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春梅是怎样累死的?

2005年11月20日
媒体日前报道,四川籍女工何春梅在广州市的铧鑫工艺品有限公司的装配车间连续加班4天后猝死。
  何春梅是活活累死的。据她的工友说,从10月24日到27日的工作安排是:24日早7时至晚11时,25日早6时至26日淩晨1时,27日早6时至28日早6时半。在工作期间,他们有半小时的早饭、晚饭和宵夜时间,中饭时间是1小时。她在后3天里,睡觉时间加起来不到6小时。
  莫说何春梅是血肉之躯,即使她是铁铸的一台机器,也经不起这几天几夜的连轴转。那么,她是怎样累死的呢?恐怕至少有两个因素,一是公司要在10月28日完成52800个玻璃老虎、熊等工艺品的订单,而这些工艺品的配件10月24日才到位,还要经过制模、成型、研修、装配、彩绘等8个生产环节,时间短,任务急,公司安排了几天的连续加班。二是何春梅为了多赚钱,不愿请假休息。她深知,不累就赚不到钱,越累越赚钱,结果把命丢了。
  何春梅已经走了,人们没理由也不忍心再去指责她拼命加班了。要知道,一个打工女,赚钱机会何其难得,赚钱何其艰辛,而她又那么需要钱。她挣的笔笔都是血汗线呀!
  据广东省总工会今年初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珠三角76.3%的进城务工人员每月工资水平在1000元以下,1001-1500元占17.5%,501-1000元占63.2%,而他们的生活成本却达到每月500元左右。调查还表明,珠三角地区农民工月工资12年只提高了68元,13.2%的进城务工人员入不敷出,63.2%的人没能挣下多少钱。为了赚钱,他们只能靠加班,52.4%的进城务工人员每天劳动都超过8小时。那么,能不能简单地说农民工累死是自找的,该由他们自己负责呢?绝对不能这样说。谁不想多赚钱,而且是靠自己的劳动赚钱?加班赚钱,这无可指责。当然,今后也应该加强对工人的教育,讲清不能要钱不要命的道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千万不要以健康和生命为代价去做一锤子买卖。
  对何春梅之死,难辞其咎的是铧鑫公司。他们在有限的时间内要完成超限的工作量,要求工人像机器、像牛马一样拼命干,直至把人累死。可怕的是,像铧鑫这样的企业,还有许多。广东省的一次调查表明,92%以上的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加班现象,其中近70%的企业每周加班超过10小时,个别企业每周加班多达28小时。前不久,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20家"血汗工厂"进行了谴责。这些企业存在著严重的超时加班、恶意拖欠工资及雇用不满16岁童工等违反《劳动法》的现象。在这些违反《劳动法》的“血汗工厂”里,不可能不伤人,甚至死人。
  不能把伤人、死人的责任推给工人,不能说超时加班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企业应负主要责任。要看到,在当前的中国,不是“雇工市场”,而是“雇主市场”,雇工为多,且工资低廉,有求于雇主,雇主很“牛”。有些雇主为了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根本不把人当人,只当成赚钱的奴隶和工具。他们利用了工人的贫困,利用了工人尽快脱贫的心理。这是我们眼前的现实,而且是短时间内还难以完全改变的现实。
  但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无论是企业赚钱,还是工人赚钱,都要以人为本,珍惜生命。人命关天,伤人、死人的事绝对不应该发生。这方面教训深刻,代价巨大。但愿何春梅之死能够唤醒人们的良知,敲响法纪的警钟,今后再不要发生这样的悲剧。
2005年11月11日   李德民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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