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租车业垄断黑幕(二)

2002年12月15日

 

黑幕之三:出租车公司是怎样发家的

黑幕之四:出租车公司是如何“黑”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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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手套白狼”;“买车卖车”;“兼并联合”

在北京,约有6.6万辆出租车都是在一个个出租公司的旗下。其中,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以北京首都出租汽车公司、北京北汽出租公司为代表的部份出租公司是靠政府投资起家的。九十年代以后,北京市进入了出租车业大发展阶段,这个阶段出租公司的发家模式又是怎样的呢?

长期接手出租车纠纷案的北京市实华德律师事务所方扬律师分析说,他们的发家史基本呈现以下两种模式:其一,“空手套白狼”--靠司机的“融资”起家;其二,借款挪款买车然后倒卖给司机,此后以司机的钱还清借款挪款起家。

拥有262辆出租车、近3千万元资产的北京圣达利出租汽车公司的发家史实际上是北京众多出租公司的一个典型代表。

“空手套白狼”起家

2002年8月2日,身兼平谷区政协常委的北京圣达利出租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汇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是这样解释的:“1992年,许多朋友给我出点子,说办出租车公司不用花一分钱,而且肯定不赔钱。於是,我在城关镇西寺区村开了个证明,乡政府盖了个章,写个申请给市交通局,市交通局就开给我一个客运经营批准书,这样我就得到了50辆出租车的指标。”

1993年2月,张汇玉最初创办的事如意出租公司的营业执照办妥,3月、4月,他便开始面向社会“招聘司机”。张汇玉说“有车本,两年驾龄,交5万块钱就可以到我的公司来开车”。没多久,张汇玉招了25个司机,收了整整120多万元司机的车款(融资款)。张汇玉说“当时‘面的’很难买到,我愣是托人以每台4万多的价格接来了25辆昌河小面包车。这样,没几个月我的出租车公司就开张了。当时跟司机收的‘份’很低,每个月800块钱。”凭著一纸批文,不花一分钱,张汇玉就办起了拥有25辆出租车、资产达130万元的出租汽车公司。

“买车卖车”牟利

到1996年,凭借著收取司机的融资款、坐收司机按月上交的“车份钱”,张汇玉的公司已经有了大发展。他拥有了46辆出租车,其中26辆小“面的”,10辆桑塔纳,10辆夏利。张汇玉毫不掩饰地说“这都是司机的钱买的!”

这一年6月,张汇玉和所有北京市的出租车公司一样,接到了市里要求强制更新“面的”的命令。於是,他用公司帐上的钱(也就是出租司机们的钱)从司机手中按每辆3.8万元至4.5万元的价格将全公司的26辆“面的”收购到自己手中,然后将这26辆“小面”以同样的价格出售给非出租车行业。张汇玉一进一出一分钱没花,就“合理”地把出租司机的财产变魔术似地变成了自己的财产。

接著,张汇玉以11.5万元(包括各种费用)的价格购进了近30辆两厢夏利,然后以每辆13.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招聘司机。对此张汇玉解释说“当时买车卖车我每辆仅仅赚了一万多块钱,有的公司比我狠,一辆能赚五六万。”“车的档次提高了,‘车份钱’的档次也由800元涨到了1500元。”

1996年下半年,市政府下令“整顿‘变相卖车’”,要求把卖给司机的车全都收回来。於是,张汇玉用与“收购面的”同样的手法先后收购了他卖给出租司机的全部出租车。每月的“车份钱”也由1000多元涨到了4000多元,另外每个司机还得给张汇玉交3万到5万的风险抵押金(因为出租车资产现在已经变成公司的了)。

一位交通局的干部对记者说:“实际上这是换汤不换药,依然是在拿著司机的个人财产经营老板自己的出租车公司。”

“兼并联合”做大

“1996年10月,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提出不许公司变相买车,并鼓励公司之间收购兼并。这一年4月,我以150万元收购了当时只有28辆出租车的滨河出租公司。”

1997年10月,张汇玉又花290万元收购了一家拥有25辆车的出租公司,张汇玉对记者说“收购的人多了,出租车指标的价格看涨了,平均一辆车的指标涨到了11万元!”

