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告官”案大幅增长 背后有复杂利益冲突

2006年04月29日

中国基层法院正在面临“民告官”案件大幅增长的诉讼压力,行政案件呈持续上升态势。有的省市基层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就比上年翻了一番,有的基层法院甚至增长了200%。而自从1989年中国颁布行政诉讼法至今,中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已经超过一百多万件。
  文章说,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民告官”案件的大幅上升,一方面表明群衆的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制观念持续提升,另一方面,也表明一些地方政府行政权力的不适当使用,使得在社会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情况下,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有的因基层政府不当行政而演变爲“官民矛盾”。
  接受《了望新闻周刊》采访的专家指出,行政权力是最动态的、容易被滥用的一项国家权力。依法行政的重心和实质是制约和规范行政权力。在当前中国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特定历史时期,大量复杂的社会矛盾不断出现,必须制约和规范行政权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避免政府因滥用权力陷入“引火烧身”的窘境,并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在保护公民权益、协调官民关系、化解官民矛盾上的特殊作用。
  文章说,因农村土地徵收、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社会保障和企业改制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行政诉讼”近年成倍增加,甚至占到一些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20%以上,这已成爲当前“民告官”案件的新趋势。由於共同的利益,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失地农民、拆迁户等人群聚集爲一个个团体,通过法律手段“集体维权”。原告人数往往成百上千,以10多个村社的农民或整个工厂职工爲原告的案件也屡见不鲜。这类案件涉及人数衆多,事关群衆切身利益,处理难度极大,一旦处置不当极易造成巨大社会影响。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秋云说,当前社会矛盾的焦点越来越带有鲜明具体的经济目的和利益指向,属於同一阶层的社会群体以共同利益爲纽带,共同行动,呈现出“抱团”的特徵和组织化倾向。群体性诉讼几乎都是爲了维护自身利益,利益个体自发组织起来,通过集体行动,使自身利益能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障。
  2003年,陕北油区当地政府完成对油井三权(産权、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的回收工作,涉及1000多家民营企业。一批“油老板”对此强烈不满,在不断上访的同时,组成了律师团,并於2005年5月提请行政诉讼,状告陕西省、市、县三级政府。最终,法院没有受理此案。法学界人士指出,陕北油田纠纷实质是利益冲突,由利益冲突而导致官民双方的对立,化解矛盾的难度很大,这是当前“民告官”案件的一个普遍特点。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张俊文认爲,行政诉讼折射的是改革中的各种利益矛盾,比如城市拆迁、农村土地徵用、社会保障等领域占行政案件总数的30%~40%,说明这些领域给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造成较大的影响,才会引发大量的行政诉讼。
  他说,现在老百姓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都很强,只要是涉及到切身利益的事情,往往会寸步不让;在走司法途径之前,行政纠纷大多都经过各级政府部门的层层协调和处理,群衆也经过了多次的上访,往往是到官民矛盾已不可调和的情况下才提起行政诉讼。而此时,官民之间的对立情绪已经形成。
  文章分析称,利益冲突的背景导致了行政案件判决后上诉率较高,特别是百姓一旦败诉,往往群情激昂,认爲判决不公,要将官司打到底。据统计,“民告官”上诉案件占结案总数的30%左右,案件审判效率低,一般都要经过两个月以上的诉讼后才能裁判。有的案件拖上两三年也难以结案。
2006年04月29日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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