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划改革劳教政策,将其转型为针对年轻罪犯的特殊教育计划。香港大学大陆刑法专家傅华伶对香港的英文报纸《南华早报》表示,中国人大正草拟新法例,以取代过於严苛的劳教政策。另据报道,中国政府正在考虑签署联合国劳工组织的禁止强迫劳动公约。
中国已经签署了国际劳工组织八项核心劳动公约中的四项。消除一切形式的强迫或者强制劳动公约就是中国尚未通过的一项公约。这份於1930在瑞士日内瓦制定的公约规定禁止以任何惩罚相威胁,强迫任何人从事非自愿的一切劳动。春节前,中国劳动部的官员与国际劳工组织代表在湖南省举行了会谈。国际劳动组织反强迫劳工特别行动计划的负责人罗杰•普兰特表示,中国政府已经开始为签署禁止强迫劳动公约启动相关步骤。
但是,海外独立中国工会组织“中国劳动通讯”的蔡崇国则表示,他们并没有获得相关信息: “我们并没有获得独立的信息。这里有几层意思,第一个,中国可能有些学者表达得自己的观点,但是这并不一定能够代表政府的观点;第二个,中国政府官员现在说话采用外交辞令,不见得说明中国政府愿意签署这一条约;第三,中国从表达签署这一条约,到这一条约真正签字生效,得到执行,这需要很长的时间。”
蔡崇国指出,中国从政府签署到人大批准多项联合国公约,前后总共都历经十年多的时间,有些公约现在还没有获得人大批准。而中国强迫劳动的现象切实迫切。“1949年之后,强制劳动是中国政府政治压制的重要手段。最近十年改革,强制劳动又成为监狱,警察进行牟利的手段。按照公约,明确反对为了压制持不同意见者以及政治犯强迫劳动,反对通过改造思想放弃其政治观念的劳动。”
国际上广泛遭致批评的劳教制度就是不经法庭审判,由行政单位决定惩罚的强迫劳动。由於意识形态的原因,中国长时间以来认为,劳动可以改造思想。香港大学法学家傅华伶向《南华早报》透露,北京计划把“劳教”更名为类似“更生中心”之类的名称,并将最高刑期三年减半,而且判劳教也需经法院批准。现行制度,劳教不仅是对不受政府欢迎人士进行惩罚的一种绕过法庭审理的简化程序,经济上也是一笔划得来的买卖。蔡崇国说:“劳动的产品可以供出口,中国的鞋、五金产品、汽车配件、地毯等很多是监狱犯人生产的。很多监狱是一个盈利部门,监狱看守人员的待遇要提高,监狱必须要盈利,具体的做法就是犯人要劳动。”
蔡崇国认为,签署禁止强迫劳动公约必须对劳教制度进行系统改革。中国离人大通过这项公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来源:德国之声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