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事故专题

2002年06月03日

(一)评论:中国煤矿又一波事故狂潮

山西运城富源煤矿发生恶性事故的消息,在"误"了近10天后,首先由新华社驻山西的记者朱玉及山西商报的李俊牛报导。於5月15日起陆续被公众传媒所揭露。在本期电子报截稿时,辽宁又传来令人心悸的煤矿爆炸的轰隆声。

据《经济日报》五月十四日报导,中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张宝明用“三个没有过”来概括4月份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从来没有过这么多的事故:从来没有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死过这么多人,从来没有过这么大的范围事故125起,死亡329人。事故涉及六省一市,成批量、大面积发生;死人之多超过了“去年整治前的月平均数”。换句话说,在去年十一月,山西省在一周内发生七起煤矿爆炸事故,死亡一百多人后,中国政府对煤矿进行了“空前严厉的整治”。经过几个月严厉的“整治”后,煤矿的爆炸反而多了,死亡人数更成倍地增加了!

自从盘古开天地,有谁听说过这种事吗?

而在这一个月零五天以前,即四月九日,新华社报导了这同一个张宝明的讲话。让我们看报导的原文吧:“中国长达十一个月的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煤炭经济状况有所好转,生产经营秩序明显改善,总量、库存和货款拖欠下降,价格出现恢复性上涨,去年全行业扭亏为盈。

关闭整顿小煤矿还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趋於好转,煤矿事故死亡总人数、煤矿特大事故数量、原国有重点煤矿百万、死亡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相隔仅仅一个月零五天,一张嘴里中竟可以吐出这两种东西,这到底是一只什么嘴?!

没有语言能表达我们的愤怒,没有语言能表达我们对中国政府有关当局之无能,之卑劣的的蔑视!

去年十二月,本报就煤矿频频爆炸的悲剧,发表过“煤矿爆炸说明了什么”的社论。在社论中我们明确地指出,中国政府只是采取关闭小煤矿,惩治官员的作法,只能带来几天的平静。要解决问题,必须是治标治本同时并进。我们也提出了这些办法。我们当时无论如何不会想到,新的一波煤矿爆炸的悲剧,会如此之快。

现在的问题是,中国的煤矿业被政府荒诞、近视的“改革”和无效的“治理”带入了一个难以跳出的恶性循环:煤矿爆炸导致治理中小煤矿严厉,煤炭价格於是窜升,煤炭恶性开采导致暴利,人们於是铤而走险,煤矿爆炸狂潮由此再起。在短期内,我们完全看不出这个悲剧会有结束的可能。

该怎么办?其实,办法是完全可以找到的,在采煤目前有利可图的有利时机,政府和企业投资组成或大或小的公私合营的股份公司,以此取代万恶之源的个体“矿主制”,培训民工并给合格者发矿工证,允许和支持矿工组织自己的安全观察监督小组,银行发放低息的安全设备专项贷款等。问题在於:我们的这个政治体制有能力接受改革吗?我们的那些日益势利的政治家们有这个意愿和兴趣吗?

蔡崇国

http://big5.china-labour.org.hk/public/contents/3097

(二)报导之一:更多的煤矿事故被隐瞒

据新华社五月二十九日报导,从一九九八年至今年五月,山西省河津市共发生了十四起煤矿事故,死亡九十五人。其中,只上报了七起较小的事故,上报的死亡人数是十一人。重大的事故被成功地隐瞒,隐瞒的死亡人数达八十四人。如果这次山西运城富源煤爆炸事故没有被勇敢的新华社记者朱光,山西商报记者李俊牛等人揭露,那么,上述被隐瞒的事故和死亡的矿工,很可能永远不会见天日!实际上,在越来越多的矿山矿井爆炸事故被揭露出来的同时,现在,也有越来越多同类事故被成功地隐瞒。去年七月十七日发生的广西南丹矿难及它之前的矿难就曾在或长或短的一段时间内被严实地隐瞒。另据新华社去年五月十四日报导,湖南省耒阳市境内小煤窑在二零零零年共发生死亡事故四十二起、死亡七十一人,而当地上报的事故却只有两起、死亡十人。二零零一年的头两个月,这个地区发生了煤矿事故十起,死亡十五人,但,截至到这年的五月,当地的政府竟完全没有上报。

这些矿主和地方政府官员互相勾结,隐瞒事故,当然是为了逃避法律或行政的处罚。但,他们尤其是为了钱。成功地隐瞒了,财路也就保住了。而且,他们还可以少花,甚至不花钱而打发掉那些伤心的,一无所有的受难者家属。而且,他们这些事干得都很平静,干的过程中常常是酒气熏天,饱嗝连连,然后是鼾声如雷。他们的心肝早已被煤弄黑,被钱搞臭了。

