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用半年时间,历尽艰辛,采访了北京市100多位出租汽车司机、众多出租车公司经理和相关政府部门官员及专家学者,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广度和力度独家披露了北京出租车业垄断黑幕,对十六大后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案例启发意义,对北京市乃至全国的出租汽车行业市场化改革将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王克勤
黑幕之一:的哥的姐怨声载道
黑幕之二:北京出租车到底能赚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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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开了整整10年出租车、长期思考“出租司机权益”问题的北京通州天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董昕对北京出租车行业有这样一个“经典总结”□□
龙庄村长的儿子,有一张饭馆的营业执照,又怕独自经营担风险赔钱,於是找到李四说:“我出执照,你出资,我们共同经营”。李四出资10万,他们共同经营8年。饭馆由从前的门可罗雀发展到今天已是门庭若市。有人要出80万元买此饭馆,足见饭馆的兴旺程度。
一日,村长的儿子找到李四说:“当初你出的10万元买的是桌椅凳子、灶具餐具,现在已经用旧了,给你5千元走人,营业执照是我的,饭馆就是我的,愿意干,再交3万5千元,凑成4万元做押金,给我打工。”李四说:“你这不是背信弃义吗?天理何在?!”村长的儿子说:“我爹是村长,我就这麽干,你爱哪告就哪告去,政府、法院我都有人,告也白告!”李四8年的时光已经耗费在饭馆里,除餐馆经营外,别无所长,更无其他谋生技艺,万般无奈,他只有东借西挪凑足4万元的押金后,给村长的儿子打工。但,在他的内心深处,一直期望法律能还他这位真正出资者一个公正。
假设把“饭馆”这个名词换成“出租汽车公司”,“这就是北京出租车行业的真实写照”。
难道北京出租车行业真是这样的吗?这其中又有些什麽秘密?
的哥邓少龙的遭遇
38岁的邓少龙是北京银建出租公司的司机。去年下半年,他因严重的肛周脓肿(长时间驾车不透气引发的职业病)住院治疗,被迫停运出租车4个月。银建出租公司依然照收每月5100元的“车份钱”,在他做完手术的当天,准确地说是在他下手术台仅2小时,派人到病床前催要“车份钱”。
此前,邓少龙曾找公司领导商量,自己生病住院能否免“车份钱”,公司回答“不可能!”邓少龙又提出“我无法开车了,退车行不?”公司回答“按合同规定,这是你单方违约,扣一万五的违约金后方可解除合同”。
一个电话又一个电话打到医院、打到家里,公司催“车份钱”催得太紧,邓少龙的姐姐和未婚妻张昱只好四处求借,替邓少龙交纳每月5100元的“车份钱”,一个月,两个月,>个月……,被医生戏称“屁股上剜掉了5块钱肉”的邓少龙心急如焚,可新肉好赖就是长得太慢!医药费每天得花好多钱,生活每天得开支,另外,每天必须得给公司交170元的“车份钱”,邓少龙说“我被压得都喘不过气了。”
无可奈何,去年底,邓少龙忍□疼痛把停在自家门口整整4个月的出租车开上大街。“不敢踩刹车,脚一用劲屁股后面就拉得钻心的疼,额头上直掉汗珠子。”“不跑不成啊,给公司交的5万元风险抵押金是借的,住院医疗费是姐姐垫的,这几个月的车份钱还是朋友给借的,重压之下我哪敢有丝毫懈怠!”说到这儿,足有一米八的汉子邓少龙泪花在眼睛里转圈圈,他的未婚妻张昱更是泣不成声。
近一年以来,邓少龙每天回家的第一件事不是吃饭也不是睡觉,而是用自己熬的花椒盐水泡屁股(怕发炎)。“医生让半年后去覆查,我愣是一直没敢去,我怕住院,我怕停运,我更怕钱啊!”
“像这样的情况在北京出租行业很普遍。”对此,在北京出租车行业工作了近40年的“老交通”、北京双祥客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赵振昆是这样评价的。
“出租车公司真是吃人不吐骨头!”
