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权政府下的百姓哀声。。。

2008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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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我家於2001年4月30日承包果园一处,承包期20年,至2021年4月29日终止。合同签订后,果树林木长势很好。

2007年4月24日,山东省邹平县西董镇人民政府以“修路占地不得影响施工”为名,在未办理任何征地手续,也未与我方达成迁占补偿协议和没有办理砍伐手续的情况下,开去挖掘机、推土机等,强行将我方果园东西宽80米,南北约95米,杏树、桃树、梨树、葡萄树等约计2000多棵全部铲除。并且,我方阻止时,遭到对方的毒打,就连家中七十多岁的老人也未幸免。近期,村里此类强行铲除地上作物事件又有发生,另外三家的果园也没铲除一空。性质极其恶劣!

* 我方於2007年5月29日以原告身份将被告西董镇政府告上法庭。

* 被告(镇政府)凭藉各种政治关系操纵法庭,法院对本案的审理一拖再拖,甚至於歪曲事实。

* 2007年8月7日,镇政府与村里串通。村干部向邹平县人民法院递交异议书。指出:本案涉及树木是村里发包给乙方的,树木及土地赔偿款是属於村集体的。但这是荒谬的!我家《果园承包合同》第七条:如有国家占地可随时抽用,地上附著物归乙方所有。

* 2007年8月10日,邹平县人民法院以村里提出的异议为藉口,无理的做出了以下判决:

本案中止诉讼。

* 2007年10月—11月,我家多次到上级行政部门反映求助,但省里推到市里,市里又推到县里。

* 期间,求助於山东电视台,对方以不接受此类案件为由,拒绝。

* 出於多方努力,2008年3月10日,法院恢复对本案的审理,并开了庭。

* 2008年3月25日,邹平县法院下了裁定书———

驳回上诉。

从去年四月份至今,我家未收到一分钱的赔偿。并且,政府又要搞另一个开发专案,还要占到我家的土地和房屋,这次,我真的难以想像会是怎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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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2008-06-29    网易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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