中国劳工通讯

http://big5.china-labour.org.hk/public/contents/9502

(三)报导之二:政府相互扯皮 ,矿方加紧私了,山西运城市、河津市的“南丹内幕”何时了

一、把皮扯到何时

“5.4”富源煤矿透水事故发生已经十七天了,然而,出事的煤矿究竟属哪个地方管辖,至今没有定论,河津市、运城市、乡宁县相互推诿扯皮,各有各的说法。

运城讲,富源媒矿应归河律市管辖,理由是:富源煤矿前身是运城地区西园媒矿,隶属於运城地区媒炭冶金局,集体性质,位於乡宁县枣岭乡。九八年省煤资委对该矿发了采矿许可证,同时更名为运城地区富源煤矿。根据晋政办发[2001]85号、晋煤整顿办发[2001]11号文件精神,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运城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顿领导小组下发了运煤整顿发[2001]6号文件,实行“属地管理”,将“富源煤矿”等四家煤矿下放给河津市管辖,而且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下旬,富源煤矿在河津市工商局注册,注册期限为一年,法人代表为魏守仁,故应由河津市负责。

河津方面(常务副市长薛振中)讲,富源煤矿原来是运城的矿,中间发生过变化,目前归属不清,反正不是河津管。河津市煤管局局长讲,我们从来没有接受过富源煤矿。他说,二零零一年底运城市煤管局曾发文向河津移交富源煤矿等四个矿,但我们认为“富源”是小煤窑,属关闭对象,所以一直没接受。而且在“5.4”事故第四天,即五月八日河津市又以河煤整顿字[2002]6号向运城市行文报告“我们坚持认为富源等四矿不应移交给我市,我们也不能接受这四个矿,建议运城市煤矿整顿办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以免发生事故。”

乡宁县讲,富源煤矿的矿口确实位於乡宁县枣岭乡西掌坡村,但地底的矿产资源不属乡宁县管,事故与乡宁无关。该县宣传部部长孟天福部长讲,出事矿位於乡宁与河津之间,可能是河津的矿。


更有趣的是,中央电视台在“5.17”新闻联播中播出了事故新闻,并称为“运城市富源煤矿……”,运城方面立即找到央视讲,应为“河津市富源煤矿”。并在五月十八日向省政府的报告中明明白白写著“关於河津富源煤矿透水事故抢险进展情况的紧急报告”。五月十八日运城日报头版头条刊登市委书记讲话:“要认真吸取河津市富源煤矿的教训……”。五月十九日河津日报头版头条立即刊载出该市市委书记讲话“要认真吸取运城市富源煤矿的教训……”。

就在三方政府相互推诿扯皮争论不休的同时,井下还有20名不懂什么“文件”、“报告”的矿工生死不明。

二、实行新闻封锁

更为不正常的是富源煤矿的“私了”进度加快。截止到五月二十一日,据我们了解准确情况是:五月十六日上午,所谓的矿主亲友与郧西县三名伤亡民工沈兴兵、沈兴汉(顺利沟村)、王文庭(下川村)亲属签订了私了协议,协议中注明一次性赔偿1.8万元,相互不再扯皮。实际上给了三万元,留下了四名亲属收尸,另外十一名已返回。五月十二日,与山西太原技术员张建军(烧死)亲属私了,据说付了十二万元,五月十九日与陕西山阳县漫川镇金六宝的亲属私了,实际付了2.6万元,打欠条欠二千元,五月二十一日与河南两位伤亡者亲属私了,实际付了2.6万元。其间多次与分散在五处的伤亡民工亲属进行私了谈判,并以不付生活费和“闹大了对谁都没好处”等言行相威胁。

三、矿方更加胆大妄为

政府的这种不负责任,矿方的这种胆大妄为,让湖北郧西县处理事故工作组的工作举步维艰。五月十六日、十七日,处理事故工作组工作组处处受到监视,受到阻碍,在处理事故工作组反覆做工作下,心存顾虑的幸存民工及知情者才向处理事故工作组吐露了事故真情,处理事故工作组立即给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反映,通过他们才把事件真象逐步向社会披露出来。

四、实行新闻封杀

河津、运城不仅工作不主动,而且采取封杀新闻的办法,五月二十日山西省委宣传部要求本省内新闻媒体不得随意报导“富源”事件,口径要以山西日报、山西电视台、山西电台为准,而且不准转发新华社稿件,与湖北郧西县处理事故工作组共同战斗,冒著各种风险,大胆披露事件真相的新华社记者朱玉被调回,最早报导此事的山西商报记者李俊牛、华商报记者薛振宇等几位有正义感且深挖了许多内幕的记者被各种看不见的势力调离了事件报导现场。事发至今,山西、运城、河津从未举行新闻发布会或事件通气会,而湖北郧西县处理事故工作组工作组成了新闻发布中心。

五、不知"南丹内幕“何时剧终”

虽然迫於各种新闻和社会压力,山西省副省长王显政於五月二十日到了现场并做了指示,善后协调处理工作仍相互推诿。运城市责成河津市负责,河津市却说,我们认真督促矿方落实。我们多次与运城市、河津市主要领导交涉,严正提出:“所有伤亡民工家属的接待、食宿以及医疗及善后处理都应由政府负责。”至今没有明确哪一个政府担负这个责任。

转载於新华论坛

2002-05-24

http://big5.china-labour.org.hk/public/contents/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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