寥亦武
采访缘起:2002年4月30日下午,我第二次与来省城上访的蓬安农民阙定明等人约定,在成都西玉龙街的某某招待所见面。由於案件主角突然回避,只得转而访谈43岁的配角谢明。
为了大家的阅读顺畅,我没能采用大量的地方土语,虽然这非常可惜,但我的目的,是让更多的人了解、关注这件事。苛政猛於虎,所谓三农问题比我们想象的要可怕许多。
应该说,冤案主角政治觉悟很高,信赖党和政府的各项农村政策,所以他过份自负,竟要通过反映、举报,依法查帐来揭露贪官,减轻乡亲们的人头税费,却阻力重重,最终被控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锒铛入狱。
“天哪,”据说他在法庭上仰天长叹,“这就是共产党的天哪?”(以下,谢:谢明;威:老威)
威:我搞了多年的底层访谈,这个旅馆,我进进出出了好多回,但是昨晚看完了你们的上访材料,还是失眠了,用一句书面语来形容,就叫“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所以一大早就赶来了。
谢:谢谢老威同志为我们作主。
威:我一个跑滩文人,作不了什么主。我只能保证尽量真实地记录这个案子,让更多的人了解阙定明的冤情,至於以后咋样,不敢说。
谢:这几年,我们接待了几十位报社记者,有的还亲自跑到中坝村走访,都说要真实地反映情况,结果都石沉大海。转眼间,阙定明的四年牢也坐满了,也没见有啥报刊公开报导过。听说新华社的内参登了,通了天,可整人害人的贪官至今还在台上耀武扬威,欺压百姓。时间拖得越久,越对贪官有利。
威:想不到您还挺懂政治啊。
谢:折腾来折腾去,中国人个个都炼成了政治家。
威:我们还是书归正传吧:这份写给党中央、国务院等部门的申述状可是您起草的?我挨著数了3个钟头,大约有1100多人在上面签名划押,手印盖得密密匝匝,真是触目惊心!
谢:您的心这么细?看来有些来头。不过,这文章我做不了,至於谁能做,暂时保密。
威:哪就算了。
谢:我直接讲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如果口水话太多,上不了台面,还得麻烦老威同志您花几把力气加工整理。
威:您放心吧。
谢:您晓得,我们的申述状标题是“嘉陵江畔第一案”,为啥这样说?因为在我们那儿,自盘古王开天地以来,还没出过这种事。你说国民党坏,苛捐杂税多,但是听老一辈讲,也就是乡长、保长、甲长带几个民团、乡丁进村来走几圈,催催摊派款;情况严重了才背上几杆破枪,壮壮声势。可在共产党手里,在公元1998年4月14日上午,朗朗干坤,竟有100多名荷枪实弹的公安、武警驶著警车,冲进了我们长梁乡,封锁了各交通要道,接著包抄了四面环水的中坝岛。这帮兵匪的总指挥是蓬安县的父母官,县长孙明君。
威:你们不过是普通的农民,怎么得罪了县长?
