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光春批示爲民工讨薪

2006年07月07日

“看了这则报道,我感到愧疚和伤感,”中共河南省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5月14日看到《河南日报》关於一起农民工讨薪典型案件的报道后当即批示,“农民工用血汗赚了6000多块钱,拿不到手,又花1000多块打官司,毫无结果,我们口口声声关心农民工,可是损害农民工的事天天在发生。”
  据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报道,爲了讨薪,河南叶县农民孟宪潮7上县城、9进法院,跑平顶山两趟,在焦作待了4天,却毫无结果。
目前,这一案件已经查清,被拖欠工资已经兑现,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问题已经或正在处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高院昨天(21日)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这一消息。

  据报道,徐光春看到当时的报道后还批示:“请人大发挥监督作用,责成有关部门立即解决,除了要查处工资拖欠者外,对有关部门,省委也将予以责任追究。”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长铎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此案虽然解决了,但其反映出的问题却是深刻的,对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要有充分的估计,这项工作应予以进一步加强。他表示,将加快研究制定《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条例》,力争列入本年度立法专案,尽快将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河南副省长张大卫要求,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切实建立和落实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已专门下发《关於对叶县法院在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中存在问题的情况通报》,要求全省法院通过这一案件教育引导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司法爲民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衆的合法权益。
2006年06月22日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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