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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唐山市路北区各个街道办事处社区,正在掀起轰轰烈烈的劳动高潮。不过不是领导干部参加劳动,而是强迫低保户和享受社会救济的残疾人参加义务劳动。对残疾程度不太重的,每户要包作4栋楼房的卫生。盲人低保家庭,加给予特殊照顾,每户只包两栋楼,每月不得低於15小时的劳动时间。如果违反规定,年底评比不合格,不给予米面油照顾,甚至取消低保救助金。我社区内有一位盲人光,棍汉,自理能力很差,连自家的卫生也搞不好。即使如此,也要包下一栋楼的卫生。对我们这个双盲家庭,就更开恩了。因妻子瘫痪在床,我本人又不能出行,可以不参加义务劳动。但是孩子有眼睛,必须代替父母包作两栋楼的卫生,同样每月不得低於15个小时的义务劳动。
除此之后,还要将楼外的公用健身器材、墙壁上粘贴的小广告等,统统刷洗干净。每次干多长时间,都要记录在案,及时向社区领导汇报,以便他们监督检查。当然,有人不愿意参加义务劳动也可以,但是到年底别想得到困难补助,别想得到春节送温暖帮扶。这样一来,我们这些吃低保的人就不是弱势群体了,而是变成了地地道道的罪犯。
请大军老师帮我们查一下,这样的指示究竟是什么部门发出来的?记得列宁同志曾发表过《星期六义务劳动》一文,那是号召全体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参加义务劳动,并将劳动所得全部捐献给公益事业。而今天的义务劳动,却变成了对低保户和残疾人的惩罚。小时候我们最爱唱这样一支歌,叫作《劳动最光荣》。不知公仆们今日之作法是否有亵渎和践踏“劳动”这一辞汇的嫌疑呢?再说,一个低保户,每人每月只有200多元救济金,即使一家三口人都吃低保,也不过700多元啊!我们的官员为什么如此不要命的紧盯这些困难户不放呢?
再举一例。我市河北路办事处有一位叫孙敏的盲女孩,她患有多种疾病,不能参加义务劳动。社区领导说:“你不劳动可以,但必须由你的父母代替你。如果你的父母也不能替你劳动,那我们就只好扣除你的部分低保金。”天啊,我们的公仆到底怎么了?她的父母都已经70多岁高龄了,还是肢体残疾人,怎么能替女儿负罪,参加义务劳动呢?无奈,只得眼睁睁让他们扣低保金了。孙敏每月应收到低保金175元人民币,每月扣除50元还剩125元。到现在为止,已经扣了两年多。上帝啊!民政部啊!党啊!祖国妈妈!!您的底层儿女就是这样一种生存状况。俗话说:“穷死不做贼,屈死不告状。”妈妈呀,不做贼我们绝对能办到,因为眼睛看不见,想偷也摸不著门。至於“屈死不告状”,我们实在忍不下去,就请妈妈开恩,让我们告一次好吗?......
现在不是讲科学发展观吗?不是讲“以人为本”吗?不是讲全面可持续吗?不是讲“五个统筹”吗?请问,哪一条里有强迫残疾人参加义务劳动的规定呢?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那样操劳,全国的工作千头万绪,反对腐败,反对两极分化,治理通胀,抗震救灾,举办奥运,台湾问题,外交问题等等,等等,多少大事等待我们各级干部去抓啊!你们不要总是热衷於搞猫腻,搞所谓政绩好不好?你们干点亲民爱民,树立党和政府光辉形象的正经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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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东升
2008年6月13日
转自大军网站 http://www.daju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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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仆们,请多干点正经事好不好?
盲人 樊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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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唐山市路北区各个街道办事处社区,正在掀起轰轰烈烈的劳动高潮。不过不是领导干部参加劳动,而是强迫低保户和享受社会救济的残疾人参加义务劳动。对残疾程度不太重的,每户要包作4栋楼房的卫生。盲人低保家庭,加给予特殊照顾,每户只包两栋楼,每月不得低於15小时的劳动时间。如果违反规定,年底评比不合格,不给予米面油照顾,甚至取消低保救助金。我社区内有一位盲人光,棍汉,自理能力很差,连自家的卫生也搞不好。即使如此,也要包下一栋楼的卫生。对我们这个双盲家庭,就更开恩了。因妻子瘫痪在床,我本人又不能出行,可以不参加义务劳动。但是孩子有眼睛,必须代替父母包作两栋楼的卫生,同样每月不得低於15个小时的义务劳动。
除此之后,还要将楼外的公用健身器材、墙壁上粘贴的小广告等,统统刷洗干净。每次干多长时间,都要记录在案,及时向社区领导汇报,以便他们监督检查。当然,有人不愿意参加义务劳动也可以,但是到年底别想得到困难补助,别想得到春节送温暖帮扶。这样一来,我们这些吃低保的人就不是弱势群体了,而是变成了地地道道的罪犯。
请大军老师帮我们查一下,这样的指示究竟是什么部门发出来的?记得列宁同志曾发表过《星期六义务劳动》一文,那是号召全体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参加义务劳动,并将劳动所得全部捐献给公益事业。而今天的义务劳动,却变成了对低保户和残疾人的惩罚。小时候我们最爱唱这样一支歌,叫作《劳动最光荣》。不知公仆们今日之作法是否有亵渎和践踏“劳动”这一辞汇的嫌疑呢?再说,一个低保户,每人每月只有200多元救济金,即使一家三口人都吃低保,也不过700多元啊!我们的官员为什么如此不要命的紧盯这些困难户不放呢?
再举一例。我市河北路办事处有一位叫孙敏的盲女孩,她患有多种疾病,不能参加义务劳动。社区领导说:“你不劳动可以,但必须由你的父母代替你。如果你的父母也不能替你劳动,那我们就只好扣除你的部分低保金。”天啊,我们的公仆到底怎么了?她的父母都已经70多岁高龄了,还是肢体残疾人,怎么能替女儿负罪,参加义务劳动呢?无奈,只得眼睁睁让他们扣低保金了。孙敏每月应收到低保金175元人民币,每月扣除50元还剩125元。到现在为止,已经扣了两年多。上帝啊!民政部啊!党啊!祖国妈妈!!您的底层儿女就是这样一种生存状况。俗话说:“穷死不做贼,屈死不告状。”妈妈呀,不做贼我们绝对能办到,因为眼睛看不见,想偷也摸不著门。至於“屈死不告状”,我们实在忍不下去,就请妈妈开恩,让我们告一次好吗?......
现在不是讲科学发展观吗?不是讲“以人为本”吗?不是讲全面可持续吗?不是讲“五个统筹”吗?请问,哪一条里有强迫残疾人参加义务劳动的规定呢?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那样操劳,全国的工作千头万绪,反对腐败,反对两极分化,治理通胀,抗震救灾,举办奥运,台湾问题,外交问题等等,等等,多少大事等待我们各级干部去抓啊!你们不要总是热衷於搞猫腻,搞所谓政绩好不好?你们干点亲民爱民,树立党和政府光辉形象的正经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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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东升
2008年6月13日
转自大军网站 http://www.daju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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