1998年,政府要求民营企业摘掉“红帽子”,张汇玉的公司一直挂名是村办企业,但“帽子一摘,企业就变成我个人的了”,张汇玉如是说。

2000年,北京市推行“联合兼并,做大做强”出租车公司的政策。当年年底,在交通局的帮助下,张汇玉兼并了平谷区的燕贸、小飞燕、京西等几家出租车公司,加上他原来的企业“事如意”,组建了拥有262辆出租车的圣达利出租车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股份制的改造。

“现在,我的财产合理合法,都是我个人的,与司机无关了。”张汇玉最后是这样补充的。

据许多出租司机反映,像圣达利出租公司这样靠“空手套白狼”起家的出租车公司还有北京太保出租汽车公司、北京金石顺出租汽车公司、北京望兴发出租汽车公司、北京宇通出租汽车公司、北京经科出租汽车服务部……

北京实华德律师事务所方扬律师认为,这样“空手套白狼”起家的出租车公司至少占北京市出租公司的30%。更多的公司是自己先拿点钱购车,然后把车卖给司机,收来的司机个人款项不仅能还清公司借款还大有赚头。实质上还是以司机的资金起家的。方扬律师说,像北京市目前的12个品牌出租车企业中大名鼎鼎的北京万泉寺出租公司、北京北方出租公司、北京渔阳联合出租公司、北京银建出租公司等等都是这样起家的。严格地讲,这是一种变相的“空手套白狼”。

记者从北京最知名的出租公司的网站上看到,这些大公司如此描述他们的发展史:

渔阳联合--“作为北京远郊区唯一的一家品牌出租车企业,1993年成立以来,由当时的30辆车发展到如今的2300辆车(据司机反映,2002年已达到4000辆车)的规模,跳跃式地实现了自身规模化的发展,总资产达6亿元人民币。”

万泉寺--“1993年起步仅有45辆运营车,目前已发展成拥有3000多辆运营车、4000多名员工、固定资产8亿多元人民币的大型企业。被喻为北京市出租行业的一匹‘黑马’。”

北方--“成立於1991年的北京北方出租公司从创业之初的40辆运营车到目前已经拥有运营车近3000辆,跳跃式地实现了自我规模化的集团式发展。”

银建--据北京晨报2000年8月7日报导,“本市最大的出租汽车企业组建完成,银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拥有本市第三大出租汽车企业--银建出租汽车公司的同时,昨天又建成金建公司,这样银建实业已拥有5600辆出租的规模,占据了本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头把交椅。”(银建公司的一位老司机告诉记者,银建也是90年代初起步的,起步时也就几十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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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融资款;“黑”风险抵押金;“黑”保险;“黑”三险;“黑”“小钱”;莫名其妙地“黑钱”

出租司机们认为北京出租车公司“黑”司机钱的手法主要是:

手法之一,“黑”融资款

46岁的郑子生是北京经科出租汽车服务部的出租司机。1995年5月他交给公司11.5万元“承包费”(即融资款,郑称之为购车款),从公司得到一辆时价仅为5万多元的两箱夏利,每月必须给公司上交1850元的“车份钱”。郑子生说:“2000年5月,经科却把全公司75辆出租汽车以每辆7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北京新月联合出租车公司。我们坚决不答应,因为,一、这些出租车全是我们司机掏两倍以上的价钱买的车;二、我们司机与经科的合同还没到期,公司不能单方违约;三、市里有规定不能倒卖出租汽车。但经科还是照卖不误。”

郑子生9月20日对记者说:如今,虽然车还在我们自己手里,但我们的车变成了黑车黑户,我们的融资款也已被公司全给“黑”走了。在经科开车的70多个出租司机几乎都是被这样“黑”了融资款的,而经科只是北京绝大多数出租公司“黑”司机融资款的典型之一。

