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官相护造成的悲剧 - 一位车祸致残者妻子的控诉

2006年03月20日

背景:
    2000年春季,中国国内各大媒体和甘肃省有关媒体报道了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一起车祸索赔案。这起案件引发国内传媒界的普遍关注是因爲该案的被告是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该案原告张自勤爲兰州市炼油厂技术人员, 1997年5月1日,驾驶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警车的司机酒后违章,逆向行驶,将正骑自行车回家的张自勤撞伤。事后4年间,经甘肃省人民医院等7家医院治疗诊断,张自勤爲脑外伤后癫痫、脑外伤后精神障碍、外伤性截瘫。事发后,张自勤的妻子瞿玉兰在多次与兰州市中级法院交涉赔偿事宜无果后,於1999年4月将该法院诉至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陪护费、伤残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人民币1180万元。瞿玉兰之所以提出如此高额的诉讼标的,是考虑到避开兰州市地方法院的管辖,因爲1000万元以上标的的案件一般应由高级法院管辖。甘肃省高级法院根据该案的特殊情况,指定甘肃省白银市中级法院审理。2001年7月5日,白银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兰州市中级法院赔偿张自勤包括治疗费、误工费等在内的各种费用共计人民币550632万元,而当时张自勤已经花去了直接治疗费用40万元,各种间接费用近20万元。瞿玉兰不服这一判决,於2001年7月15日向甘肃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2002年2月28日,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由兰州市中级法院赔偿张自勤包括治疗费、误工费等在内的各种费用共计人民币589291.97元,扣除中级法院已垫付款476795元,还应支付112496.97元。
    该案的司法审理程式虽然已经结束,但是这起车祸给张自勤本人和其家人带来的无尽的痛苦。张自勤已经完全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车祸造成的后遗症也难以治愈,只能长期住院保守治疗。他的妻子瞿玉兰在万般无奈德情况下,多次到兰州市中级法院借款,而法院予以回应的是院方工作人员的躲避和辱駡,更令人震惊的是,当瞿玉兰被法院指派的人打成重伤之后,兰州市各级公检法部门互相包庇,共同逃避责任,致使被害人告状无门,上访无路。
    “中国劳工通讯”自2004年11月起一直对张自勤及其家庭的处境予以关注。2006年3月13日,我们收到了瞿玉兰寄来的一封信。在这封信中,她描述了本人及其家庭的困境,讲述了兰州市公检法部门对其申诉的不公正的作法。“中国劳工通讯”认爲,一个和谐的社会应当是一个法治的、公正的、包容的社会,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重视和保障的社会。“中国劳工通讯”呼吁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甘肃省政府有关部门对瞿玉兰一家的遭遇予以关注和必要的援助。因瞿玉兰的来信篇幅较长,以下发表的是来信的主要内容,编者未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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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法院屡施毒手 受害者家属成残疾
