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油田买断职工关於欺骗买断、油田侵吞买断金、打压职工的上访信

2007年06月26日

(附几个买断工人的生活现状)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
 
    我叫肖懿珊(原名:肖焰),现年42岁。於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2月份在百口泉采油厂输油队,1991年7月因轻质油、汽油接触性过敏被调到测井队工作;在2000年,因新疆石油管理局依据谢自强局长兼党委书记的讲话(讲话摘要附后见附1),对职工进行的20%~30%裁减幅度,故才下岗的员工。当时,我是在(新疆石油局油田公司的下属企业)休产假,且还有一年假期未到的情况下,厂里劳资科就打长途电话通知我:"要求我尽快买断,不买断就下岗,买断还能够拿到一笔钱,下岗后一分钱都拿不到。这是最后一批买断了!"他们前后两次打电话给我。由於当时我在北京带孩子,且对国家政策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不知道国家法律规定在三维期内企业是不准将女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我到假满的时间应该是2001年的7月1日,"买断"时间为:2000年11月15日;为此我成了被迫买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员。我是一名响应国家号召晚婚晚育老实而本分的职员;也是一个生育孩子后合法休产假的妇女。在企业时,从不愿意给任何人找一点麻烦,也不愿意给组织上找一点点麻烦;但现在我是万般无奈、走投无路,才再次上京求助、上访反映我的问题。
 
    在2006年1月10日的这一天,是伊斯兰教古尔邦节的第一天;在北京永定门信访接济站里,我们一行五人在与石油天然气集团总公司信访处的张处长交涉谈话时,在未得到任何答复的情况下,张处长就提前跑出了会议室。当我们从二楼下到院内就被(新疆石油局买通)中石油的保安十多人无理的将我暴打了一顿。当时只是为了我说的一句话:"为什么打人呢?"从而招致一顿暴打,而后被强行押回克拉玛依市。我实在是想不通,有人公然组织违反国家信访条例和治安处罚条例,竟然是在首都北京国家信访局的接济站内殴打我及上访、信访人员!!!此前我已经在接济站内对接访我们当地的稳定协调小组组长胡安和大家言明:"胡书记,你跟中石油协调一下,我们谈一谈,不管我们谈的结果如何,回去后我们好对大家有个交代。我肖懿珊身体条件欠佳,病情很重,回去后想好好治病;也让家人放心。我就不再参与此事了"这些话,我前后对当著胡安和大家说过4、5遍了;我也是决定这么做的。但是没想到会有如此结局,逼的我不得不继续我的艰苦维权之路!!!
 
    当回到克市,眼看就快要过年了,没想到他们将我和孩子赖依维生的每月每人200元的"农村"低保也给取消了两月;再就业近半年人的低保都没有取消,却给我取消了两个月,这不是迫害是什么?!!信访办的马主任对我说:"你肖懿珊不是爱去北京上访吗?有本事你就把你这件事给访成了。你这是在给领导们找麻烦"。为什么我愚蠢的签字,要祸及我们的下一代人,作为一个母亲,我却养不活他,我实在是无法再做一个母亲了,许许多多的事让我实在是想不通?!!逼得我在信访办自杀后,才给我补办上的低保。他们种种的刁难和打击,使我想不通;我们究竟错在那呢?我依法上访、理性上访来维护我们被侵害的权利,有什么错?
 
    在屡遭打击后因为郁闷和生气,我的病情快速发展恶化。在过完年后,二月底我发现我原先的良性乳腺肿瘤,突然之间长势很快,每天都在变化著长大,我就知道不妙了;可以肯定的是癌症无疑了,因为无钱治病,我到稳定办想让他们给我出钱,才能够到医院诊断一下,他们说:"你只要拿出诊断证明,我们就给你解决!"因为我无钱进医院,到了三月底时,朋友们出钱,押著我去了医院检查,结果确诊为右乳乳腺癌晚期。我拿著诊断证明去后,稳定办最终没有帮助解决一分钱不说,得到的只有信访办的无情耍弄和羞辱!
 