谢:因为上访和查帐。1996年2月以来,中坝村5组村民阙定明就多次向上级举报村社干部的贪污腐败,还就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多次上访,迫使蓬安县政府派出工作组,到中坝村调查。阙定明在工作组驾临当日,抄写了《四川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中央1996(13)号文件,以及省农业厅对阙定明上访问题的批覆意见,在村里张贴了好几处,还找了一面祖传的铜锣,边敲边喊,四方游走,通知大伙开会。他是个瘸子,一大拨娃娃跟著他,他喊一句“查帐!”娃娃们也跟著喊,直到全村2000多人都出来了,才挟著锣去接待副县长刘光福率领的工作组。
阙定明只有小学文化,可人耿直、仗义、见的世面多,所以他的口才在村里很出名。他当即走到刘副县长跟前,鞠个躬,代表村民汇报说:“我们长梁乡中坝村是嘉陵江畔四面环河的小岛,地势低洼,河滩地种不了水稻,只能种玉米,花生、烟叶、油菜。广柑本来是传统产品,但无资金改良,也老化了,变不成钱了。全村2300人,负担人口1910人,耕地面积992.5亩,人均不足5分地,有的社还不足3分地。人多地少,在风调雨顺的年头也只能维持温饱,更何况常年遭灾(干旱、虫灾和洪灾),遇上特大洪水,村舍淹没,地里颗粒无收,青壮村民就只有成群结队逃荒,出去讨饭、打工,把国家救济粮省给跑不动的老小吃。幸好苍天有眼,阶级斗争不搞了,中央和四川省政府都三令五申,减轻农民负担,调动生产积极性,把近百种税费砍掉一半以上,后来又出台了《条例》,政策透明,我们到底可以直一下腰了:虽然天灾难免,但人灾总能免吧?93年中坝村的人均负担为40元,94年50元,95年60元,如果一直按这个增长度,我们没啥怨言,乡村两级有那么多干部拿工资、补贴,农民不出钱出血供著,政府班子就瘫痪了。没人管事,影响了安定团结肯定不行――我们能体会基层政府的难处,但你们也该为我们想想,农民的钱是一分一厘从这块不争气的地里挤榨出来的,总有一天,这地就荒了,就大家都没吃的。一人出60元,一户六口之家,就要出300元。花生、玉米,几毛钱一斤,300元要买多少?你们每天拿一分钟为我们算算帐,为土地算算帐,也就不至於在1996年,突然把人头负担提高到170多元,比上一年增加180%!这就意味著六口之家要负担1000多元,而中坝村两年的人均纯收入才483元!砸锅买铁也出不起啊。你们於心何忍?
“当然,如果基层政府需要这么多钱来为老百姓办事,需要这么多钱去爱国爱党,去打击侵略者,推翻三座大山,我们也认了,卖儿卖女,卖房卖血都行。想不通的是,中央想减,地方却增,长梁乡好像不是共产党的地盘。因此,我们这些泥腿子,也要依据法律、政策,要求查帐。全体村民都可以作证: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坝村就从来没有公开过帐务。”
老阙的语音刚落,掌声就打雷一般响起来,整整持续了几分钟;刘副县长也感动了,当场和工作组其它人交换看法,同意了村民的查帐请求,并且说:“这是民主和法制意识的觉醒,共产党和蓬安县委为你们撑腰、打气。”
威:关於农民负担问题,上面有什么具体的精神?
谢:我这儿藏有1997年9月1号的《蓬安信息报》,上头全文发表了新修订的《农业法》和《四川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其中第九条明文规定:农民每年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上交的集体提留和统筹费的总额,以乡(镇)为单位计算,不得超过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蓬安县委、县政府为此公开表态,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13)号文件精神,把减轻农民负担落到实处,并规定“村提留”、“乡统筹”不准超过县农业主管部门的数额。
威:哪1997年的人头负担是多少?
谢:180多元。
威:我明白了,按先党内后党外,先干部后群众的传达惯例,基层政府比你们预先知道了新政策,所以赶在实施期限之前,把人头负担从60元猛提至170多元,这样,在高基数上再增加,自然就符合“不得超过上一年农民纯收入的5%”,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谢:可人头负担增加了,纯收入并没有增加。
威:哪就做假帐,泡沫帐。
