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星期天提供的消息说,上个星期荆州市政府突然宣布,对该市将近一千六百辆出租车每辆徵收三万元人民币的"经营权"费用,经营权为期五年。据悉,出租车司机的平均收入约为每人每年两万元人民币,如五年中要交纳三万元"经营费",意味著他们的年收入将减少百分之三十。
上星期五大约五百名出租车司机到市政府请愿没有结果,於是全市出租车几乎全部罢驶抗议,到星期天已经进入第三天。市政府信访办负责人对增加收费的理由说法不一,一说是为了提高出租车的竞争性使其改善服务;又说该市出租车司机太多,增加收费可使一些司机转行;第三种说法是政府需要钱修路。
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200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