    在5月初我在市慈善总会拿到了2000元的个人基金后,我丈夫陪我去了乌鲁木齐肿瘤医院,得到了进一步确诊右乳乳腺癌晚期;因为无钱医治,加之今后抚养孩子还需要很多很多的钱,我不能自私地借上一屁股的帐,让他们父子俩还,加之钱也不是那么好借的,也借不到。况且我们俩都是失业在家的人,以前又都借了一些钱而无法还,思前想后我只有放弃治疗回家!
 
    我在06年前后两次带病反映过问题。在同年5月下旬对来我市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反映我们这儿下岗人员真实就业的情况。(当时我们的再就业人数,从05年开始累计为916人,且农村低保增加为每人每月225元)。2006年9月11日的这一天,我和其他四人去克拉玛依宾馆,欲给在克市调研的中央领导人反映问题。当地公安说:"宾馆里你们不能待!"我们就待在门口,他们限我们在15分钟内离开,不到10分钟我们就离开了,后来我们几个人坐在人行道旁边的马路牙子上聊天,不到两分钟时间,他们就开车上来将我们强行带到公安分局。他们明知我是癌症患者,还无理拘留我十天,直接导致我的癌肿块整体长大、长厚各一公分。他们还对外还宣称:"肖懿珊冲击党代会!"。在别人(不明真相的人)看来,肖懿珊是该被拘留,胆子太大了。事实是12日才开的党代会,11日我就被拘留了;党代会的门朝那开,我都不知道!更别说是冲击党代会了。我们只是想反映问题,又没有干违法的事,怎么能触犯国家法律那?仅是在人行道的马路牙子上坐著就被拘留了,我想这种情况全世界恐怕就我肖懿珊一个人吧!!!我想今后我们绝对不敢在克拉玛依反映任何问题了,因为一是解决不了一点问题,得到的只是羞辱、非法
 拘禁及等死!!!
 
    自从2004年底维权至今,已经是第三个"两会"了,我不知道我们被侵害的权利何时能够得纠正和更本性的解决!!!我已经快撑不住了!!!因为我已经被诊断为右乳腺癌晚期(无钱医治),至於我能够活多久、还能够相伴家人多久,我不知道!但是,为了我尚且不满9岁的儿子能够长大成人和能够奉养我年迈而身体健康欠佳的父母、爱我还一贫如洗的丈夫及家人们;我就是爬也要爬到北京为我自己及家人讨一个说法!新疆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对我的拘留合法,合理吗?
 
    新疆石油局的领导:为什么对我们要强制扩大减员、让我们买断?为什么一个朝阳产业要将我们一脚踢出局后,对给我们造成的各种伤害和困境、置之不理不说,连一句温暖的话都没有,更别说是伸出手来拉我们一把了!!
 
    还因为今年在克拉玛依的两会上,我们这一个"非正常"失业的诺大群体根本就没有被提及过;从2004年年底维权开始,2005年他们全年再就业才安置了国有下岗失业人员的人数仅为400多一点人;06年全年仅安置再就业的国有下岗失业人员为1668人;这真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孩子不哭,娘不喂奶;我们已经成了后娘养的了,可以喂,也可以不喂的。那就是坚决不喂了!!
 