实质上,经科是分别以11.5万元、7万元的价格向司机与新月公司出售了两次出租车经营权。

35岁的出租司机吴广就更惨了。他东挪西借近10万块钱交给北京顶好出租汽车公司,1998年2月18日从公司的另一个司机手中接过一辆1993年出厂、已经使用5年的夏利TJ7100旧出租汽车。开了仅仅一年零3个月,除去给公司交的26100元的“车份钱”, 吴广总共也就挣了1万多元的工资收入。但1999年6月25日公司按“夏利出租车6年报废”的政策收掉了吴广的这辆出租车。后来有人对吴广说“公司已把这辆车的使用权以10万块钱卖给新司机了,没你的戏了。”北京顶好出租车公司更名后被新月出租车公司收购了。他找到新月出租公司,回答说“你与我公司无关!”

吴广的“难友”、北京腾远出租车公司司机吴来池对记者说:“公司一分钱不投资,凭著手中的出租车经营特权,不仅每月坐收数千元的‘车份钱’,还要‘黑’司机的融资款,公理何在?”

一位北京交通系统的官员愤慨地对记者讲:“北京出租司机这些年交的‘融资款’都是被公司‘黑’走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有点良心的老板还能给司机退点。而出租车公司的原始资本积累就是在掠夺司机个人财产及其资本、劳动力增值的过程中完成的。”

手法之二,“黑”风险抵押金

目前,北京几乎所有的出租司机都得给公司上交3万元至5万元甚至近8万元的风险抵押金。有出租司机说:“交了风险抵押金就等於把自己卖给了出租车公司,只要哪个地方做得不合适,公司总要拿起罚款的大刀砍我们司机。”“风险抵押金像枷锁一样把我们拴在了出租车公司。”

今年3月13日下午,通州地区下了场雨,雨夹著沙尘,北京三元出租车公司司机陈立华的车身弄得挺脏,正在四惠地铁站外面排队等客的陈立华因车身不洁被正在该地区巡视执法的交通局工作人员罚款200元。回到公司后,公司要对他处罚6000元。被重罚逼得走投无路的陈立华对记者说:“真没心思干了,可还有5年的合同,不干的话,我那4万5千元的押金不就全泡汤了?”司机的妻子哭著对记者说:“我们不敢得罪公司,合同还有5年哪!带著这么重的思想负担在马路上跑,家里人真揪心哪!”

像陈立华的遭遇还不算最严重的,有司机对记者说:“个别公司对在外被罚200元的司机,回到公司再加罚一两万元的都有。”

1998年开始在北京万泉寺出租汽车公司开出租的王学永,2000年6月18日,因为把车辆交给别人驾驶,违反了《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受到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罚款1000元、停运两个月的处罚。北京万泉寺出租公司以此为由,将王学永开除,并将其3.5万元“风险抵押金”全部没收。

“北京万泉寺出租车公司的产业是罚出来的!”这是冯继友、张丽等一个个原北京万泉寺出租车公司的司机给记者不断重申的一句话。他们每个人都能拿出一沓乱七八糟的罚款单,其中2002年12月,万泉寺公司给张丽开的一张“违约金”罚款单金额高达8930元,还有不少司机的风险抵押金被万泉寺公司一次性罚走了。

记者看到2000年1月5日由北京市万泉寺出租汽车公司颁布的《交通事故/违章处罚办法》、《运营事故处罚办法》共计28条,几乎就是出租公司的“罚款大全”,现摘录如下:

“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计价器,私自拆动计价器的处3000--5000元罚款,停车学习10天。情节特别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公司解除其合同,收回运营车辆,不退任何保证金。”

“运营中无合法理由拒绝载客,中途甩客给予警告并处1000--5000元罚款,停车学习7天,屡教不改者公司与其解除合同,收回运营车辆,不退任何保证金。”

“凡被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吊扣运营证者,停车学习一个月,罚款5000元,公司对被吊销运营证者,解除合同,收回运营车辆,不退任何保证金。”

有出租司机对记者说:“不仅仅万泉寺是这样罚出来的,北京绝大多数出租公司都有自己严酷的‘家法’,这正是出租公司的发家秘诀之一。”

