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杰:如何保卫劳动合同法

2007年05月27日

  保卫劳动合同法由国内事件变为跨国行动,中国的国内立法受到美国相关组织和机构的强烈支持,以及超九成农民工处於非法用工状态的现状,共同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劳资博弈在任何时候都是非常激烈的,中国劳动合同法一定要坚持侧重保护劳动者权利、著力平衡劳资关系的指导思想,切不可慑於资本压力,让劳动者继续处於极端弱势地位。

  近日,两家全国性媒体的相关报道,让笔者感慨颇多。一是,5月24日的《南方周末》以《保卫劳动合同法》为题记述了中国劳动合同法立法博弈由国内事件变为跨国行动的经过;二是,5月25日的《中国青年报》报道,在北京,超过90%的农民工处於非法用工状态,绝大多数工伤农民工无法得到工伤保险基金的保障。

  正在制定中的劳动合同法,在国内学界引起激烈争议的同时,也在公众中引发激辩,其中以上海美国商会和20余家美资企业公然威胁撤资为标志,集中表现了资方对这部法律草案的抵制态度。资方趾高气扬的威胁,不仅受到中国社会各界的强烈批评,而且也受到美国国内各方的谴责。美国劳工组织、国会左翼成员及美国主流媒体纷纷谴责在华的一些美国跨国公司及其协会,称他们试图通过强硬的游说活动对中国正在审议中的法律草案施加影响,以限制新法赋予中国劳动者的新权利。不仅如此,美国立法机构国会也在采取行动,敦促布什总统对中国劳动合同法草案所给予工人权利和保护的条款表示支持,谴责那些试图限制中国工人新权利的美国公司及其在中国的分公司。

  中国的国内立法在美国赢得了强烈的支持,一场中国劳动合同法保卫战在美国打响,这说明了什么呢?显然,我们不能简单用“干涉内政”来予以评价。这种现象的出现,只能说明中国劳动合同法草案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则以及赋予中国劳动者的新权利,是符合国家人权保护和发展方向的,也是顺应国际劳工权益保护潮流的,体现了中国立法和人权保障的进步,根本不存在过分偏袒工人的问题。美国商会和美资企业以撤资相威胁要求对法律草案进行有利於资方的修改,完全暴露了少数企业片面追求高额利润、忽视工人合法权益的面目。当然,劳动合同法草案赋予工人的新权利受到他国劳工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强烈支持,也反衬出我国现行职工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相对落后和保障水平低下,通过新法提高保护水平具有必然性和紧迫性。

  超九成农民工处於非法用工状态的严酷现实,不仅印证了当前我国职工权益保护制度的落后、保障水平低下,而且也暴露了我国劳动执法主动性不强、力度不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严重问题。在北京,竟有超过90%的农民工处於非法用工状态。对此,难道我们仅仅谴责用人单位和包工头的不良和盘剥,斥责他们缺乏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吗?难道我们不应把谴责的矛头,甚至是问责的对象转向市场监管部门和劳动执法机关吗?在我们的首都,超九成农民工处於非法用工状态,就在各级执法部门的眼皮底下明目张胆存在,到底是法律的缺陷,还是执法者的渎职?工伤保险不仅有法律制度保障,而且是强制推行的,对农民工如此利好的制度,为什么却长期以来沦为“画饼”呢?

  我们冷静地分析一下,不难发现,出现上述状况的原因确实是多方面的,不仅执法机关有责任,而且法律制度本身也有缺陷和不足,从而导致不少劳动保护法律法规难以完全落实,使它们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豆腐法”。比如工伤保险问题,虽然名为强制推行,但在具体措施上给用人单位太多的自由权,使其能够轻易地绕过法律制度,逃避工伤保险职责,工程单位的层层转包就可以把法律制度远远甩在脑后,致使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维权无门。这就涉及到劳动合同制度问题,涉及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以及对劳动者保护的方式和力度。超九成农民工处於非法用工状态,客观上要求正在制定中的劳动合同法应进一步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进一步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

  总之,保卫劳动合同法由国内事件变为跨国行动,中国的国内立法受到美国相关组织和机构的强烈支持,以及超九成农民工处於非法用工状态的现状,共同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劳资博弈在任何时候都是非常激烈的,中国劳动合同法一定要坚持侧重保护劳动者权利、著力平衡劳资关系的指导思想,切不可慑於资本压力,让劳动者继续处於极端弱势地位。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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