北京出租车行业,共有在册出租车6.7万辆,除约有1000多辆是由出租司机个人投资、个人经营、个人受益的“个体司机”外,其馀6.6万辆车均是像邓少龙一样的“公司司机”,即,1、根据各出租公司的要求,司机个人向出租公司交纳约为车价一半的所谓“风险抵押金”;2、司机每月必须给公司上交数千元的管理费即“车份钱”。
然而,与“个体司机”相比,“公司司机”在出了相当於车价款的一半或者比车价款更高的“风险抵押金”、“融资款”、“购车款”后,同样与“个体司机”干>一样上街拉活的事,但其收入却不到“个体司机”的>分之一。除此,还要接受来自出租车公司的各种“管理”与“服务”。
正当拥有自主经营权的北京“个体司机”们过上小康生活的同时,北京的许许多多像邓少龙一样的“公司司机”们却在为自己的权益艰辛奔走。
“出租车公司真是吃人不吐骨头!”46岁的北京顶好出租车公司司机邱跃进用颤抖>的手把一沓申诉状递到记者手里。他说:“我花近10万元从公司买了一辆已跑了5年的旧夏利,我只跑了一年,最多也就挣了一万多块辛苦钱,车就被公司收回去报废了,然后公司一脚把我□了出来。”“钱是我投的,车是我买的,公司一分钱不投资却凭>出租车经营特权,不仅每月白白收我的‘车份钱’,而且最终连我的本钱都给霸占了!”
“我的投资被他霸占,我为公司拚死拚活,最终我却落得个债台高□,8万多元的购车借款无法给亲友偿还,生活难以为继。”邱跃进对记者讲这些时声音在发颤。
在顶好出租车公司有□与邱跃进一样遭遇的出租司机还有杨少华、吴广、王立军、张会清、刘章军、刁继旺等,“我们的投资款(融资款),我们的血汗钱(‘车份钱’)都是被公司这样白白‘黑’走的”。
在这众多事例中,让人震惊和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李家祥的经历。这位52岁的出租车司机於1996年花10万元巨资从北京公兴出租车公司买了一辆旧桑塔纳,并与北京公兴出租车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合同,此后噩运就一直伴随>他。李家祥回忆起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至今还心有馀悸。他说:“出租公司要收车,我不同意。万万没料到,2000年1月17日,公兴公司经理一伙人在北京市右安门内大街万博苑门口,光天化日之下使用暴力将我按倒在地,用脚踩>我的脸,夺了汽车钥匙,将我融资10万元买的桑塔纳出租车抢走。”
在为时半年的调查中,记者先后采访了百余名北京出租司机,包括出租车行业的一些“的士之星”。几乎没有一个人不抱怨:“‘车份’太高了!”“劳动强度太大了!”“出租车管理问题太多了!”“出租司机的日子太苦了!”“钱全被公司给‘黑’走了!”……
实际上,北京市出租车行业问题多矛盾大,由来已久。这与北京出租车业的发展历程是密切相关的,北京的出租车业发展呈现出五大阶段,也即“五个时代”。
第一个阶段,1984年以前,北京出租车行业基本是大一统的“计划调配时代”,仅有1952年由周恩来总理亲自命名的首都汽车出租公司等为数甚少的两>家公司经营□数千辆出汽车,当时是“叫车靠电话、街上出租少”。
第二个阶段,1985年以后,北京市兴办了一批国有、集体出租车公司,最高峰时全市有259家出租公司1万多辆出租汽车,车型多为皇冠、尼桑等进口车,被称之为“洋车出租时代”。
第>个阶段,“全面发展时代”。1992年为切实解决“北京乘车难”问题,北京市提出“一招手能停5辆出租车”的奋斗目标,风风火火大办出租车业,一时连小学、幼儿院都办起了出租车公司,到1994年全市共有1400多家出租公司,出租车达6万辆之多。这个阶段也是北京出租车业的第二次发展高潮。这个阶段兴办的绝大多数出租公司只要有出租车经营权批文、有执照就万事大吉了,司机自己会找上门来出资购车、“自主”经营的,一切经营费用都由司机自己打理,而且会很认真地按月上交800□□1500元的管理费。
第四个阶段,“清理整顿时代”。自1996年开始,当时的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为控制出租车总量,清理出租公司给司机“变相卖车”问题,提出:所有由司机出资购买的出租车,一律由公司收回。并出台了让不少出租司机“咬牙切齿”的出租车“倒算法”。经过清算整顿,原来实质上是由出租司机出资购买并拥有实际产权的出租车全部变成了出租公司的财产。除此,还有一个大变化便是每月的“车份钱”由1000元左右统一到四、五千元以上,公司的收益更大了。司机如今依然要出资,但名称由当年的“融资款”、“购车款”变成了“风险抵押金”、“保证金”、“承包金”,即使司机上交再多的钱双方也只是打工者与老板的关系,而非当初的合作关系。
第五个阶段,“联合兼并时代”。自2000年开始,北京市提出要“做大做强出租车企业”,於是下令:不足200辆出租车的公司由大公司收购。很快公司个数由1000多家变成了如今的200多家,并出现了12家品牌出租企业。