    克拉玛依不是一坐商业城市,她只产原油和石头,别的什么都不产。石油职工失业后没有得到任何扶持和帮助,使他们大部分人很快走向贫困和消亡,妻离子散、眼睁睁地看著老人病死而无钱尽孝道,看著孩子们无钱上高中和大学,而流浪与社会,忍著自己的老伤新病而进不起医院,难道这就是让我们这些老石油们所分享的改革的成果吗?这是和谐社会吗?新疆石油是朝阳产业,没有任何依据和理由大规模的裁减职工,更没有任何理由违反国家劳动政策和法律搞买断工龄运动(被他们到后面才说成是所谓的自愿、有偿解除合同)。企业将一群技能单一的石油职工不负责任的推向社会,使我们大多数人花光了那一点买断费后,就再也无法生存下去了,这给政府、社会、失业职工本人及家庭都造成了巨大的问题和负担;并人为的造成了边疆多民族地区的不稳定;同时伤害了群众对党的感情及信任程度。企业违法违规造成这么大的社会问题,为什么企业不承担责任,而要叫政府和国家买单!!!我实在是想不通,也想不明白。
 
    因新疆石油局和油田公司至今未与一个"非正常"失业的职工签订新的劳动就业合同。也没有用现实的态度,认真积极的按照国家政策解决我们的困难和问题,只是一直再歪曲和敷衍、甩包袱拖我们。想当年中石油为了上市对内搞裁减,只是2000年这一年,石油天然气集团总公司全系统就裁下来四十万左右的职工;还下达文件(中油人劳字2000年的115号文件)中规定:裁员减幅不超过3%
  。规定:对於"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本集团公司所属下属企业不得再重新聘用!国家有明文规定:一个破产企业的下岗职员,在半年之内企业确需用工,必须从下岗职员中优先聘用。为什么新疆石油局要对我们执行30%的裁员?为什么中石油要将我们这些老职员拒之门外?!!(中油人党字2002年39号文件中)规定:对於有偿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本集团公司所属下属企业确有临时用工需求的,应该优先聘用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积极清退计划外用工,扩大就业门路。当我们拿出此文件,要求他们能够依照此文件给我们解决一下;但是新疆油田公司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和劳资处姓侯的给我们的解释是:"我们从来没有接到过这个文件"而实际上新疆石油局和油田公司在2001年至2004年的三年中,应届的本地大中专毕业生一个也没有录用;而新疆石油局在这几年总的劳务费的增加幅度巨大!!致使克拉玛依的大中专毕业的学生为了要一份工作而群起游行,最后还有三、四人被"判了刑"!!!我们的劳动保障局局长公开说:不劳动者不得食。可是我们的母亲们,用她们一生的辛苦和血汗将克拉玛依建设起来,可是到老是被全部辞退,无任何收入;最后她们自发起来维护她们被侵害的权利,去年最终只是得到?
 ?50元的羞辱钱!!连11类地区克拉玛依市的地保都够不上,为什么我们的执政者不为我们谋福?仅仅是因为我们这儿的执政者领导政企不分家的缘故,就该让我们承受这一切吗?!
 
    对外中石油将其四分之一的优质净资产29亿美元买给了华尔街财团,当年据说是占六分之一的股份;现在不好意思了,承认只占十分之一的股,这一切就意味著,中石油用一个克拉玛依全年的石油总产量,年年向美国鬼子进贡,这不是卖国是什么!!!每年中石油给洋鬼子们上交20多亿,这是纯粹的卖国行为。对内把石油企业的老员工们都赶到社会上,无依无靠、上无法养老、下无法供小、自己生病了无法治病、等死!!。(在2000年新疆石油局原油产量是450万吨,在2005年的原油产量上升到1500万吨。原油价格由9美元一桶上升到60~70美元一桶;原油价格上涨了近7倍多,新疆油田公司在2005年也只是给国家上缴了53亿元)。这就是改革的成果吗?新疆石油管理局和油田公司能正视现实,给我们一个较满意的答复吗?目前还不能!
 
