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社保局发出《关于2011年度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发放待遇的通知》,对2011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发放待遇(含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了调整。
多种伤残职工的待遇都有所提高,在今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也将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伤残津贴之月起计算发放。由于2011年上半年定期待遇发放工作已完毕,根据调整方案核发的定期待遇或需补发定期待遇差额的,都将统一在今年7月核发。
根据这个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社保部门将对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进行调整。调整办法包括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定额部分,每人每月按照2010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即95元定额计发。
还有一部分待遇适用定比调整。今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伤残津贴月标准的4%定比计算调整额;今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按本人首次核定伤残津贴月标准的4%定比计算调整额;每人每月定比调整增加额低于50元的,按50元计发。
三类人群享受特殊调整待遇
记者在通知里还看到,有三类人群将可以享受特殊调整待遇。
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工残退休科技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单列发放,不纳入伤残津贴年度调整基数。去年7月1日后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正高级职称的按月加发250元,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的按月加发200元;去年6月30日前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已享受2007至2010年对具有高级职称工残退休科技人员伤残津贴年度倾斜性调整的,其累计加发额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要予以补齐。
另一部分享受特殊待遇的是今年6月30日前年龄满80岁及以上的工残退休人员,每人发放一次性伤残津贴180元。同时,军转干部伤残津贴经本次调整后仍未达到东莞调整后月人均伤残津贴水平的,按东莞月人均伤残津贴水平计发。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多种伤残职工的待遇都有所提高,在今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也将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伤残津贴之月起计算发放。由于2011年上半年定期待遇发放工作已完毕,根据调整方案核发的定期待遇或需补发定期待遇差额的,都将统一在今年7月核发。
根据这个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社保部门将对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进行调整。调整办法包括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定额部分,每人每月按照2010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即95元定额计发。
还有一部分待遇适用定比调整。今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伤残津贴月标准的4%定比计算调整额;今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按本人首次核定伤残津贴月标准的4%定比计算调整额;每人每月定比调整增加额低于50元的,按50元计发。
三类人群享受特殊调整待遇
记者在通知里还看到,有三类人群将可以享受特殊调整待遇。
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工残退休科技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单列发放,不纳入伤残津贴年度调整基数。去年7月1日后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正高级职称的按月加发250元,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的按月加发200元;去年6月30日前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已享受2007至2010年对具有高级职称工残退休科技人员伤残津贴年度倾斜性调整的,其累计加发额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要予以补齐。
另一部分享受特殊待遇的是今年6月30日前年龄满80岁及以上的工残退休人员,每人发放一次性伤残津贴180元。同时,军转干部伤残津贴经本次调整后仍未达到东莞调整后月人均伤残津贴水平的,按东莞月人均伤残津贴水平计发。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