谢:所以老阙提出查帐,可拖了一年多,不成。因为平头百姓查政府的帐,古往今来都没先例,虽然如今有法了,副县长也表态了,但县委班子调整,前任答应的事后任凭啥兑现?村民代表们乡里、县里,脚跑大了,人头负担还直线上升。老阙说:“这样下去,农民吃不起饭,政府的税费收不上来,恐怕人心惶惶,要暴乱了。”就在1998年2月20日,邀约中坝村各社村民代表十几人,一道去乡政府请求查帐。当时政府里只有副乡长唐杰超执班,其它干部都到乡治安员唐建国家吃喜酒了。唐乡长晓得大家来意,就说我们没有会计证,无权查帐。老阙说:“都是农民,哪来会计证?只怕乡政府的会计也没证。但我们有《村民组织法》,还有中央(13)号文件,请乡长您依法办事,兑现县上允许查帐的承诺。”姓唐的又磨了半天,见溜不脱,就签了字,并带领我们去农经站,找到站长代文平,提出92至97年的帐本。
我们喜出望外,就分头进行,各社代表查各社的帐。正上了劲,正乡长彭会昌吃喜酒回来,闻讯暴跳如雷,大吼:“反了!反了!搞颠倒了!”代表们不愿交回帐本,彭乡长又吼:“帐目坚决不许查,今天要打要杀,陪到底。”代表们气极了,就拉他上市里县里评理,争吵起来。闹了个把钟头,三个政府官员借故脱身,去乡治安员家汇合其它人,商量对策。下午,蓬安县委和政府接到密告,派调查组来长梁乡走访当事人,并在乡电影院召开大会,县委副书记兰坤发和副县长卫磊都讲话,批评了乡政府,同意并支持村民代表查帐。卫县长说:“对反贪污腐败的人要重用、大用;对查出有问题的干部,不管职位多高,权力多大,都要拉下马来,依法惩治。”还宣布:中坝村帐务清查小组正式成立,县检察院唐联喜副检察长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唐树全任副组长,村民代表任组员。
话音没落,全场鼓掌,大家都连叫“包青天卫县长”。於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帐务清理按部就班,先从群众反映最大的九社和十社开始。一上手,就查出十社社长漆文光贪污2.7万元;九社有数笔巨额款项跟县长孙明均有直接牵连(县里兴建马回水电站,九社全部房屋搬迁,时任马电公司董事长、总指挥的孙明均经手了国家下拨的巨额房屋街道重建款。马电计划投资1.7亿元,实际耗资4.3亿元)。谁也没想到,拔了萝卜带出一堆泥,一桩特大经济案眼看暴露――帐务清查被勒令终止。
父母官亲自出马了,村民代表不小心捅漏了天!1998年4月14日,中坝村2000余位乡亲终生难忘,100多警察带著枪杀了进来!兵分两路,一路包围乡电影院,把骗到场的村民代表阙定明、吕长君、谢自为打翻在地,反扭手臂,以十几支手枪和冲锋枪抵住脑袋。武警班长喝叫:“老实点,动就一枪崩了!”接著被拖出电影院,一顿拳脚。三人还被按跪在公路上,锁了背铐。当时在场有几十个村民,都骇炸了,四下乱窜著叫唤:“抓人!共产党抓人!”县委副书记兰坤发见了,命令鸣枪示警,并大吼:“今天接到密令,如有妨碍执行公务者,就地正法。来几个杀几个,先斩后奏!”
在阙定明等三人被拖上囚车带走的同时,武警大部队已过河包围了中坝村九社,挨户进行大搜捕。大祸临头,许多村民房门紧闭,但都被踹开了。当然,农民家穷得叮当响,一眼就望穿了,於是兵匪们又驾著警车,冲进庄稼地,碾倒大片庄稼。正在地里干农活的村民代表何文有,还没弄醒豁,就被枪托砸翻,嘴巴啃泥,戴上铐子。站在一旁的青年吕德良,只有20岁,血气方刚,质问了一句:“光天化日,你们凭啥……话没落音,就挨了几拳,口鼻直喷血,跟著,也被戴铐扔进囚车。
一帮兵匪歪戴帽子,在宽阔的田野上施展威风,谁敢吭气就打就抓。受伤的村民横躺在地里,没人管,而警车却一路拉著警报,制造恐怖气氛,老人和妇女都吓得发抖,紧紧抱住自己家的强劳力,不让再出门惹祸。还在外头的村民,象受惊的鸡鸭,哇哇往家跑。警车不停地撵人,横冲直撞地耍疯了,村民代表吕功辉被撵到嘉陵江边,跳水逃命,差点被淹死。兵匪们耍尽兴了,就鸣警报到县轮渡码头会师,命令俘虏们当众跪在河边,打得死去活来,群众远远围观,指指戳戳,还以为破获了一起抢劫杀人集团。
阙定明等五人被关进县看守所,三天三夜的刑讯逼供,精神几乎崩溃,只能在审讯人员早已写好的定罪材料上签字划押。一个月后,除老阙外,其他“认罪态度较好”的四人均“取保候审”,作为释放条件,四人书面保证:“一,不准对外说案情;二,不准走亲访友;三,不准上告。违者再抓进来,罪加一等。”
“首犯”阙定明继续坐牢,在此期间,县太爷孙明均指挥的专案调查组进驻中坝村,拎著手枪、手铐,揣著《拘留证》“收取”已定证据。为了逃避作伪证,村民们纷纷在夜里外逃,十几个村民代表更是有家难回,20多天在河边荒草地露宿,一有风吹草动,马上投嘉陵江。天老爷,这是啥日子?蚂蚁都有巢,难道做农民连蚂蚁都不如?