    新疆石油局和油田公司在2000年一年就裁下来20000多人,其中集体买断的人有12000多人;个人买断的人7000多人近8000人。下岗6年以来,从来没有任何企业和政府给付给我们一分钱的生活费;也没有按劳动部的有关政策给失业职工趸交三金(即医疗、养老和失业保险)。一年4500元的买断费用,是能够买断了我们的前半生,还是能够买断了我们的后半生?甚至还是能够买断了我们的终生?!!!是谁动手拿走了我们赖以为生的大面包后?只给我们留下了不够交三金的那一点费用,还在那里造舆论,说我们:是自愿有偿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钱;一激动就买断了;甚至说:等花完钱后就来闹事。
 
    实际到目前为止,新疆石油局和油田公司在本系统未解决一名下岗失业职工的就业工作。打著安置我们的名义,一手:新疆石油局将岗位卖给私人公司,政府又被迫从私人公司买岗位(后面有我们当地出的报纸为证附后见附2);用来安置这些"非正常"失业人员,让他们与私人公司签订合同。一日政府和企业不给钱了,这些私人公司不会为我们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的?这样的安置我们敢去吗?起目的就是把我们这批人先搞到地方去再就业,然后再转化成地方失业人员,彻底让我们以后变成哭天无路、哭地无门的境地。最终我们的安置费、培训费、风险金和再就业扶持费等各项资金又被不明不白的黑掉了。另一手:又从中石油拿来几十个亿,并伸手向国家要来了几十亿的钱,这些钱又都成了某些人利益再分割的大蛋糕。这样搞再就业工程,失业职工依然是一贫即往。而暗箱操纵者,却在乐不可支的数钱。国家关怀我们的伟大工程到了克拉玛依怎么就变成另一回事了呢?
 
    在克拉玛依,领导们是用28万元来建一个20多平米的小平房。有建成的,就用,未建成的,就将一个15平米的铁皮房子拉来,其内部设备非常简陋。却是用五十万元买来用作小区治安员的值班室。全克拉玛依一共有70个小区,若是有50个小区都用这种铁皮房子,这笔费用就是2500万元。据我们了解得知,这种铁皮房子一般也就值3万多元,最多也超不过5~6万元。再有克市的市政、道路、房子、围栏、电线、供热管线及地下管线是不停的翻新,重复挖开再建造,这样耗费资源和人力,这都是我们的血汗钱呢?!!!
 
    新疆石油局和油田公司借改革之名,扩大自己的自主权,买断了一大批的国家正式职工、却用的是计划外用工"农民工",又开出了一大批的劳务派遣费用。在局所属企业集体买断是带资分流出来的。公司的董事长是年年给自己奖励股份份额。其他股东年年都得不到分红;一部分集体买断的企业资产,最后100%都变成了董事长的私有资产,连增值税都不用交了。石油局将一部分企业分离出去后,又自己出资购买设备雇农民工干。致使,集体买断的企业因接不上活而倒闭。目前,集体买断有很多都快撑不住了,在变卖最后的资产;我们个人买断的就更活不下去了。
 
    改革后,领导干部由4000元的月薪改成几十万的年薪加各种奖励提成,把领导份内的工作改成单项承包合同;有安全生产奖、年终压岁奖、完成任务奖、节能奖、综合治理奖、技术革新与发展奖等等;每项合同的兑现,超过几万到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到了年底各项评先、评优都少不了几万元;小奖励有二十多个名目,这样处级年收入可能超过150万、局级年收入就有可能超过200万以上;这只是红色正当收入,灰色和黑色收入在这儿就不要提了。科级干部年薪达三、四十万。无钱即出差得补贴、旅游补贴、疗养补贴,票可以在财务处报。出差时,即是下属送礼,又是收礼的大好良机,出国送美金、国内送港币、人民币;特别是他们的夫人、子女出行时,这种现象非常严重。改革的受益者是新疆石油局和油田公司真正的领导者和执政者!!
 
