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入院经历离奇换名,公司骗保还是逃避责任?

2011年08月19日
南方日报讯

伤者家属:“被换名字的不止我们”

黄爱萍和胡理论坚持佳恒板业是有心为之。“我们是一条村的,不会害你,反正是保险赔钱,我换过十多个名字了,没事”,这句经办人胡志辉说的话被胡理论反复提及。

对公司称是因胡志辉不熟悉员工搞错名字的说法,胡理论认为:“不可能,胡志辉和我们夫妻是老乡、熟人,怎么可能搞错?”

被冒名者:“我没参加任何社保”

潘娟无意中被卷入这一事件。当胡理论联系她的时候,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被住院”。在胡理论的提醒下,她去佳恒板业财务科了解情况,得到的答复是,她本人没有参加任何社保。

经办人:“不是我一个人干的”


作为换名字的经办人,胡志辉选择不在医院出现。记者电话联系到胡志辉,他在挂机多次后极不情愿地接了电话说:“(换名字)不是我一个人干的,还有公司行政部的人在场,有什么事情就去问公司”。

公司人事部:“名字是经办人弄错了”


佳恒板业人事部王小姐说,“我不是主管,我只是个招聘专员”,而胡理论一直称她为“王主管”。这位王姓管理人员给出的说法与公司的证明一致,认为是胡志辉个人工作失误所致。

医院:“我们也成了受害者”

花都炭步医院陈副院长告诉记者,“医院也是受害者,农村的医院没有看患者身份证的习惯,很多农民来看病,根本不带身份证,写什么名字就是什么名字了,谁想过会错?”




来自湖南的打工者黄爱萍,因为工伤造成双小腿粉碎性骨折,被送进花都区炭步医院。第二天,她的丈夫胡理论发现:妻子的名字被改了,病历、床头护理卡上的名字叫“潘娟”,医护人员也叫她“潘娟”。

“换名字”的经办人胡志辉,是胡理论的老乡,胡理论找他讨说法,得到的回答是:“我们是一条村的,我不会害你,公司跟你们夫妻都没损失,反正是保险赔钱,我换过十多个名字了,没事”。

为什么黄爱萍被换名?黄爱萍所在的广州佳恒板业公司(以下简称“佳恒板业”)扮演了重要的角色。8月11日,佳恒板业出具证明,称“由于本公司行政部新入职主管对公司员工情况不熟悉,在员工需要紧急就医的情况下,错把住院员工黄爱萍报成潘娟”;胡理论跟黄爱萍则坚持:“胡志辉在公司干了五六年,不可能不熟悉员工,换名字是故意的”。在双方各执一辞的情况下,花都炭步医院医务科进行了协调,最终,在8月12日,黄爱萍用回了自己的名字,她不再是“潘娟”了。

黄爱萍事件的最新进展是,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介入调查。

“李逵”工伤,“李鬼”住院,冒名顶替的案例并不鲜见。网络搜索的结果显示,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均出现了这种情况。大多数“黄爱萍”在追讨自己工伤赔付的过程中,由于缺乏住院证据而困难重重,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护人员告诉记者:“工伤冒名顶替住院,几乎成了潜规则”。

骗保屡屡得逞,折射出制度上的漏洞。患者名字“偷天换日”,为何医院睁只眼闭只眼?参保人未受伤却“被住院”,工伤保险究竟在保障谁?缺乏工伤的医学证据,劳动者追讨赔付无门,他们该何去何从?

【回放】

工伤者到底是谁?


黄爱萍至今还躺在花都炭步医院外科16号病床上。她面色黑黄,小腿布满手术后的疤痕。

对于黄爱萍来说,受伤的过程是个噩梦,换名的过程是个闹剧。她不明白,受伤的时候她是“黄爱萍”,住院的时候她怎么就成了“潘娟”,24天后,她又成了“黄爱萍”。工伤者到底是谁?

一夜之间,“黄爱萍”成了“潘娟”

病床上的黄爱萍向记者讲述了出事当晚的情形。

7月18日晚8时左右,黄爱萍上晚班,她的岗位是一线扶板工。当晚的叉车司机喝醉了酒,本应将小车连同钢板一起叉起,结果叉车的空心架撞到黄爱萍,她当即感觉双腿疼痛难忍,无法站立行动。

“送到医院的时候,做手术时我看到写的是我老婆的名字,黄爱萍”,胡理论说。医院为黄爱萍拍片之后,诊断为双小腿粉碎性骨折,当晚12时左右实施手术,手术于次日2时结束。

手术后,黄爱萍当即住院。在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胡理论发现了一个问题:病历和床头护理卡上写的名字是“潘娟”,“这不是我老婆的名字”,医院的医护人员也称呼黄爱萍为“潘娟”。“你怎么把我老婆的名字换掉了?”胡理论去找办理住院手续的经办人之一胡志辉。

胡志辉以老乡的身份告诉胡理论,“换个名字没什么,反正是保险赔钱。”胡理论没有多想,就默认了这个改名换姓的行为。

24天后,终于用回真名


黄爱萍用“潘娟”的名字在炭步医院住了下来。

截至8月16日的费用清单显示,黄爱萍的医药费用共计19299.52元,公司用现金为其支付医药费19000元,欠299.52元。黄爱萍的劳动合同上写明每月工资1100元,“工资是计件的,每个月实际拿到手有2200—2400元”。在黄爱萍住院期间,公司开出了1100元/月的基本工资,“没有工资单,只是让本人签收”。

胡理论越想越不对,“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为什么不能用我老婆的名字?”

