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报道 近两年来,绛县103名农民工讨要被拖欠的近13万元工资,一直没有结果。他们向运城市委反映时,运城市绛县副县长写下书面保证:三天之内解决,否则从县财政支出。
然而,时隔一年有余,农民工工钱仍然没影。而且,该副县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去做劝解工作,本来就是让农民工回绛县就算了,“写承诺的事儿怎么能当真?”
百余人工钱讨要无果
被拖欠工钱的是绛县鑫鹏镁业有限公司的103名农民工。该公司2005年5月中旬停产,共拖欠103名工人两个月工资,共计129943元。工人们多次讨要未果,只好求助绛县相关部门,却无人理睬。工人们向运城市委反映,引起有关领导重视。2005年12月,农民工王永军等人向绛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去年1月6日,该委员会同意“部分仲裁”:被申诉人鑫鹏镁业支付99名工人工资及经济赔偿金共计139592.5元,规定15日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决执行。然而,法院不受理这份裁决,工人们再次向运城市委反映。
副县长承诺三天内解决
去年1月10日,绛县县政府得知情况后,派副县长陈力田到运城去劝解。经协商后,陈力田向农民工代表写下书面保证:从明天起三天之内解决,否则从县财政支出。但当农民工代表回到绛县后,副县长的这个承诺却没有兑现。
经过县委、县政府的协调,绛县法院受理了此案,准备强制执行。去年1月21日,“鑫鹏镁业”提出和工人“和解”,条件是给同意撤诉的农民工先发200元工资,等当年3月份该厂复产后,再发放剩余工资。农民工代表同意按约撤诉。事后仅有部分人领到了欠薪,“鑫鹏镁业”再次食言。一年多过去了,剩余的工钱没有著落,农民工代表到绛县法院再次起诉,该院拒绝受理。
劝解之词“岂能当真?”
“我们挣的都是血汗钱,炉前掏渣的高温工每月只有1200元,女工每月只有300多元,现在却拿不到工资。”3月7日,农民工代表郭新旺说。
3月8日上午,陈力田副县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时去做劝解工作就是让农民工回绛县了事,“写承诺的事儿怎么能当真?”陈副县长说法院可以再立案,但他只能协调,不能指挥,此事并非他一个人说了算。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