在1992年以前,出租司机与公司的关系是“你发工资我干活”的纯粹的劳资关系,司机与汽车之间正如工人与设备的关系。但1992年以后到1996年前后,在北京的绝大多数出租车公司里,司机是真正的出资人,公司却是所有权人。当时仅从单车算,司机赚得比公司多,双方基本还能相安无事。1996年作为所有权人的公司开始从司机手中强制性收车,被收车后变成“职工”的司机依然要出3万到5万甚至更多的钱(风险抵押金)。在同样出资、同样“自主”运营的情况,司机原来丰厚的利益明显被公司“切”走了,於是双方矛盾被激化了。接□从2000年开始,一批被兼并的小公司只顾出卖公司出租车与经营权而无视司机的权益,出租司机与公司之间的矛盾便白热化了。
媒体上颇多争议的“新骆驼祥子”现象就产生於这种背景下。记者从有关资料上看到,近年来,出租司机们为了自己的权益不仅东奔西跑联名上访,而且还有人向北京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过许多极端行为。北京市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内的许多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也一直在为北京出租车行业诸多问题的解决呼吁和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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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出租”十年至少净赚60万元;“公司司机”平均每月收入1800元
据北京市交通局的一份报告显示,北京市现在营运的在册出租汽车共6.7万辆,全市拥有出租车准驾证、出租车服务监督卡的在册出租司机20多万人,另外,全市还有近2万辆“黑车”(非法出租车)。
目前北京在册的6.7万辆出租车分两种运营模式:一种是个体出租,仅占一千多辆。个体出租是由司机个人出资购车、个人申办出租车营运证、个人申办个体营业执照与纳税等相关手续,个人进行日常运营的出租车运营模式。这是典型的劳动者就是老板的经营方式,充份体现的是“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市场经济规则。
另一种是公司出租,占北京市出租车业的绝对多数,约6.6万辆。公司出租是由出租车公司统一购车、统一申办出租车营运证、营业执照与纳税等相关手续。然后由司机个人出资再从公司购车、承包,按月给公司交纳数千元管理费与租金,之后由司机个人进行日常运营。
因此业内一般分别称他们为“个体司机”、“公司司机”。记者曾先后召开过许多次出租司机座谈会,与出租司机们一起算出了出租车的收支帐。
“个体出租”能赚多少钱?
46岁的李斌是海□区的个体出租司机,也是北京市最早的第一批个体出租司机之一,他是1994申办的个体出租。李斌说:“当时的条件:一是要有车,二是要有驾照,>是要有街道出具的下岗再就业证,然后到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申办一个《经营个体客运出租汽车业务批准书》,最核心的就是这个批准书,也就是现在说的出租车特许经营权。”
1994年3月26日,李斌获得《批准书》后,分别到工商局和地税局领办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这样他便成了一个手续合法的个体出租车户。
李斌的投资帐是这样的:一、购夏利车款6.7万元;二、运营配套设施投资2400元(计价器1300元、防护网400元、报警器500元、顶灯60元、门徽60元);>、运营证照办理费用1300元(出租汽车准驾证440元、出租汽车治安证360元、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400元);四、相关费用400元;五、其他费用3000元(请客吃饭送礼)。李斌运营个体出租共投资约7.5万元。
李斌的收支帐是这样的:
一、收入:这些年他一年四季扯平了,平均每小时跑车的营业额约25元,他每天跑12个小时左右,全天营业收入是300元,合计每月营业收入为9000元。
二、支出:每月固定必须支出的费用800元(A、定额营业税375元;B、工商费120元;C、年度不变费税月平摊290元,即每年的计价器检验费75元、车辆两次年检费400元、车船使用税200元、商业保险1500元、养路费1340元之和除以12个月;D、其他费用每月15元)。
每月行车消耗1900元(A、燃油费每天50元,月燃油费1500元;B、维修费每月300元;C、未预见的罚款等其他支出月均100元)。综合计算,李斌每月的平均支出约为2700元。
>、纯收入。李斌每月的纯收入为6300元,它分两个部份:
劳务性收入,李斌给自己定的月工资为1300元。
经营投资性收入,李斌每月的经营投资回报为5000元。由此可以推算,个体司机李斌只要正常运营,15个月就可以收回全部投资。
为验证此数据的可靠性,记者先后於8月17日、9月1日,分别调查了石景山区、丰台区的个体出租司机刘朗山、陈文彬、赵京生等人,他们的收支帐与海□区个体司机李斌的帐目基本一致。
据此可以得出结论,一辆正常运营的北京出租车支出了合法的各种税费以及人工工资以后,十年至少能净赚60万元。
“公司司机”能赚多少钱?