    我是兰州中法肇事车祸受害者张自勤的妻子,因一、二审法院在审理车祸案件过程中不认法律,未依法判赔受害人定残后的治疗费和护理费。导致我丈夫在定残后无法继续治疗。二审判赔的低额生活费余款却被兰州中法扣压至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逼迫我向他们再借款给病人交医疗费。但每次去兰州中法借款时,被告门卫、法警百般阻挠态度蛮横。而做爲与我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的法人代表们(主管院长)不是东躲西藏,就是互相推诿,甚至在工作人员的掩护下逃之夭夭,要麽让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院办主任张继龙来应付。打通电话和手机,院长们一听到我的声音即挂机。被告明知我势单力薄,故意采取拖延战术、企图从精神上把我拖垮,这种情况在杨志明院长2001年上任后变得更加恶劣。而我爲了丈夫的治疗费受尽了屈辱,吃尽了苦头,四次卖血,也遭遇过王院长的辱駡。我也曾多次去跳黄河,但都被人阻止了。然而兰州中法对我的借款行爲极端仇视,不惜动用黑社会手段,指示工作人员於2004年2月26日对我狠下毒手,将我打伤致残。
    我被打伤后第二天向“110”、“市长热线”、省人大信访寇主任、省人大张秘书、省政法委薛秘书、省高法纪检龚组长、省高法法警队政委、最高法院法官违法举报中心和辖区派出所(华坪派出所)打电话报警,但派出所拒绝出警,值班员也拒绝告诉我姓名。当时头面肿胀,头晕、恶心、失眠,右上肢(利手)突然丧失功能,我连吃饭、穿衣、梳头等最基本的生活都无法进行,我一时陷入极度痛苦之中。病人平时翻身、喂饭、服药等工作,也一下变得极爲艰难。……
     05年3月1日我给兰州中法王连生院长和张继龙处长打电话反映情况后,王一阵狂笑:“我怎麽不知道”。张继龙恶狠狠地说:“你说张璞友咋打你了?我就在现场看著呢,我们那麽多人都没有见他打你呀!”3月5日我打电话向中法政治部李新华主任反映,李要我向行装处和院长反映。至3月8日病人已欠医药费1300多元,主治医生李玲当天停了病人的药。我被迫去向别的病人家属借药维持。3月9日我向市政法委周书记电话反映情况,周不耐烦地说:“你以后少打我的电话”。3月10日精神科主任王有德冲我说:“你们病人停胰岛素会出现酮症酸中毒,癫痫发作也会昏迷,你们没有医药费我们也没有办法,出了事别怪我们”。我向市政法委督导处李莹和贾女士打电话反映,李称:“你说哪里人打你了,我们就验伤。”贾女士称:“瞿玉兰你不去兰州中法,兰州中法也拒绝来医院给病人送医药费,至於你被打之事,找中法纪检室处理,你被打了就验伤或做鉴定吧。”3月10日病人由於癫痫反复发作一直处於昏迷状态。直至市政法委督导处向精神科打电话了解情况后,才督促兰州中法於下午6点多送来3000元医药费。3月29日我向市政法委焦副书记反映被打之事,焦:“法院的人怎麽会打人呢?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谁知道你的伤是怎麽弄下的?你说打了就验伤,你不要诽谤法院的人呀!”而市政法委督导处李处长和贾处长称:“杨志明院长初步调查没有人打你,第二次调查时说有人把你推了一下,绝对没有人打你。”3月30日病人的医疗费又欠帐了,主治医生李玲威胁我:“我们不停药你要不来钱呀,我们又不是慈善机构,要麽你办理结帐手续出院吧。”当天我给打我的张璞友打电话时,张很嚣张地说:“我把你驴日的,我还要拾掇你,你不是找洛桑、陈学亨、张俞生了吗?找去啥,你再来我们单位我还收拾你”。4月1日我打电话给省政法督导处,一男子说:“中法是讲理的地方,不可能打人,除非另有原因。”我又打电话给中法张继龙处长:“你来了来求子,不来了算求子,医院停药活该,管我什麽事,不服了告去,你再提打人的事,我就对你不客气了”。4月6日张继龙称:“你以后借钱不找我找院长,我让你小心点。”我问咋了,还要打吗?张:“是的,还要打。”“你只要上六楼就对你不客气,反正给你打招了,你不听怪谁?”“你说打了就去告啥,看有谁会相信你。”4月7日市政法委督导处贾女士告诉我:“我们有钱也不可能给你借,你把中法的人惹生气了,看你还能再借上钱?”4月7日下午3:56张继龙要我把病人捂死算了,别管了。4月26日我到中法杨志明院长办,杨用头示意我的右胳膊:“怎麽样了?你知道是谁打的吗?”我说是张璞友。杨:“我问了在场的人都说没有人打你”。张继龙处长却告诉我说:“省、市委和政府部门都知道你们的车祸案子,甚至国务院、中纪委、全国人大、人大法工委、人大内司委都知道,材料都返回到我这里了。你找这麽多有啥用吗?至於你的治疗就别想了”。听到这话,我感到很绝望。5月26日我再次给张璞友打电话要求治疗,张:“瞿玉兰,只要你再来中法,我要把你胳膊都卸了,只要我张璞友在,我把你打不死都不是人。