家庭中拥有汽车、电单车、手机、电脑、钢琴、保险柜、桶装饮用水和使用空调等生活消费品及饲养宠物等。
2006年5月13日  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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