26岁的王志永是北京北方出租汽车公司的一名出租司机。他给公司交了4万元的风险抵押金,得到一辆1999年出厂的旧夏利出租车,每月给公司上交4400元的“车份钱”。
这位“公司司机”的收支帐是这样的:
一、收入:他的月营业收入与个体司机李斌的收入基本一致,是每月9000元。
二、支出:1、“车份钱”每月4400元(王志永说:许多公司“车份钱”比这还高,北京首都汽车出租公司夏利车每月收5100多元,这纯粹是在要司机的命!);2、燃油费每月平均约1800元(每百公里耗油7升,每升2.94元,每日跑300公里,每日燃油费60元);3、修理费每月400元;4、每月车上用餐费300元(每日10元);5、应付罚款等其他开支每月100元;6、每年的出租汽车车辆、计价器年检费等费用合计每月平摊30元;7、个人收入调节税每月60元。合计每月支出7100元。
>、月劳务性收入1900元。
王志永仅仅只给公司交了4万元的风险抵押金,在北京的出租车行业里,有许多跑“双班”(一个车由两个司机跑)的出租司机开一辆旧夏利给公司的风险抵押金得交8万元。以北京北方出租汽车公司的李师傅为例,他和另一个司机二人合交8万元风险抵押金后,每月要交4900元的“车份钱”,这比个体司机李斌经营夏利车的全部投资还多,但王志永、李师傅等“公司司机”的“投资”回报为零,他们要收回投资不吃不喝需要几十年。
北京市出租汽车协会去年做的一份调查报告称:“北京出租司机(仅指公司司机)平均每月的收入是1817.5元。”由此可见,王志永还算是北京的哥中收入较高者。
王志永对记者说:“同样是出租司机,同样是投入了一样多或者更多的资金,仅仅因为个体司机有经营权,他的投资就有投资回报,而我们的投资回报只能无偿地被公司霸占。”“市场经济‘谁投资、谁受益’的规则在北京出租行业失灵了!”
更令人不能理解的是,现在北京出租司机交的3万到5万甚至高达8万的风险抵押金(有许多司机称这是投资),不仅没有“投资”回报,而且连最低的资金利息都没有;反过来,许多人离开公司的时候,风险抵押金已经被公司连扣带罚所剩无几,以至於2001年4月26日,在北京金城出租公司发生公司有关人员从司机孙卫众手里抢夺刚刚退还给孙卫众风险抵押金的事(公安机关已经备案)。
许多出租司机说,做出租司机,家里就不该出事,个人更不能生病,否则误几天工,不仅连生活费挣不出来,而且还要借债给公司交“车份钱”。在北京友联汽车服务公司开出租的吴云龙仅今年春节后就连续亏了3个月的钱,月月借钱给公司交4980元的“车份钱”。他说:“我真不想干了,但我不干公司要罚我的风险抵押金,整整5万元在人家手心里,像枷锁一样把我‘卖’给了公司。”
按照许多出租司机的说法,出租司机交给公司的“投资”(即融资款与风险抵押金)与经营性回报即“车份钱”全部变成了出租公司的财富。到底是不是这样呢?
2002-12-15
摘自新华论坛20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