“潘娟”是何许人?当记者询问黄爱萍的时候,胡理论立刻说:“潘娟我认识,她是车间的质检主管”。在猜测公司为何要换名字的过程中,有好心的朋友提醒胡理论,事情不像胡志辉说的那么简单。

工友张祝莲的经历无疑为黄爱萍夫妇敲响了一记警钟。张祝莲因为手指被钢板绞断受伤住院,用的是“高美红”的名字,“出院的时候病历和X光照片被厂里拿走了,不给我”,她说,没有这些证据,她一直申请不了工伤鉴定,更谈不上工伤赔付。

“一开始公司不肯改名字,我找胡志辉谈了5次”,胡理论说,办好住院手续之后,胡志辉就没在医院出现过。

炭步医院医务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患者坚决要求改名字,医院也参与了协调。8月11日,佳恒板业出具证明,称名字确实搞错了。8月12日,黄爱萍终于用回了自己的本名,她不再是“潘娟”了。

【迷局】

名字为何被换?


“名字为什么要换?”在整个事件中,换名的“动机”是黄爱萍夫妇最想搞明白的问题,“换名肯定是有目的,我们就想知道会不会对我们不利”。而恰恰就是这个问题,成了彻头彻尾的一个迷局。佳恒板业一口咬定是一次工作失误,胡理论显然不接受这种说法,“要么为骗保,要么就是不给我们工伤鉴定的证据”。

骗保?

“我们公司一线员工都没有买任何社保,主管级别以上的都有”,胡理论怀疑,黄爱萍的名字被换成潘娟,就因为潘娟是车间质检主管,“她有社保”。胡理论和他的工友告诉记者,佳恒板业员工流动性很大,“有的人打工几个月就走了,不想买社保”,因此公司只为主管级别以上的人买社保。

“冒名顶替住院,骗保的可能性很大”,广州市人社局工伤处处长陈泰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些不法用人单位,采取给部分员工参加社保的方法,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一旦未参保员工受了工伤,就用参保员工的名字住院治疗,骗取医保和工伤保险。

一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护人员告诉记者:“这种事情太多了,没参保的员工受了工伤,就用参保员工的名字住院,工伤保险基金付钱,单位几乎不用自己掏钱,因为工伤保险待遇高,单位甚至还有赚”,他说,医院很少看就医者的身份证,“工伤冒名顶替住院,几乎成了潜规则”。

然而,在黄爱萍事件中,骗保的可能性并不大。胡理论联系到潘娟本人,她对自己被人冒名住院的事情毫不知情,她在电话中说:“我不知道黄爱萍用我名字住院的事情”,她说自己“没有参加任何社保”。黄爱萍的医药费用都是佳恒板业现金支付的,没有使用任何种类的医保基金,暂时也没有任何工伤保险的赔付。

张祝莲的经历提醒黄爱萍夫妇:用别人的名字住院,没法进行工伤鉴定,因为缺乏证据,最后也得不到工伤赔付,只能选择跟公司“私了”。胡理论的律师朋友刘先生也认为,把名字改成“潘娟”,为他们的工伤鉴定造障碍,“这种动机的可能性比较大”。

记者了解到,要进行工伤鉴定,三个条件缺一不可: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证据;2、医院的诊断证明,也就是病历等,必须是工伤者本人的名字;3、工伤认定申请表,需要申请人本人填写。

如果黄爱萍一直使用“潘娟”的名字住院治疗直到出院,那么,医院给出的诊断证明全部是“潘娟”的,一旦黄爱萍申请工伤鉴定,她将无法提供任何医学证据来证明自己受过工伤。

虽然佳恒板业未给黄爱萍参加工伤保险,但是,黄爱萍仍可提起工伤赔付,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且有工伤事实,证据确凿,单位不但要付医药费,还必须付工资,以及为其补缴工伤保险费用,还要面临罚款。

黄爱萍夫妇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向花都区人社局申请工伤鉴定,“第一次去失败了,因为换名字的问题,缺乏诊断证明”,在黄爱萍名字改回来之后,佳恒板业出具了单位证明,医院病历也改成了她本人的名字,“现在该有的材料都有了,我们一定要把工伤赔偿追讨到底”。

工作失误?

对于名字被换一事,佳恒板业给出的解释是工作失误造成的意外。记者电话联系到该公司人事部门的王小姐,她情绪比较激动:“公司已经被搞得招不到工了,他们还想怎么样?”她说,“出事之后,公司只知道交钱,该给多少就给多少,都是现金,我们一开始根本不知道名字搞错了”。

佳恒板业出具的证明也在为自己撇清,全文如下:“由于本公司行政部新入职主管对公司员工情况不熟悉,在员工需要紧急就医的情况下,错把住院员工黄爱萍报成潘娟,现烦请贵院予以更正”。该证明加盖了广州佳恒板业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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