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民之死”事件重播

2006年04月11日
2005年12月11日23时左右,王建民腹痛难忍被“120”急救车送往同仁医院,因身无分文,院方拒绝救治。王建民被扶回北京站候车室。12月13日零时,王建民再次发病,又被送往同仁医院,医生简单检查后说“没有生命危险”,将王建民留在走廊里,弃之不顾。13日22时,王建民被发现躺在厕所门口,已经死亡。
  针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无钱农民工王建民死在北京同仁医院之事,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靳国君在接受采访时称,北京同仁医院的行爲违背了职业道德,也触犯了法律。这一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而是一种必然,说明医疗机构在爲人民服务的问题上出了严重偏差,有关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举一反三,全面进行整治。
  农民工王建民因无钱治病死在同仁医院之后,他的哥哥王建群来到北京,委托律师将同仁医院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47.8万余元。2006年1月5日,王建群从东城法院拿到了立案通知书。
  在2006年1月7日召开的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在讲话中提出,要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不许见死不救,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
  2006年1月20日,因春节临近,王建群暂时离京返乡。
  2006年2月10日,王建群再次赶赴北京。
2006-02-15  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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