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一家建筑公司以月饼折抵工资

2007年09月15日

   一家承建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一建筑工程的建筑公司在日前给工人发放了几张可以用来购买月饼的“月饼票”。不过,这些“月饼票”不是作爲职工福利发放的,而是用来折抵公司拖欠工人的工资。据报道,这家建筑公司的工人主要由农民工组成,此次给农民工发的“月饼票”可以换取5盒月饼,每盒月饼折抵418元工资。中秋节是中国的一个传统节日,阖家团圆吃月饼。但是这些这些农民工多爲单身,中秋节也未必回家,而且每盒月饼价格是418元,几乎相当於工人半个月的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2007年9月6日  燕赵都市报

返回页首

本网站使用cookie来收集有关您计算机的信息。

请参阅中国劳工通讯的「隐私政策」以准确了解我们向网站用户及电子报订阅者收集何种信息, 我们如何使用这些信息,以及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虑,如何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