威:这狗日的贪官也太狠毒,贪了,不让查;不让查就算了,还要搞恐怖活动,封人的口,这和本•拉登有啥区别?老谢,您可晓得朱熔基总理说过“预备一百口棺材,九十九口给贪官,一口留给自己”的话?
谢:中国起码有几十万贪官,见钱不怕死,所以几百个朱熔基也不够用。
威:湖北监利县有个乡党委书记,叫李昌平,曾经为民请命给朱熔基写信,他反映的人头负担问题同中坝村大同小异,我谂一段给你听听:“农民不论种田不种田都必须缴纳人头费、宅基费、自留地费,丧失劳动力的80岁的老爷爷老奶奶和刚刚出生的婴儿也一视同仁,交几百元钱的人头负担。由於种田亏本,田无人种,负担只有往人头上加,有的村人头负担高过500多元卅人。我经常碰到老人拉ぴ我的手痛哭流泪盼早死,小孩跟到我面前要上学的悲伤场面。我除了失声痛哭外,无法表达我的心情。痛苦与无奈尽在哭泣中。今年的负担又涨了,您说这是怎么回事啊!‘少壮打工去,剩下童与孤,又见负担涨,唯望天地哭。’”
谢:这是个有良心的好官,可惜没生在长梁乡。
威:接下来有:“出生在集镇,就不要人头负担,出生在农村就年年交人头费几百元,这多么不公平啊。”
谢:变了农民,脸朝黄土,就没啥公平的,我们从没要求公平,只求能过得下去。
威:没想到您还挺平静。
谢:眼泪已经淌干了,老阙为中坝岛坐牢,大家的眼泪都流干了,他不是官,就一个农民,一个瘸子,却心比天高,非要拗这个劲。他和清官一样,为民请命,但写不了那么好的文章,小学文化,给市长、省长写信都不行,词不够用,不够用来形容当农民的苦。何况总理,这么大的国家,只有一个总理,绝对看不过来。农民的眼泪只能把农民自己淹死。
威:我理解,请您继续讲。
谢:这是命,阙定明命中该坐四年牢,1998年9月14日,蓬安县检察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向法院提起公诉。10月7日,法院开庭公审,被告和辩护律师都作了“无罪申辩”。群情激愤,几百名当地村民将法庭内外挤得水泄不通,大家举著“阙定明冤枉”的横幅,多次从旁听席上起立发言,要求释放被告,惩治贪官。法官多次制止无效,就宣布休庭。因证据不足,11月3日,县检察院撤回起诉。11月5日,村民们聚集法院门口,要求依法放人,刑庭庭长刘某某出面接待,并压低嗓门对大家说:“阙定明的确无罪,法院判不下来,可是县委主要领导一再施压,我们叫他们签字,我们判,他们又不签。”
权力干预司法的结果,1998年12月1日,县检察院第二次提起公诉,罪名和罪证无一字改动。12月22日,县法院开庭审理这起轰动一时的冤案,为了防止骚乱,县委书记谢发国亲自出马,在县邮电局设立临时指挥部,致使城内电话中断数小时;并出动大量警力,在城外拦截从成都、南充等地赶来采访的记者。
全城戒严了,岗哨林立,公路和水路交通被封锁,警车响著警报在街上巡逻,水上派出所出动汽艇阻拦从中坝岛过江的渡船,超载的渡船在江中摇摇晃晃,眼看要沉了,汽艇才网开一面。
而在庭上,检察官和律师嘴仗打得激烈,只听律师声音洪亮地说:“本来‘奉命起诉’,‘奉命审判’,权大於法已成为过去,然而在新刑法、诉讼法颁行的今天,又重现这个问题,这将是我国法制史上的一个悲剧、蓬安县的悲剧。因为,只有千年的百姓,没有千年的官,你可以镇压一个阙定明,而无法镇压百万蓬安人。一个阙定明被镇压下去了,千百个阙定明会站起来,历史将宣判阙定明无罪。历史将把蓬安的大、中、小贪官钉死在耻辱柱上。历史上的莫须有都是这样,可以压得了一时,却不能压一世,历史上的秦桧,至今还跪在杭州的风波亭外,受千人骂,万人打。”
威:这律师胆够大的。
谢:他是南充的律师,蓬安管不了,而且他实在被气毛了,明摆著的冤案嘛,硬要开庭。到了中午,天阴得很,几千群众不断线地涌入法院,挤在旁听席,为阙定明和律师鼓劲;而检察官一开口,群众就起哄,喊冤枉,法官制止不了,就连连叹息。到最后,检察官就只擦汗,不说话,蜷在座位上,像受气的小媳妇;而律师穷追猛打,滔滔不绝,把法警和城里人都感动得热泪直流。阙定明在被告席上,边哭边冲著四面八方拱手道谢,连说:“我满足了,满足了!”
