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砖厂毒打工人强迫劳动 每天工资30元

2007年09月08日
在9个月间,北京茹生叶岩砖厂人员刘凤海、郑小明和王树军等人以限制人身自由、不发工资、暴力等手段,强迫十几名工人长时间劳动。昨天上午,3人因涉嫌强迫职工劳动罪在丰台法院受审。
  北京茹生叶岩砖厂位於丰台区王佐乡怪村村东,该砖厂成立於2002年,投资人姓李,承包人也就是老板爲刘万清。本案被告人刘凤海是刘万清的小舅子,今年33岁;另一被告人郑小明是刘万清的女婿,今年25岁,大专学历,在砖厂当会计。
刘凤海和姐姐都在厂里工作。
  检察机关指控,去年2月至11月间,刘凤海、郑小明、王树军伙同他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在砖厂内以限制人身自由、不发工资、暴力强迫工人长时间工作等手段强迫被害人李某、柯某等十几人劳动。
  昨天上午9点,刘凤海等3人被带上法庭,没有左臂的刘凤海走在最前面,和后面两人一样面无表情。
  郑小明说,砖厂约有80名工人,分四个组,刘凤海和王树军分别爲两个组的带班。以前砖厂效益好的时候,老工人的工资是按月发放的,但去年年初,工人变得越来越少,老板找不到工人就通过仲介“买”,300元买一个。爲了防止工人逃跑,白天干活时由带班的负责看管,晚上有打更的看守,此外砖厂不给新工人发工资。如果有工人逃跑就要抓回来,“300块买来的,跑了就赔了本儿”。
  法庭上,刘凤海等3人都表示指控属实,但不承认打过工人。
  然而,公诉人出具的13名工人的证言却显示,在砖厂里,工人们曾多次遭受过刘凤海等人的暴力毒打,“上班晚被打,干得慢被打,生病耽误工作被打,逃跑被抓回来更要被打。”
  去年7月18日,厂内工人报案后,民警进厂了解情况时,刘凤海将一民警踢伤。去年12月,刘凤海因涉嫌妨碍公务被警方抓获,警方在对他进行调查时,查出了这家砖厂强迫工人劳动的行爲。随后,郑小明和王树军被警方抓获。目前,老板刘万清仍然在逃,已被警方通缉。
  昨天,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指出,强迫职工劳动罪属於单位犯罪,北京茹生叶岩砖厂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也存在强迫职工劳动的事实。而刘凤海等人作爲砖厂直接责任人员,有强迫工人劳动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强迫工人劳动的行爲,侵害了被害工人的劳动权。公诉人认爲,刘凤海、郑小明、王树军的行爲已构成强迫职工劳动罪,此外,刘凤海还构成了妨害公务罪。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工人讲述 工资 每天30元
  砖厂工人分别来自内蒙古、湖北、河北、四川和云南。42岁的湖北工人柯某说,去年5月,他在北京西站准备回老家时遇到了一个姓赵的老板,赵说,去砖厂干活每天给30元钱,他就心动了,和另一个人坐车来到了砖厂。下车后,老板刘万清拿走了他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说要办暂住证”,并告诉他不要到外面去。
  工时 一天15小时
  第二天淩晨4点半,柯某和其他工人一起被叫起来干活,中午吃饭后继续干,直到晚上7点多。因爲对业务不熟悉,柯某没干几天就被机器弄破了左腿,刘凤海上来就打了他一个耳光,之后因腿疼得厉害,没办法干活了。柯某说,刘凤海过去就踹他,他的头撞到了机器的钢板上,当时就出血了,脑门撞了一个大口子,两个技术员给他的伤口处理了一下,擡回了宿舍。
  伙食 馒头加凉水
  除了劳动强度大,工人们还提到了砖厂的糟糕伙食。“每天只有白菜和馒头,馒头吃一个扣两角五分钱的工资,喝的都是凉水。”来自云南的工人刘某说。刘某和柯某的经历相似,被老板找的黑仲介“忽悠”来,每天工作12个小时以上,有病不敢说,怕被打,干5个月没见过工资,找老板“借”过两次钱,每次都不超过50元。
  逃跑 抓回来就毒打
  一些工人因受不了强迫决定逃跑,有人成功了,但也有人被抓回来。“每天都有逃跑的,逃跑的抓回来就会被打一顿。”工人沈某说,他干了七八天后,不想干了,去找刘万清要身份证,但被拒绝了,之后他还是决定和其他5个人一起逃跑。
  跑出没多远,沈某和其他人走散了,后来他看到郑小明和刘凤海骑著摩托车追过来,刘凤海手里还拿著一米半长的木棍。沈某说,刘凤海用木棍打了他后背十多下,他倒在地上,郑小明打了他3个嘴巴。沈某说,回到砖厂之后,他又被一顿痛打。 (工人们的以上证言,得到了检察机关从砖厂找到的证人的证实)
2007年09月01日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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