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沃尔玛]福州市总与沃尔玛店举行工资集体协商

2006年10月24日

2006-10-23

    
  “通过协商,沃尔玛福州4家店的380多名非全日制员工权益得到了维护!”福建省福州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元榕兴奋地告诉记者。日前,市总与4家沃尔玛分店举行了第一次工资集体协商,妥善解决了各店非全日制员工工资标准和试用期问题,还加强了工会与各商店的工作交流。

 沃尔玛公司在福州市共有4家分店,有员工约1500人。自今年8月4家店成立工会以来,共发展会员908名。在帮助沃尔玛组建工会期间,市总工会发现,4家店支付给非全日制员工的每小时工资低於福建省最新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其对非全日制员工的试用期规定,也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经过调查和研究,市总职能部门及时与沃尔玛4家商店行政部门进行协商,希望企业依法办事,将非全日制员工的每小时工资提高到6元,并取消非全日制员工的试用期。

沃尔玛4家商店的行政领导接到市总协商书后,及时研究,依法对非全日制员工小时工资进行了调整,同时取消了试用期,并就此向市总工会作出答复。沃尔玛4家商店表示,各商店将本著以人为本的宗旨,保留其他原来给予非全日制员工的优待条件。

(资料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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