拖到下午3点,法官摸出事先拟好的官样文章宣布:判处阙定明有期徒刑四年。
威:依据是什么?
谢:前头已讲了,是因为98年2月20号的查帐。
威:我看过南充市中院的“终审裁定”,纸上的罪名有:私立社员代表;聚众强行提帐;殴打乡干部,致使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共用去住院医疗费五千多元;致使乡政府当日瘫痪。
谢:纯属造谣,律师在法庭上已逐条反驳:村民代表是根据卫副县长和工作组的指示,由各社自己推选的,小社2名,大社2―4名;定期张榜公布帐目,允许村民查帐也是中央(13)号文件第2条第2款明确规定的;至於殴打乡官,在场的群众都写了证明,阙定明没动过一根指头。您想想,十几个泥腿子对两、三个乡官,若真要打,狗日的早爬不起来了,咋会只是轻、微伤?从古自今,只听说官欺民,很少有民欺官的。律师说,鉴定书是伪证,因为2月20日出事,伤者24日才住院,直到4月29日才通过法医鉴定,早过了“24小时内验伤,过时不认”的期限。还有,破一点皮,就赖在医院不出来,花去国家5000多元,也太贪了。
威:5000多元是十几个农民一年的纯收入吧。
谢:这样下去,我们在本乡本土都呆不下去了,98年发特大洪水,村庄淹了不少,大春农作物颗粒无收,但人头费还在提,管理费提得更高,老人和小孩都分摊。农民,祖祖辈辈,守著一亩三分地,可现在,地里出不了东西,养不了人,你不种地,跑了,可税费还得交,在外面打工挣血汗钱回来交。不然,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等村、乡干部下来,家里值钱的东西都拿走。黑啊,太黑啊,我爸已七、八十岁了,他说还是毛主席好,毛主席至少不会让干部随便抢社员的东西。阙定明就是个例子,他只是想查帐,反反村官,他从来没想得罪乡以上、县以上的官,自己才几斤几两?但他的命太硬,一摸帐本就发现大问题,查下去,县太爷就下不了台。若在文革中,就把这贪官当走资派打了,现在呢,贪官一批比一批密,你垫脚后跟也数不到头,阙定明敢反,敢怀疑人头负担有鬼,就扰乱了社会秩序,就有枪杆子对准他。
威:看样子您很悲观。
谢:年轻人活不了,还可以去抢去偷,我已50多岁,没有身体本钱了。我陪著老阙上访,打官司,这条路再长也要走到黑。大不了要饭,当盲流。除了房子和地,农民已经没啥可失去的,要关要杀,他们看著办吧。
附录: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1999)南中法刑终字第29号
原公诉机关:蓬安县检察院。
上诉人(即原审被告人)阙定明,男,生於1952年4月27日,汉族,四川省蓬安县人,小学文化,农民,住蓬安县长梁乡中坝村五组。现押於蓬安县看守所。
辩护人:冯开熙,南充市金鑫律师事务所律师。
蓬安县人民法院审理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阙定明犯聚众扰乱秩序罪一案,於1998年12月24日作出(1998)蓬刑初字第93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阙定明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1996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阙定明为了搞垮中坝村村级组织,利用群众关心的提留等问题,先后书写大字报张贴,打起锣走村窜户煽动,私自确定社员代表进行活动。特别是在1998年2月20日上午,被告人阙定明组织带领数十名群众到长梁乡政府提帐。先后将副乡长唐杰超、农经站长代文平围住进行推搡,当乡长彭会昌出面制止时也遭到阙定明等推、打,致使三人受伤住院,经法医鉴定,唐杰超为轻伤,代文平、彭会昌为轻微伤,用去医药费近六千元,致使长梁乡机关、单位当天无法正常工作。同时阙定明的行为使基层组织处於瘫痪状态,中坝村提留款项无法收缴。原审认定被告人阙定明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且系首要分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之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宣判后,被告人阙定明不服,以其是受迫害且查帐是依法、有组织进行的等为由向本院提出上诉;其辩护人辩称该案人为的假案,应宣告无罪。