    我们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彻底和根本性的解决,我们现在还是处於生活无著,工作无著的情况下,无人问津。我们的姐妹为了生存下去,有些人私下做著一些让人羞愧的暗娼;有些人不得不浪迹天涯,四处奔波;还有些人对新疆石油局是一个朝阳企业,国家和企业为什么要以改革的名义大面积的裁减企业员工而屡屡想不通,精神崩溃;有些因用自己学得的知识和技艺养活不了妻子和孩子,凄然自杀的;有用双手辛辛苦苦经过几年艰苦创业,而负债累累抛夫舍子抑郁悲愤自杀的;有患上了精神病后在垃圾桶里捡拾垃圾吃,夏天困了就四处倒卧、隆冬时节就钻暖气沟,至今无人管的精神病患者不在少数;还有些人因身体健康欠佳花光了买断工龄的钱后,而无力供养孩子上学,致使孩子们在大学的不同学年中辍学在家,而无法继续求学拿到毕业证的(后附有两个实例附3和附4)。尚且有许多身患恶疾因无钱而无力进医院医治,在家等死的人群;我便是一名这样的病人。
 
    新疆石油局违规搞批量买断工龄,受到社会各方面的质疑,被买断职工多年来一直坚持上访维权,新疆石油局一退六二五推给中石油,而中石油又未给我们提供任何有关买断政策的依据,裁减20%~30%企业职工的依据。
 
    在克拉玛依市,我们都是合理合法地诉求我们被侵害的权利,依法上访和反映我们的问题;但是新疆石油局和油田公司不是答非所问、耍赖皮,就是采用非法手段打击上访人员!(有新疆石油局信访办给我们的回执两份以及我们当地出的报纸为证见附件5、6、7、8)更可恶的是某些个别领导,买通个别买断职工搞假宣传、假采访,欺上瞒下、粉饰太平,掩盖这一群体未解之问题及不和理解决问题的真相,给今后爆发更严重的社会问题留下了祸根。
 
    根据国家信访条例规定,依法上访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只有真心诚意解决问题,才能化矛盾为和谐。
 
 
    我们的要求:
 
    一、企业是将买断工龄所欠我们的钱,全额补发给我们。我们回企业再就业,工资上可以有差别,但奖金福利待遇与企业员工享受同等待遇。
 
    二、企业是可以不补发给我们买断工龄所欠我们的钱,我们回企业就业,工资、奖金福利与企业员工享受同等待遇。
 
    三、企业将三金一次性给我们趸交到退休期限,生活费用的发放不低於企业待岗工资福利待遇;或给予办理提前病退、退养的手续。
 
    四、企业将买断工龄所欠我们各项应得费,全额补发给我们。我们可以用於扩大自己的小企业;补齐后与原企业无瓜葛。
 
    以上四条由买断员工自行选择,应该充分尊重我们的自主权
 
 
    联系人: 肖懿珊 陈发翎
    联系电话:010-86079917 0990-6832708 13319902525
    联系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油龙新村11-11号
    邮编:834000
 
 
 
    附3:
 
    女儿:撒义甫 加马丽 巴拉提,2005年7月毕业於乌鲁木齐师范学院,五年制美术系学业。至今未被企业招录。无(工作)业。
 
    儿子:牙森江 巴拉提 司马义,2001年9月考入乌鲁木齐煤矿大学,学制四年。因家境困难,只读三年被迫辍学。无(工作)业。
 
    父亲:巴拉提 司马义,现年54岁,於1953年6月出生于南疆,於1975年9月在输油供应站参加工作,1992年10月上班时出车祸造成工伤,工伤等级为8级伤残。2000年1月1日被迫买断工龄。於2005年再就业当小区保安员,收入微薄。
 
    母亲:吐逊古丽,於1962年7月系家属,无(工作)业。现租小店生意惨淡。
 
    巴拉提 司马义与妻子于1977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双子女
  。因工伤后身体留下暗疾,在2000年买断以后这个家庭再无任何收入的情况下,生存都成问题,自己身体的疾病都是常常忍者,那敢进医院呐!也进不起医院呢;勉强将女儿供完大学毕业后,再也无能力将儿子供出来了。为什么我愚蠢的签字,要祸及我们的下一代人,我实在是想不通?!!
 
