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0
上海农民工“管委会”的9年自治实验
实验中,公司逐步取代农民工“管委会”的主导权,取消了无记名选举,“管委会”功能发生了根本变化。
核心提示
一场由上海四建租赁分公司领导的农民工自治改革,并未触动包工头制的核心。而且在9年实验中,该组织的民主色彩正日渐消退。
该制度的创始人益义康认为建筑行业知识普及率低,使得制度推广艰难,农民工距离真正自治还路途遥远。
对於劳务工自治组织管委会(简称“管委会”),何金成已经很熟悉。 他已在管委会工作了9年。这是上海四建设备租赁分公司在进行的一项改革,通过让农民工自治取代建筑行业通行的包工头管理办法。
何金成从1997年开始担任管委会主任,连任7年后,如今是管委会的生活委员。但对於管委会的性质,他至今感到模糊。
“它有点像工会,能帮助农民工维权;但它又不是工会。”何金成说,这个组织还要参与外来劳务工的日常管理工作,“而且也没有工会的法律属性。”何金成发现,现在每月例会议题不像过去那么实在,全员的无记名投票也从2004年消声匿迹。在何金成的印象中,管委会自治的民主色彩在消退,更像一个自上而下的企业管理机构。
打破包工头制
上海率先实行“管委会制”,由农民工民主选举委员,以打破建筑行业中的单一包工头制。
上海四建设备租赁分公司由“四建”和“八建”租赁分公司合并而成。这是个拥有100多名外来劳务工人的基层单位,工种简单,主要是模板整修、电焊打磨、刷油分规格堆放等。
公司所使用的劳务工主要来自山东、江苏和四川。在成立管委会之前,各地劳务工通常是由一个当地的包工头进行管理。何金成当初就是管理江苏劳务工的包工头。
而成立了管委会后,打破了包工头各自管理的体系。原本的3名包工头都成为了管委会的委员。目前,管委会共有5名委员,除了主任,4个委员分管财务、质检、安保和生活。何金成说,每个包工头主要管理各自所分配的领域。
第一届劳务工管委会成立於1997年,管委会章程规定,委员由劳务工选举产生。
管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委员和分公司顾问等参加的例会,在例会上,劳务工反映的和委员发现的任何问题都可以拿出来讨论。
对於劳务工管委会制度的发起者,四建租赁分公司经理益义康坦言当初创立这个制度,是为了让企业的领导层更好地投身项目管理,而不要整天为处理农民工纠纷问题牵扯精力。
1997年,合并前的八建设备租赁分公司车间里雇佣了江苏和四川两地的劳务工队伍,人数不过六七十人。和工地上一样,按地域划分帮派的劳务工队伍之间打架斗殴不断。
纠纷必须要有调停人,包工头承担不了这样的角色,公司领导层不得不频繁出面充当调停人。包工头那时对劳务工的保护和管理往往就是倚重几个拳头硬的狠角色,益义康就想著“把这几个拳头凑到一起,谁打架了,由你们自己去处理”。
包工头各自成为小集体,公司的管理难度大,益义康就用“分工不分家”的办法,把劳务工管理划分为财务、安保、质检、生活几个部分让农民工选出的代表专门负责。
模糊甲乙方制约私欲
包工头具有了双重“身份”,既是乙方劳务公司的经理,又带有甲方项目公司管理层色彩。
建筑行业通行的管理模式是工程方的项目经理作为甲方和乙方包工头签订用工协议,劳务工的管理完全由包工头自己组织。由於缺乏完备透明的管理制度和机构,包工头随意增减劳务工的数量,克扣拖欠劳务工工资是常有的事。
而何金成在管委会工作了9年之后,开始对自己究竟是甲方还是乙方的身份感到模糊。“包工头的身份,表明我和分公司是法律上甲方乙方的平等关系。但是管委会委员的身份,又表明我是分公司的一名管理人员,所以和公司的领导层是上下级关系。”制度创始人益义康对这样的效果感到很满意。他说,他就是要用制度来管理包工头,限制了他们的权力和私欲,让他们由不受约束的乙方公司的部门经理,进而转化为甲方公司的管理人员。同时将甲方公司的管理工作延伸到劳务工中去做,由包工头、劳务工自主接受管理,“由球员到教练,这样可以提高管理水平。”2004年,继何金成后,王德忠是第二个管委会主任。他早在1996年就被分公司聘用到了管理岗位上,担任陈行仓库提升脚手架的成本核算员。
去年,他还被公司推荐入党,使他可以参加公司党小组的活动。
虽然王德忠身边出现了这些虚设身份,但他心里很清楚,自己终究不是公司的正式职工。所谓的管理岗位,只是在工资单上显示出和别的劳务工不同而已。虽然由公司推荐入党,他还是要回到家乡江苏如皋去办理一切手续,“我还是个外来务工者。”
包工头可被罢免
管委会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农民工权益,按规定即使委员是包工头,只要损害了农民工利益,也能将其罢免。
在管委会工作了9年,何金成觉得这个组织在维护农民工权益和改善他们的福利方面,还是起到了一定作用。
去年5月,工人曹学贵在修理了两个月的阴阳角铁皮模板之后,向管委会提出了报酬定额太低的问题。他的理由是,修理阴阳角在模板车间工人中属於特殊工种,比平板模修理起来要复杂,且全是手工,没有机械,但是同样每天工作8小时,他的收入在每月870元-880元之间,而平板模的工人都在1100元左右。