经审理查明:1998年2月初,上诉人阙定明等人到长梁乡政府找到乡长彭会昌要求由自己对本村的财务帐进行清查,彭给阙等人作了解释并当即决定由乡政府出面组织对该村的财务帐进行清查;随后乡上召开了有关会议进行安排布置,决定成立查帐小组由乡武装部副部长刘国福带队。2月13日查帐小组到中坝村准备召开动员大会,后因逢场、下暴雨等原因,未开;第二天查帐小组找到中坝村文书谢建国准备查帐,但因谢要抢修被风吹垮的西瓜蓬,致使查帐工作暂停,同月20日上午9时许,上诉人阙定明便组织中坝村由其个人确定的所谓社员代表等人共计数十名,来到长梁乡政府所在地,上诉人阙定明首先对副乡长唐杰超说:“今天我们是来提帐的,不提帐就提人”。同时用手推了唐一掌,唐在解释无效的情况下,拒绝了上诉人阙定明的无理要求,上诉人阙定明等人便抓住唐的手和衣服进行推、搡,部份人员还对唐进行拳打,唐被迫到厕所躲藏,上诉人阙定明将唐找初,并强迫唐在其事先写好的提帐申请上签字,随后上诉人阙定明等人又找到乡农经站长代文平,要代交出有关财会凭证,遭到代的拒绝,上诉人阙定明称“是代在装怪”并打了代一掌,随后其他人员将代围住进行拳打和推、搡,代文平被迫同意交帐。此时长梁乡乡长彭会昌围讯赶到予以制止,上诉人阙定明冲去打彭背部一掌,其他人员围住彭进行拳打,并将彭的手提电话天线折断,彭被迫离开现场。当日下午二点左右,上诉人阙定明便安排社员回家吃饭后再来;一个多小时以后上诉人阙定明等人为了壮大声势先后聚积了几百人到乡政府,直到晚上经有关人员疏导才得以离开,当日乡政府工作陷於严重瘫痪。乡长彭会昌、副乡长唐杰超、乡农经站长代文平被打后均住院治疗,共用去医疗费五千余元;后经法医鉴定唐杰超所受损伤属轻伤,彭会昌、代文平所受损伤属轻微伤。认定上诉事实有阙定明及其他参与者的供述并与受害人唐杰超等人的证实相映证;围观群众及乡政府有关部门均证实当日乡政府部门工作处於瘫痪;蓬安县委、县政府1997年8月15日作出的蓬委字(1997)57号《关於全面开展农村财务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财务清理方法和步骤,要求由党委、政府牵头组织,社员代表参加,有序地进行;这进一步证实了阙定明等人是无组织的非法活动。
本院认为:上诉人阙定明无视政府有关规定,私立社员代表,并以其为首聚众到乡农经站准备强行提走有关财会凭证,当遭到拒绝时又致伤多人,情节严重,致使乡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并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份,定罪、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阙定明在上诉人中辩称其是依法,有组织进行的理由,经查与政府规定不符,本
院不予采纳,其辩护人辩称这是一起假案的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百八十九条(一)项之规定,本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李文明
审判员 袁 彪
审判员 陈登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罗勤阳
2002-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