    住宅地址:克拉玛依市油龙新村25-11.
    电话:0990-6830249. 小店电话:0990-6995609
 
 
 
    附4:
 
    女儿:扎纳普古丽 阿不都热西提 (2001年考入新疆财经学院经融系)
 
    儿子:巴拉提江(1988年4月1日出生)
 
    母亲:哈沙汗 牙生 ,1958年10月出生於独山子。1975年8月在独山子炼油厂参加工作,於1992年6月调入二厂生活公司,在2000年10月份被迫买断工龄。
 
    父亲:阿不都 热西提,1950年5月出生於独山子,於1979年7月在独山子生活公司再次工作。於1991年11月调入克市二厂保温大队工作。於2000年3月被骗买断。
 
    他们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女儿生於1983年元月5日。于2001年考入新疆财经学院金融系,其女2004年7月因父母均系石油系统买断工龄工人;身体疾病的缠身,女方买断后,无奈很快花光了两人那点买断工龄的钱;而无力承担孩子大学的高额费用,不得已孩子在未上完五年大学的情况下,提前两年被迫辍学在家。儿子也因家中无钱供其继续上学,仅仅读完初中便无奈只有辍学在家。实际孩子们还是想继续上学的;但对於每年三千元的初中学费,在克拉玛依买断的双职工家庭来说,根本是无力承担的。更何况女儿的上大学费用及生活费用就更无法支付了。现全家居於输油新村14-31号的暂住房内生活。
 
   电话:0990—6831339
 
 
    附件5
 
    因1994年'12.8'大火致使300多名中小学生惨死而闻名中外的新疆克拉玛依市近期又出了一件大事:新疆石油管理局下属多种经营单位——新捷总公司老总胡晓光於2006年底卷走人民币两个亿逃往美国,可是该市某些权贵想将此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据说,胡某出逃头天还和新疆石油管理局主管多种经营的张副局长一同进餐,关系非同一般。此案发生后,已有多人向上级部门举报,但均无结果。现特请中央和全国各界有志之士和媒体共同关注此案。
 
 
  吉化集团公司封杀了中石油文件剥夺职工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生存权。
  2007/05/25
 
  我们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下属企业吉化公司27833人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委托,就中油吉化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在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欺上瞒下违规操作,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反映如下:
 
  吉化集团公司封杀了中石油有关政策文件剥夺职工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侵害了职工的生存权。
 
  1999年中油集团公司发的《关於中国石油天然气关於职工与企业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中油人劳字[1999]第337号),2000年4月7日(中油人劳字[2000]第115号)文件提出文件规定单位给予经批准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标准,由企业按照连续工龄每满一年给予一般不高於本企业上一年2.5个月人均工资水平确定。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和实行职工内部退养的相关政策并於4月29日以挂号信向吉化公司发送,而吉化公司从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运作开始至今从未向职工传达贯彻此文件,剥夺了符合内部退养条件职工的选择权,不情愿地与企业签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这样明目张胆地****民意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对濒临倒闭的企业职工实行买断工龄,迫使职工下岗。仅仅以每年工龄100元不等的超低价格换来了卖身契——"解除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未通过法律公证,违法合同、无效合同。
 
  文件的不公开,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普及,当时的领导就利用工人的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以欺骗、诱导、、、等手段,对职工强调什么:"如果不买断工龄,就不能为职工缴纳拖欠多年的养老统筹保险,以后就是自己想交这笔钱,也没地方交了"。终止解除合同证明书上除了月工资100元*N年=??,其他条款全部是空白。这是在当时领导的强迫、诱导、欺骗、限期下进行的,违心的、被迫的、无奈的,严重违反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是严重违法的无效合同。
 
  1、劳动部的通知颁布《企业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已经不存在全民和集体职工之分,全部是合同制职工。
 
  2、《国务院关於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於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关系,而把职工推向社会不管。"
 