管委会将这个问题反映给分公司工程部副经理杨斌之后,杨斌很快启动了对这一工种的数据跟踪,派出公司的管理员和管委会的质量委员童文康,连续跟踪了7个月。去年年底,根据对两组跟踪数据的统计,分公司证实了修理阴阳角模板定额较低的问题,提高定额后曹学贵等工人的月工资也相应提高到1000元左右。
去年10月,江桥仓库的工人们反映仓库的卫生间和浴室离宿舍太远,管委会跟分公司反映后,分公司考虑了工人的这个要求,在宿舍旁边新建了卫生间和浴室。
陈行仓库的锅炉工陈广明,去年不小心烧穿了仓库的锅炉,修复锅炉需要5000多元钱。他主动把这个事故报告给了管委会,管委会和分公司领导协商之后,对陈广明做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分两月付清,而管委会委员,也因连带责任每人罚款200元。陈广明对这个处理结果比较满意。
管委会章程规定,“委员在任职期间严重损害了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或触犯刑律的,其他委员有权要求罢免或撤换该委员”。
2000年,生活委员兼仓库小组组长孙建生因为在分工时不公正,把好修理的模板先分给自己的老婆,引起其他工人的不满,有些工人向管委会提出罢免孙建生的意见。
在当年的管委会改选例会上,几个委员和分公司的领导层经过民主表决,罢免了孙建生。现管委会主任王德忠说,即使包工头委员也是可以被罢免的,虽然还没有这样的先例。
民主化自治褪色
在新章程中,委员的产生由原先的无记名投票改为分公司和劳务工代表集体讨论产生,在用人和财务制度方面也出现弊端。
在这9年中,何金成也看到了管委会的一些弊端。劳务工的用人制度和财务制度等并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劳务工的去留,虽然要提交管委会讨论通过,但和劳务工签订用工协议的包工头实际上起了决定性作用,有一些会议也只是走过场。包工头一般都可以绕过管委会聘用或辞退劳务工,“但如出现工作事故或违纪问题,管委会可以讨论开除工人。”王德忠说。
而工资发放也不可能由财务委员全权代管,财务委员只负责对分公司工资单的审核及支票的申领和送交。工资具体发放仍像过去那样,用工单位把支票开到几家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再通过包工头发给自己的工人。
2004年,上海四建和八建两个租赁分公司合并之后,管委会的民主色彩也开始减退了。
在1999年4月修订的《劳务工管理委员会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工管会(即管委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人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由上级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产生,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新修订的管委会章程里,委员的产生办法由“选举人无记名投票”,改为由“分公司和劳务工代表集体讨论酝酿产生”。
对比2004年之前和之后的例会会议记录,前者涉及食堂整改、纠纷处理、劳务工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扣件整修质量、劳务工私藏拆迁材料、不到岗的辞退处理等大量日常工作,记录详细完备;而后者则大多是自上而下的上级检查、评选工作的安排,记录非常简短。
即使连管委会每月例会的召集人也发生了变化。以前一般由主任何金成召集,如今则变为租赁分公司工程部的副经理杨斌。“每月什么时候开会,甚至开不开会。主导权由管委会交到了公司手里。”何金成说。
对於管委会的改变,何金成是这样解释的,“两个分公司合并之后,公司领导层对管理机制的理解不太一样,管委会的功能也就有了些变化。”
管委会制艰难推广
管委会实行9年,来取经造访的企业不少,但从未被其他企业采用。
劳务工管委会成立9年来,一直没有走出上海建工集团。外地的考察企业造访的不少,但真正同样实行管委会制的却不多。
上海建工的管委会制之所以能延续至今,是因为该公司的劳务工队伍流动性很小,常年保持稳定。“这是管委会制可以推行的一个前提。”益义康经理说,“工地就比较难适用这个制度,工程完工就散伙,几支施工队伍分包合作复杂工序,粗放的包工头全权负责制更便於管理。”益义康认为,建筑行业的仓库、搅拌站、材料公司等后方单位,包括服装、电器加工制造工厂等,有相对固定的用工制度,员工进了大门就不大出去,又不是从一个地方来的,就比较适宜用管委会制来管理。
在益义康看来,要求农民工自发进行自我治理终究是个遥远梦想。制度能不能被推广,终究要看各地企业领导的思路了。“毕竟建筑行业劳务工队伍远远没有达到普遍知识化。”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