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关部门发出紧急公告:下岗职工请速续保

2001年08月27日
因对养老政策存在误解,部份下岗职工在与企业劳动关系中止时,也终止了自己的社会保险关系,目前,南京市有十万下岗职工因此面临“养老危机”。8月14日,南京市劳动部门紧急部署,要求各级劳动部门行动起来,把因对政策理解错误而游离於社会保障之外的这部份下岗职工迅速“拉回”到社会保障体系之内。

据了解,这个问题在全国各地均有发现。由於部份下岗职工认为“下岗、失业后便可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更有人误认为“只要缴满15年,退休后就可以按月享受养老金”,因此,部份下岗职工在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后,随即也中止了自己的续保手续。

对此,有关部门解释说,如下岗职工中途停止缴费,即使已缴满15年,退休时仍不能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如要在将来按月享受养老金,则必须按规定补缴保险费及滞纳金。劳动部门同时说,虽然下岗、失业人员大多数收入不高,缴纳社保险费确有困难,但正因为如此,这部份人员更需要参加社会保险,续上保险关系后,才可以确保“老有所养”。

为了防止下岗失业人员“丢失”保险,南京市劳动部门将在在职职工《养老关系变动表》上加印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通知,同时印制“续保须知”,并通过各区、街道和居委会发放到居民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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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2001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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