  3、《关於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指出:"企业不许逃避社会责任,把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之,要对职工负责到底。
 
  4、国资委《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并按时为职工足额交纳各种社会保险费。
 
  5、《劳动法》劳动部发[1994]481号文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6、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全国总工会 关於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通知 (建房改[2000]105号)
 
  通知所称国有企业,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财务制度的事业单位,参照本通知执行。
 
  7、中油集团公司结合劳动法下发的《关於中国石油天然气关於职工与企业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文件规定单位给予经批准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标准,由企业按照连续工龄每满一年给予一般不高於本企业上一年2.5个月人均工资水平确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明确指出:"企业和用人单位采用欺诈、强迫手段迫使劳动者签定的,显失公平的合同,属无效合同,当事人有要求撤消的权利。"所以退养、买断人员要求撤消合同、返岗上班是完全正当的合理要求。
 
  中油集团按每人以3300给付6.8亿买断工龄专款。吉化公司是党和国家赋予的管理和监督的部门,应该积极落实下达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然而我们买断工龄的失业安置费解除合同的补偿金,却被吉化公司挪用,以仅仅100元把我们卖了。违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欺骗了国家、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全民与集体都是国家经济一种体制,职工左右不了企业的体制,然而我们却成了改革的牺牲品,工人阶级是国家的主人,但是在买短工龄的问题上待遇却有天壤之别,全民职工每年竟达到几千元甚至更多的经济补偿,而我们集体职工仅仅以每年100元----卖身契,同共产党领导下的公民,我们与所有的纳税人一样,尽纳税人的义务,却不能享受同等的待遇。如此的不公平还有天理吗???为什么我们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劳动法的保护,难道我们不是中国公民?
 
  2005年9月中油公司解决吉化公司下岗职工安置买断工龄就业问题,全民职工已经安置,而我们得不到合理安置,早在1993年就实行全员合同制,结合《劳动法》的出台,企业中打破干部与工人、不同所有制企业职工的身份界限,已经不存在全民和集体职工之分,全部是合同制职工,还提什么全民集体之分!
 
  我们是吉化公司的职工,隶属于中油公司的下属企业,却与其它单位职工的待遇相差如此悬殊,我们这些从16.17岁就参加工作,当年辛辛苦苦工作了几十年,如今已步入中年的行列,成为众所周知的4050人员,就业难、打工难、更多人的是找不到工作,就是找到工作三五百元的收入也是勉强糊口,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多数是上有老人需要赡养,下有需要上学读书的孩子,如今养老保险费逐年递增03年1017.60元,04年1785.60元、05年2121.96元、06年2538.84元
  ,以后还不知道要涨到多少钱。缴纳养老保险就更是奢望。最让我们恐惧的是待到老了的时候连养老金都没有,生活的艰难让人不寒而栗。让我们怎么活!
 
  针对当年买断工龄一事以及有关国家政策和文件,对我们所造成如今的后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
 
  一、企业没按国家有关政策之规定为职工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金问题。
 
  二、原合同是无效合同,要求恢复职工身份,且同工同酬。
 
  三、医疗保险问题,职工生病治疗、住院无法解决。
 
  四、养老保险问题。
 
  五、长期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六、房改及住房公积金问题。
 
  七、人事档案混乱填写不实问题。
 
  八、最低生活保障金。
 
  九、要求上级有关部门彻底追查吉化集团资产严重流失问题。
 
  十、最近我们从北京上访回来。并没有受到集团公司领导的接待和问题的解决。
 
  以上问题是我们的具体要求,希望领导能尽快给予解决。
 
  谨此
 
  可以用十六个字概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饥有所食,难有所管"。
 
  有谁能还我们一个公道!为我们做主!!!!!!!
 
  我们全体买断工龄职工---中国公民享有逐级上访的权利,哪里为我们做主我们就到那里!!!
 
  吉化全体买断职工
  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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