手法之三,“黑”保险

出租司机纷纷反映:“出租车公司不给司机上保险,无视出租司机的生命安全保障。”记者调查发现,出租车公司在上保险问题上确实大有文章。

据人保北京分公司一位车险理赔员介绍,一般出租汽车应上的险种有以下6种:机动车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破碎险、车上责任险、不计免赔险。他接著对记者分析说,如果按一辆单车的净价10万元计算,这辆车的年保险费应该是5350元,其中机动车险2080元;第三者责任险1200元;盗抢险1000元;玻璃破碎险250元;车上责任险180元(司机120元,加一名乘客60元);不计免赔险640元。按理来说,全市6万多辆出租车应该是一个3亿多元的保险市场,但实际上,出租车公司在保险公司投保的还不到十分之一,情况十分不近人意--

其一,出租车公司不上保险。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车险部的一位理赔员对记者介绍,一般个体出租司机和100辆以下规模的小出租公司在商业保险公司投保都比较认真,大出租公司则基本不投保,而是搞所谓的‘内保’。因为,北京市出租车一般每个车的全保应在4000元到6000元之间,这样,一个拥有5000辆出租车的大公司一年要交2500万元的保险费,他们当然不愿意。这个“内保”起到了两大作用,首先是为公司“合情合理”地给出租司机加收“车份钱”提供了依据;其次因各出租车公司都有严格的处罚制度,司机在外边发生撞车事故以后,一般都不敢回公司找“内保”,因为公司罚的比公司赔付的更多。於是,大出租车公司就顺理成章地“黑”了出租车司机的保险费。

其二,出租车公司少上保险。据保险公司的一位理赔员透露,大名鼎鼎的北京双祥出租公司今年初到一家保险公司为全公司的3000辆车投了每辆5000元的全保,保单拿回去没几天,他们又将全部保险退掉,只给每辆车投了一个第三者责任险,据说司机手里拿的都是全保的保单复印件(这样一可以顺利地通过交警管理部门的车辆检验,二可以蒙蔽司机)。就是这最后保留的仅有的每辆车1200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出租车公司也是分期付款。而这点钱保险公司不可能全收,因为业内有一个规矩:不仅要给投保人10%的返还,而且年底还要给投保人退10%到20%的保险费,这实际上等於出租车公司又增加了出租车“不投保收入”。

记者先后采访的数家保险公司的车险理赔员都为出租司机鸣不平,为他们的人身安全缺乏保障担心。因为按照交通局关於收取“车份钱”的规定,保险费早已算在“车份钱”里了,而司机也是按月把自己的保险费融在“车份钱”里交给了公司,但他们压根就不知道公司却是这样将自己的保险费“黑”掉的。

手法之四,“黑”三险

出租司机还纷纷反映“出租车公司不给司机上‘三险’,无视出租司机的劳动权益。”记者调查发现,出租车公司在上“三险”问题上也存在不少“猫腻”。

2002年9月2日,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劳动检查处处长吴安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只要确立劳资关系,单位必须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这也是确认劳动关系的四个核心标准之一,一般企业必须给职工上的社会保险主要指的是“三险”,即养老、失业、大病医疗。

据《北京晚报》2002年2月7日报导,北京圳峰出租汽车公司出租司机郝培生等5人诉讼该公司9年多来长期不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出租车公司应为原告在海淀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1993年6月至2002年1月4日的近10年的社会保险。

郝培生等5名司机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记者采访中,所接触的更多的出租车司机直到现在依然没有“三险”保障。

记者采访的百余名出租司机中,70%以上的出租司机,单位压根就没有给他们上“三险”。当然,像在首汽、金建等出租公司开车的出租司机,他们都说,单位给他们上了“三险”,但也只是近一两年的事。这正好印证了吴安泰处长所说的“前些年,全市出租车行业给职工上‘三险’的一半都不到,都是这些年我们不断地检查督促,才有了较大转变”的这句话。

