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部落]留守妇女不能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2006年10月18日

2006-10-18

  随著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农村中一个特殊群体正在形成—她们忍受著与丈夫长年两地分居的孤寂,守著家中的一亩三分地,赡养老人,照顾孩子,一肩挑起全家的重担,她们被称为“留守妇女”。现在,“留守妇女”心头正压著“三座大山”:劳动强度高、精神负担重、缺乏安全感(11月10日《半月谈》)。
 
男人外出打工,农村只留下“三八”、“六一”、“九九”部队(分别由“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和“九九”重阳节引申而来),家中所有粗活、重活、忙活、闲活几乎都压在了“留守妇女”肩上;丈夫长年不在身边,“留守妇女”们忍受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负担。一整年没有性生活,过日子像“守活寡”;家里冷冷清清,嗅不到一丝男人味,夜晚只有孤独寂寞和虫鸣蛙声相伴;白天不敢和村里的男人多说话,怕遭人闲言碎语;城里是个花花世界,老公在外干活能不能经受诱惑,万一抛妻弃子,自己什么都没有了,提心吊胆也是常态;由於丈夫不在,农村治安状况又不好,“留守妇女”们普遍没有安全感。

  一次笔者乘火车出差,遇见了一个拖儿带女,去新疆与打工丈夫团聚的农村妇女。当笔者向她提议何不在家养一些猪呀、鸡呀以及牛呀,还能够增加一些收入。她告诉我,现在农村根本不敢养这些牲口和家禽,以前是晚上常常被小偷偷走,现在大白天一些小偷明目张胆就把牛牵走了。因为,现在农村壮劳力、男劳力都出外打工了,乡里派出所又很远,农村治安员或者也出去打工或者形同虚设。当时,笔者还不太相信,也没有太在意。后来,这种情况不断传到笔者耳里,今天又看到了这则报道,笔者认为,这种情况在农村已经相当程度地存在著,已经不是简单的个别现象了。

  这种情况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广泛关注,并采取得力措施来解决。否则,不但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农村的社会治安将会恶化下去,到时,受侵害的不只是“留守妇女”一个群体了。首先,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使缺乏劳动力家庭的土地尽量向种田能手集中,一方面可以方便机械化耕作,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劳动力缺乏或出外打工家庭妇女的劳动强度。其次,坚决打击农村偷盗等犯罪活动。必须加强乡级派出所的警力,如果条件允许,实行每日到村庄巡逻。同时,加强村级治安队伍建设,给村级治安员适当生活补助,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再次,法定假日,必须让农民工享受,给他们提供团聚的机会。

  总之,铲除农村“留守妇女”心上的“三座大山”不但关系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关系到农村稳定。希望各级政府迅速把此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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