你有本事来405室找我,我叫张璞友。”7月19日我又找杨志明院长时,杨问:“你这儿怎麽样了,再治了没?”。我说没钱没有再治,我问杨打我的人你知道吧?杨:“张璞友”。我要求先借我医疗费,杨说:“先解决病人的,你的这个以后鉴定是法院的事情了我们再赔。”05年1月6日我到中法给病人借医药费时,兰州中法特意安排张璞友堵我,张称:“不让你进和打你都是我院安排的,院里专门安排的,具体是谁,我不可能告诉你,有本事告去。”05年3月3日我问王连生院长,我被打后你爲什麽跑掉了?王:“你干脆说我逃掉了好听些,我有事哩嘛!”05年3月8日兰州中法闻长利一上任我就向其反映了被打经过,并要求调查处理,但闻院长称,他不调查也不处理,只有这个案子从派出所撤了,他才能调查处理,也拒绝给我支付治疗费。
    2004年10月份七里河公安分局和兰州市公安局法医联合给我作了个假鉴定,法医检查时告诉我已构成重伤,但最后却给了个轻伤结论让我自诉去。我提出 异议后,甘肃省所有司法鉴定机构却拒绝爲我重做伤情鉴定。直到05年8月份华坪派出所才委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重新爲我做了伤情鉴定,结论爲重伤。据公安机关有关规定,重伤案件由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刑警负责侦破,但七里河公安局分局主管刑侦的李局长却一口回绝,称此案是法院人打的,应该由法院自己去处理。派出所也爲重伤鉴定而感到后悔,案件也一直没有进展,我向兰州市公安局、甘肃省公安厅多次反映,并於05年9月19日在甘肃省公安厅大接访时被李宗锋副厅长接待。并当场给我一份15日内答复通知单,至9月29日我被华坪派出所公安人员骗到派出所,把我软禁了三个小时,把我像犯人一样对待,不让我回病房护理病人,还说要从我身上寻找突破口。10月13日派出所长再次把我叫去,明确告诉我,兰州中法不承认打我,他们取不到证据,这个盖子他们揭不开,让我自己去揭。我要求与兰州中法当面对质,派出所却说他们没有这个业务,而兰州中法也给派出所出具了张璞友不在现场的假证据。我请求公安人员进一步核实,却遭到拒绝。据此,派出所如获至宝,并质疑我提供的打人案件的真实性。而医院同期陪护人员爲我被打之事愿提供证据,派出所却说,这些人跟我有感情了,他们的证言证词没有法律效力。并称公安机关许多命案由於凶手不承认,几十年了还挂著,他们就这个办案程式。
    派出所所长称,他们把这次鉴定结论给兰州中法院长看了,如果兰州中法提出重做,要我必须配合,费用他们会让兰州中法支付。鉴定也要让兰州中法的人满意,并称这也是兰州中法的意思,随后派出所告诉我,反正兰州中法很多人给他们出具了打人者不在现场的证据。并称他们分局领导的意思要我去找省高法和省人大调查处理。对於我依法向派出所提交的五次先予支付申请书,派出所置之不理。
    我於05年10月13日在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大接访时递交了反映材料,但材料由省检院转到市检院再到区检院,经办人员告诉我他们没有侦察权,只能督促公安机关办案。06年1月1日我向省高法现任纪检组长宋有厚递交了反映材料,并请求依法监督处理,但至今石沈大海。06年甘肃省两代会召开前我向两位大会委员递交了反映材料,仍无任何回音。06年3月3日我再次向兰州市政法委焦书记和督导处反映情况,焦和督导处李莹处长称:“他们只管宏观政策,不管具体案件。”对於党章规定,党员有检举揭发党内其他党员违法犯罪行爲的权力时,焦称:“我不是兰州中法的人,我没有必要检举揭发。”05年我也多次向甘肃省人大主任和李德奎副主任、省委书记、省政法委书记写信并递交了材料,但都没有任何音信。我丈夫被兰州中法酒后违章警车撞伤致残已九年了,现在又把我打成重伤快两年了,公安机关面对兰州中法似乎血肉相连难以割舍,法律又一次成了儿戏,惩治社会犯罪的“铁拳”在兰州中法集体犯罪面前成了棉花球,而政法监督部门却漠视不管。九年多了我丈夫的案子仍没有得到公正的结果,也不知正义在哪里,也许这就是执政爲民和司法爲民的真正含义吧!……
联系电话:0931-3978436

受害人之妻:瞿玉兰 
200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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