9月18日,已经上了“三险”的北京中真出租公司司机赵云峰给记者揭开了出租车公司上三险的另一个秘密--“按理说,我给公司每月交4850元的车份钱,已经包括了‘三险’,但公司却强行另外要我们交每年3600元的‘三险’费用。我们公司的好多司机都被迫交了这笔‘三险’费。我觉得这是公司重覆收钱,为的还是要‘黑’我们司机的钱,另一方面又可以欺骗劳动局的检查,公司自己实际上不承担为司机上三险的任何义务。”

北京市东城区劳动局局长高士令对记者说:“北京出租车行业社会保险明显存在‘三少’现象,一是给出租司机上社会保险的出租公司很少;二是即使有上的,公司报来的出租司机的人数比实际人数少得多;三是上保险的工资额度又比北京市平均基数少得多,大多数是按300多元的最低工资基数上三险。同时,在出租车企业中农民工能占到出租司机总数的27%,企业基本是不给农民工上‘三险’的。因此,出租司机的‘三险’确实是险情严重!”

而私营老板北京圣达利出租车公司的董事长张汇玉曾就他们公司给职工上“三险”的情况向记者介绍,圣达利公司近300多人,农民工就占了90%,基本都上了工伤保险(不包括在“三险”以内)。

北京市劳动局的官员告诉记者,全市出租车行业给职工上“三险”的普及率已经不低,但这些年来,众多的出租公司无视职工的劳动权益,不给出租司机上“三险”的问题作为一个不争的事实,至今依然存在著。

手法之五,“黑”“小钱”

出租司机们给记者反映,公司除了“黑”以上四项“大钱”以外,还随时随地的在“黑”司机们的“小钱”。

出租司机普遍反映,连每年每个车应由车主(公司)承担的400元的验车费、75元的计价器检验费,出租车公司都要让每一个出租司机承担这本不该由司机承担的费用。看似小帐,记者仔细一算,发现仅此两项,北京的出租车公司每年从出租司机手里“黑”走的这一份“小钱”就达到3千多万元,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北京市顶好出租汽车公司的出租司机刘章军说:“公司不仅‘黑’我们的融资款,还要我们每人给公司交5千元‘过户费’,公司称这是给我们办理‘两证’的过户费,即北京市交通局颁发的出租车准驾证、出租车服务监督卡。实际上申办新的两证也就是600多元,他们却多收我们4400元。”

司机们还反映,收上来的发票款、价标款、行运牌款、座套款、交通罚款(警察罚了,公司还要罚,每次50-100元不等),全部不开发票,不入帐。

手法之六,莫名其妙地“黑钱”

北京的出租车司机人人都很熟悉这样两个单词,它们分别叫做“铲分”和“铲事”。

先说“铲分”。据司机们反映,北京市交通局为了控制全市的出租车总量,减少出租车数量,向全行业宣布“哪个公司被交通局执法大队处罚积分达30分,即取消该公司一辆出租车经营权。”

很多公司於是向司机宣布,一辆出租车的经营权最少值20万元,一个分值就是7000元,谁要犯了事公司不仅要从重处罚,而且你得托人花钱把“分”给“铲”了。北京三元出租车公司的出租司机陈立华就是因此被从重罚了6千元。但更多“通情达理”的司机,犯事后会立即找公司领导,给公司领导按扣分的多少送数千元,让公司领导找管事的人把“分”“铲”平了。

再说“铲事”。只要交警开了处罚单,一般司机都会自觉地找公司的领导去“铲”事。因为交警管理处罚积分太多,也会给出租车公司带来许多不利影响。许多公司的领导在大会上讲,犯事了就找我们,我们给你“铲”平了。

记者在采访许多出租司机的过程中,有好几个司机就是刚刚“铲”完“事”和“分”以后来见记者的。他们说:“烟酒就在经理轿车的后备箱里装著呢,出了事,经理赶到现场后,我赶紧给人家掏钱,请人家替我进贡,我还得欠经理一个人情。”


2002-12-15

 

北京出租车业垄断黑幕(一)

北京出租车业垄断黑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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